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讀《閑情偶寄》劄記(10)(1 / 3)

首飾在中國起源很早,有的說,“女媧之女以荊枝及竹為笄以貫發,至堯時以銅為之,且橫貫焉。此釵之始也”;有的說,“古者,女子臻木為笄以約發,居喪以桑木為笄,皆長尺有二寸。沿至夏後,以銅為笄”,“釵者,古笄之遺象也”。後來,逐漸發展到用金銀珠寶犀角玳瑁等貴重材料製作名目繁多、形狀各異的釵、簪、耳墜、步搖、花勝(首飾名)、掩鬢(插於鬢角的片狀飾物)等首飾。還有的用翠鳥翅及尾作首飾,用色如赤金的金龜蟲作首飾。杜詩《麗人行》中有“蹙金孔雀銀麒麟”、“翠為阿葉垂鬢角”句,辛詞《青玉案--元夕》中有“蛾兒雪柳黃金縷”句,都是描寫女人的首飾,於此可見唐宋女人首飾之一斑。

首飾本來是人的增嬌益美的頭上飾物,但在等級森嚴的封建社會裏,首飾的佩戴也成為一個人貴賤高低的標誌。如《晉令》中說:“婦人三品以上得服爵釵。”又說:“女奴不得服銀釵。”另,《晉書·輿服誌》中說:“貴人太平髻,七鈿;公主、夫人五鈿;世婦三鈿。”《明會典》中說:“命婦首飾:一品金簪,五品鍍金銀簪,八品銀間鍍金簪。”看來,在那時,首飾也不是可以隨便佩戴的。

《衣衫》

關於服裝美,李漁提出了許多相當精彩的思想,如“貴潔”、“貴雅”、“貴與貌相宜”,而在製作的時候要“相體裁衣”,等等。這些思想在今天仍然有重要的參考價值。一套衣服如果弄得髒兮兮的,再好也不美;如果隻是華麗,甚至花裏胡哨而不雅致,那也很難說得上美;特別是,如果與他(她)的麵色、體態不相稱、不相宜,那更談不上美。為什麼一套衣服若讓好幾個人來穿,有的人穿上好看,而有的人穿上則不好看呢?李漁說,這是因為“麵色與衣色有相稱不相稱之別”。“人有生成之麵,麵有相配之衣,衣有相配之色”,各人必須找到自己的“與貌相宜”的衣服。說到這裏,我想再順便提一下,李漁隻談到衣服與麵色的關係,而沒有具體論及衣服與體型的關係。這是個遺憾。之所以如此,還是前麵曾說過的那個原因:中國的民族傳統不重視人體美,很少從解剖學的角度研究人體,也很少注意到人體的線條美。隻是在後麵談到“鸞絛”即束腰之帶時,李漁才提起“婦人之腰,宜細不宜粗,一束以帶,則粗者細,而細者倍覺其細矣”,間接地涉及人的體型、線條問題;然而,所談也不是裁剪和縫製衣服時要考慮形體美和線條美,而隻是說用束衣帶的方法顯出身段的形體美和線條美。

但是,無論如何,李漁的服裝理論中還是提出了衣服要“與貌相宜”和“相體裁衣”的觀點,這也是難能可貴的。

什麼叫做“與貌相宜”?在我們看來,這句話可以有幾個方麵的意思。

一是與人的麵色相宜。不同的人,麵色黑白不同,皮膚粗細各異,所以就不能穿同樣顏色、同樣質料的衣服。這一點李漁有比較自覺的意識。

一是與人的體型相宜。上麵說到李漁對此關注不夠。今天的服裝設計師特別注意人的體型特點,譬如個子的高矮,身材的胖瘦,肩膀的寬窄,脖子的長短,臀部的大小,上身長下身短或是下身長上身短,腰粗或是腰細,胸部是否豐滿,等等,根據每個人的不同特點,設計、裁剪和縫製合身的衣服。

一是與人的性別、年齡、文化素養、內在氣質、社會角色等等相宜。李漁對此也有所涉及,他提到衣服與“少長男婦”即性別、年齡的關係,與“智愈賢不肖”即文化素養和內在氣質的關係,等等。

一是與一定社會的時代風尚和文化氛圍之下人的精神特點相宜。例如魏晉時部分文人蔑視禮法,他們的衣服常常是寬衫大袖、褒衣博帶;唐朝社會相對開放,女子的“半臂”袖長齊肘,身長及腰,領口寬大,袒露上胸,表現了對精神羈絆的衝擊和對美的大膽追求;宋代建國,控製較嚴,頒布服製,“衣服遞有等級,不敢略有陵躐”,人們衣著相對嚴謹;等等。

做到“與貌相宜”的關鍵在於“相體裁衣”。“相體裁衣”或稱“量體裁衣”、“稱體裁衣”,這個思想大概最早見於《南齊書·張融傳》:“(太祖)手詔賜融衣曰:‘今送一通故衣,意謂雖故乃勝新也,是吾所著,已令裁剪稱卿之體’。”太祖皇帝把自己穿過的一通故衣賜予大臣張融,並事先按照張融的身材重新裁剪,以與其體相稱。李漁認為,“相體裁衣之法,變化多端,不應膠柱而論”,大體說,麵色白的,衣色可深可淺;麵色黑的,宜深不宜淺,淺則愈形其黑矣;皮膚細的,衣服可精可粗,皮膚糙的,則宜粗不亦精,精則愈形其糙矣。這裏的論述,缺點仍然在於隻談麵色不談體型,總使人覺得沒有完全搔到癢處。

李漁談服裝美,還有幾點值得稱道:

他注意到衣服的審美與實用的關係。當談到女子的裙子的時候,一方麵他強調裙子“行走自如,無纏身礙足之患”的實用性;另方麵他又強調裙子“湘紋易動,無風亦似飄搖”的審美性,應該將這兩個方麵結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