大家一邊聽,一邊不約而同地點頭,顯然對馬雲的話表示認可。最後馬雲說:“現在,請把你們身上的錢放到桌子上!”說完這話,馬雲率先把自己的全部積蓄擺到桌麵上。
馬雲想得很周到,他真的是不希望這群人跟著自己一起賭而連累他們的家人、親戚和朋友。盡管,跟著馬雲一起幹了那麼多年,這群人也有些好賭的心理,馬雲還是不想把賭注押得太大。
聽完馬雲的講話之後,大家就遵守“閑錢”原則,1萬、2萬地湊,最後湊了50萬。實際上,根本不是什麼閑錢,大家基本上都把家底子翻個底朝天了。當時的創業元老之一在後來接受采訪時還說過:“記得大家很可憐,每個人都是1萬、2萬、3萬的樣子,我覺得我們這幫人都有點好賭的心理。”
這群人就這麼窮嗎?工作了幾年就沒點可觀的積蓄嗎?事實就是如此。在外經貿部工作了14個月,工資也不低,按理說,這群人手頭都應該能攢下一筆可觀的存款的。但現實的情況是,大家都是年輕人,平均年齡還不到30歲,在北京這樣的大都市,消費水平本來就不低,再者大家當時也沒想過會有今天之“下場”,所以基本上都是“月光族”了。
在這次籌資大會上,大家七拚八湊的50萬元人民幣,也就是阿裏巴巴最初的啟動資金。
有一個問題頗讓人費解:憑著馬雲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區區50萬的啟動資金,他自己解決不了嗎?答案是:完全可以搞定。然而,他為什麼還要讓大家從牙縫裏擠出那點可憐的人民幣呢?答案是:用心良苦。
50萬,在互聯網最瘋狂的1999年,實在不算多,與當時整個行業眼球製勝、燒錢如燒紙的氣候的確不相稱,幾筆廣告費就可能把這些錢“燒”光了,更別提什麼公關費了。而海外的風險投資在那時已經開始追捧中國的互聯網公司了,僅憑馬雲跟楊致遠的關係,想搞定一筆融資也是不成問題的,何況是區區的50萬,估計楊致遠當場就可以從身上掏出來的!
但是,無論是50萬還是500萬,這筆種子資金,是馬雲自己出,還是這些創業元老們共同出,企業的性質就會截然不同。如果是馬雲自己的錢(或者是以個人名義借的錢),這個未來的公司(阿裏巴巴)就和大部分的民營家族企業沒什麼區別了。
另外一個現實的問題在於,如果大家沒有出資,就不能擁有股份。50萬資金代表著阿裏巴巴全部股權的資本公積金,代表著100%的股東權益。如果50萬是馬雲一個人出的,那麼,以今天阿裏巴巴在港交所的股價來計算,馬雲已經可以戴上“中國首富”的頭銜了。
但是,這不符合馬雲的理想,他要的是員工們的“群富”,而不是一個人當“首富”。馬雲就是要讓這些人持有股份,讓這家未來的公司成為真正的股份製企業。因此,與其說是讓大家艱難地掏錢,不如說是馬雲慷慨地分給他們股份、期權。等到15年以後阿裏巴巴美國上市那天,這些人就會明白他們當初擠出來的2萬、3萬增值了多少倍。
除了共同出資之外,馬雲也在思考另一個問題:隨著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壯大,創始人的元老心態有時會阻礙一個公司前進的步伐,而如果能防微杜漸、未雨綢繆,甚至讓元老從一開始就死了這條心的話,將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這一點,馬雲也做到了。
就是在這個籌資會議上,馬雲給大家定下了規矩,鄭重地警告大家不要指望靠資曆任高職:“你們隻能做個連長、排長,不要指望當師長,團級以上幹部我得另請高明!”
4.一萬美元“贖”回域名
世事多半難料,好事更是多磨。
有了錢的馬雲,正打算注冊阿裏巴巴的英文域名,通過技術手段,馬雲很快發現一個讓他大為失望的事實:在加拿大,居然有人比他更早發現了阿裏巴巴的價值,並且捷足先登把“alibaba.com”這個域名提前注冊了2年!
馬雲急了:怎麼辦呢?換一個名字嗎?想來想去,討論來討論去,大家最終還是覺得“阿裏巴巴”具有普適性、易拚寫性、不帶中國色彩,再沒有比這更好的名字了!
馬雲當然不想放棄,他自己更是認為“阿裏巴巴”這個名字簡直是天才般的構想,是獨一無二的好名字。如果錯過了這個機會,一切都晚了,他的“芝麻開門”的美夢也將隨之破滅。
為了能拿回這個寶貴的名字,馬雲決定與對方談判,不惜一切代價也要買回這個域名。
不惜一切代價?
當時的馬雲和他的“十八羅漢”,手裏隻有用18個人的“閑錢”湊來的50萬創業資本,如果對方真是獅子大開口,他馬雲拿什麼去跟人家“不惜一切代價”呢?
但無論如何,他管不了那麼多了,總之是“勢在必得”,絕不能錯過這個機會。於是,為了得到這個域名,他與地球那端的加拿大人周旋了好久,主要是在價格上達不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