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晚上,一向如此,派對之夜。周六是我的休息日,第二天是衛生日。休息一整天,再累的人也睡到發麻。沒有工作,沒有節目,沒有約會,照例找一個主題派對,穿上最隨便的衣服,窩在角落裏獨自快樂。我還年輕,我還年輕……我隻得用這種方式魔幻自己。
今天是周六。我蜷在不知道哪一間大宅裏,披一件洋紅色羊毛披肩,不知像哪個年代走出來的奇怪產物。手中一罐喜力,不喝烈酒,不抽煙,我素來如此。然而偶爾還是要墮落。
然而坐在陽台喝啤酒竟也不得安生。不多久,就有人探進頭來。
“不好意思,打擾了。”
來了,來了,這經典的開頭,總是如此。於是並不急著回頭,卻看見一個純淨如水的年輕人。我好多年沒有這樣形容過一個人了,但那個男孩子,卻給我這樣的感受。不是麵目如畫,隻是幹淨。有多久沒有見過這樣的男孩子了?他淺淺一笑:一個人喝酒,不會悶嗎?
“你在搭訕嗎?”可惜了這樣好的麵容,我歎息一聲,到底不過如此。
“我隻是想知道,一個人喝酒不會悶嗎?”他的笑容依然是幹淨的,幹淨到幾乎叫我以為自己是小人之心。
“不會。所以你可以離開了。”
然而他並不離開。陽台上本就有好幾把椅子,藤編的,非常舒服,可以讓人整個縮在椅子上。他也隻是揀了一把坐下,也不說話。其實他的聲音是很好聽的——並不是磁性,而是毫無侵略性的柔和,仿佛具有安撫人心的功效。
“女孩子喝酒不好,”過來半晌,他才輕輕開口,“你是失戀了嗎?”
“隻有失戀的人才有資格喝酒?”
“大凡喝酒的女孩子,總會有許多故事的。”
喝酒的女孩子?每個女孩子都有一段故事,但不是每段故事都不可為人所知。
“你要聽故事嗎?”
他溫柔的點點頭,溫柔到近乎溫順,我實在是喜歡這種男孩子。
“那麼把你的故事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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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書的時候我喜歡八卦,每個女孩子都喜歡,暢所欲言,但現在我討厭聽故事。知道的太多不是一件好事,這句話不是沒有道理的。突然發現以前和現在,自己改變的還蠻多的。
以前不喜歡溫柔的男孩子,真的。我總覺得他們毫無男子氣概。我以前也有一個觀點,總覺得漂亮女孩子是可以肆無忌憚的,但我卻不是漂亮女孩。我是……怎麼說呢,總有女生說要嫁給我,多麼美好,可惜我不能娶她。直到他出現,而我想娶他。
我當然不能娶他。
注意,我說的是他,而非她,或者她們。
他是誰呢,我現在竟不記得這個人了。記不起他的一切,長相,聲音,動作,甚至我和他相處的細節。但是我總是知道有這麼一個人,在那裏,在我遙遠的記憶裏,掙紮著,不肯離去。在我們的記憶裏。
因為嬌嬌這麼說。啊,我說的是大嬌嬌。我總是不記得把她們分清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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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呢?”他柔聲問我。現在我們各拿著一杯酒,陽台上的涼風有人與我分享,而窗外party裏的一切與我無關。
“沒有然後,”酒是辛辣的whisky,抿一口會有熱熱的感覺順著喉道滑過,“我不記得了。”
“你說謊。”
“好吧,就算我說謊那又怎麼樣,我為什麼要把我的故事告訴你?”
這個男孩子竟沉默了半晌,“我送你回去吧,你不應該待下去了。”
“不用了,不要忘了你也喝了酒。”
我裹緊披肩,匆匆走下樓,外麵凜冽的風讓我打了個寒顫。這樣也好,夠清醒。有多久沒有一個人走在夜裏了?我是真的不記得了,不記得,什麼都不記得了。
離開的時候有沒有哭呢,jojo總說我的眼淚不值錢,可是大喜大悲的場合我從來不流淚。人情淡薄至此,還是素來如此?仿佛我又看見我們了:我,嬌嬌,小嬌……我們素來如此。
素來…… 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