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靜脈高壓症在我國是常見疾病,治療方法多種多樣,此現象本身即說明迄今所用的治療方案並非理想門靜脈高壓症在我國於50年代以前均以脾切除術為主要治療手段。脾切除後脾功能亢進現象很快得到糾正,但有出血史的病人術後仍再出血。解放後50年代至60年代逐漸以門體分流術為首選治療,包括門腔吻合、脾腎吻合、腸腔吻合、冠腔吻合以及選擇性脾腎吻合等等。但由於手術後肝供血量減少,發生肝性腦病以及肝衰的機會增多,並且術後遠期仍有一定的病人再出血。從70年代開始斷流術又逐漸有取代分的趨勢,包括單純胃食管腔外的門奇靜脈斷流和附加切開食道或胃腔從腔內縫紮曲張靜脈的聯合斷流術,甚至近端胃大部切除和食管下部切除術。但除肝移植外,其他治療門靜脈高壓症的手術方法都不是根治性的,目前還沒有一種一致同意的理想手術方式。但是,總的說來,當前似乎有這樣一種趨勢,即門奇靜脈斷流手術,或限製性非選擇性門體分流手術,或選擇性門體分流手術的采用日趨增加。
第一節 外科治療的總體概念和基本原則
一、外科隻能治標,不能治本
由各型肝硬化引起的門脈高壓症,其表現的食管靜脈曲張出血、脾腫大和脾功能亢進,以及頑固性腹水等,雖為外科醫師需要研究處理的具體對象,但必須明確,以上這些情況隻是門靜脈高壓症的一種臨床表現,暫時治好了雖有助於防止患者過早地死於大出血和慢性貧血,但其根本的病變-肝硬化卻是外科醫師無能為力的,它仍將隨著病變的自然進程而最終死於
肝功能衰竭或肝性腦病,甚至並發肝癌。一般肝硬化患者從有食管靜脈曲張、出血或脾功能亢進起,至最終死於肝功能衰竭為止;其自然病程大多不到2~3年,少數可達3~5年,極少活過10年。在這個過程中如果發生曲張靜脈大出血(約占死亡原因的1/3)或手術後引起肝衰和肝性腦病(也占死因的1/33)等並發症,患者將提早死亡,即使存活其生存質量也很差;所以外科醫師注意掌握手術適應證,鈁止患者卻;早地死於大出血,也應避免另一種不販患者的具體情況,濫施手術或勉強手術。
二、門脈高壓症外科治療的目的
1.預防和治療食管靜脈曲張破裂出血這是最主要的,因為門靜脈高壓症所致的門體側支循環開放,特別是胃底和I管下端靜脈曲張的形成有著重要臨床意義。食管靜脈曲張破裂出血是門靜脈高壓症引起死亡的主要原因。一般認為,有30肝硬化患者可產生門靜脈高壓症;在肝硬化並門靜脈高壓症的患者中,可發生食管靜脈曲張破裂出血,幾乎所有出血都發生在首次發現食管靜脈曲張的2年內。急性食管靜脈曲張破裂出血的早期死亡率在25%以上。如未經特別治療,70—80%的患者會發生再出血,60%的患者在1年內複發出血,70%的患者在首次出血後1年內死亡。
2.治療頑固性腹水。
3.消除巨脾,恢複勞動力,
4.消除脾功能亢進。
三、治療應有整體觀念和長期計劃
患者的大出血、脾亢和腹水雖各有其相應的手術方法,但醫師從事手術時都必需有整體觀念,在針對某一並發症(如大出血)作手術時,要兼顧到其他並發症(如脾亢或腹水)並盡可能不引起其他手術並發症(如胖性艙病)所謂手術的療效應該是整體的、統一的,既要降低手術的死亡率,提高即時的止血率,還要考慮減少其再出血的可能性,並盡可能防止其他並發症。更重要的是,針對門靜脈離壓症各種並發症的手術方法幾乎無一種是絕對有效的,更談不上有長期療效,因為分流術後吻合口可能發生栓塞,斷流術後可能有新的側支循環再生。因此,對一個門靜脈高壓症患者,既要考慮現在最適宜的手術方式,也要顧及將來再出血時的處理方法。另外,術後出院財,必須囑咐病人定期複診,發現有食管靜豚再曲張,肝功能異常變化,甚或有惡變傾詢時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