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斯科姆比池塘方圓大約五十碼,周圍長滿蘆葦,它位於哈舍利農場和富有的特納先生私人花園之間的交界處。池塘彼岸是一片樹林,聳立於樹林上麵的房子的紅色尖頂清晰可見,這是有錢的地主住址的標誌。挨著哈舍利農場這一邊池塘的樹林裏,樹木茂密;在樹林的邊緣到池塘一側的那一片蘆葦之間,有一處隻有二十步寬的狹長的濕草地帶。雷斯德指出了發現屍首的準確地點,由於地麵十分濕潤,所以死者倒下後的痕跡清晰可見。我從福爾摩斯臉上的熱切表情及敏銳的目光中看出,他一定在這片布滿腳印的草地上找到了許多有用的東西。他轉了一圈,像一隻嗅出味兒的狗一樣,最後轉向雷斯德。

他問道:“你到過池塘,幹什麼去了?”“我用草耙在周圍打撈了一下。我想也許能找到某種武器或其他東西。但是,上帝呀……”

“噢,得啦!得啦!我沒有時間聽你說這些!這裏到處都是你向裏拐的左腳的腳印。一隻鼴鼠都能跟蹤你的腳印,腳印消失在蘆葦那邊。唉,如果在他們這樣亂七八糟地行動之前我能到的話,事情會簡單得多。看門人領著那幫人就是從這裏走過來的,屍體周圍六到八英尺的地方滿是他們的腳印。”

他掏出個放大鏡,在他的防水油布上趴下來以便看得更仔細些,在整個過程中,他都在自言自語地分析著案情。“這些是年輕的麥卡錫的腳印。他來回走了兩次,一次他跑動迅速,這可以從腳板的印跡很深,而且腳後跟幾乎看不清這點上證實。他講的確定是實話。他看見他父親倒在地上就趕快跑過來。看這裏,這是他父親當時走動的腳印。那麼,這是什麼呢?這是兒子站著聽父親說話時槍托頂在地上的痕跡。那麼,這個呢?哈,哈!這又是什麼東西的印跡呢?腳尖的!腳尖的!而且是方頭的,這不是一雙普通的靴子!這是走過來的腳印,那是走過去的,然後又是折回來的腳印……很明顯這是為了取回大衣而留下的腳印。那麼,這一路腳印是從什麼地方過來的呢?”他在四周查找,有時腳印找到了,有時腳印又不見了,一直跟蹤到樹林的邊上一棵大山毛櫸樹——附近最大的一棵樹——的樹陰下。福爾摩斯再一次臉朝下趴在地上,並且得意地輕喊了一聲。他在那裏一直趴了好久,翻動樹葉和枯枝,把一樣泥土般的東西放進一個信封裏。他用放大鏡檢查著一切能檢查到的東西,地麵、樹皮、樹葉,甚至苔蘚中間的一塊鋸齒狀的石頭,他也仔細檢查了,還把它收藏了起來。然後他沿著一條小道穿過樹林,一直走上一條公路,在那裏所有的蹤跡都消失了。

他說:“這真是一個有趣的案件。”這時,他已經恢複了正常。“看來右邊這所灰色的房子一定是門房,我應當到那裏去找莫蘭說句話,或者寫個便條給她。這些事辦完就可以回去了,你們先步行回馬車那兒等我,我很快就會回來。”

我們先走了,大約步行了十分鍾到了馬車那兒,福爾摩斯不久帶著他從樹林裏拾來的那塊石頭也回來了。我們乘馬車回到羅斯。

他取出那塊石頭對雷斯德說,“雷斯德,這個也許你會感興趣。這正是此案的凶器。”“我沒看出有什麼標誌。”

“是沒有標誌。”

“那,你根據什麼這麼說呢?”“石頭底下的草是活著的,這表明這塊石頭在那裏隻有幾天時間。找不到痕跡說明這塊石頭是從哪裏來的。這塊石頭的形狀和死者的傷痕正好相符。除此之外找不到其他武器的影子。”“那麼凶手呢?”“凶手是一個高個子的左撇子,右腿有些瘸。他的靴子是後跟很高的狩獵靴,大衣是灰色的。他吸印度雪茄,並使用煙嘴,他的衣袋裏裝著一把削鵝毛筆的很鈍的小刀。當然,還有另外幾個跡象,但是,這些就足夠我們偵查了。”雷斯德笑了。他說:“我想我還是有些懷疑。畢竟你說的這些都是理論,而英國陪審團卻是講求證據的。”

福爾摩斯冷靜地回答說:“我們當然有辦法。你辦你的,我們辦我們的。今天下午我會很忙,如果順利,我想坐晚車回倫敦。”

“那你的案子怎麼辦?”“案子已經結束了。”“可是,那個疑團呢?”“疑團已經解開了。”“那麼罪犯是誰?”“我剛剛形容的先生。”“可是,他是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