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李漁的戲劇美學(4)(2 / 3)

李漁是承認戲劇創作有其基本原則的,即所謂“天地之間有一種文字,即有一種文字之法脈準繩”。詩文既然有詩文的“法脈準繩”,傳奇當然也有傳奇的“法脈準繩”。但是,這“法脈準繩”卻不是主觀自生的條條框框,而是傳奇創作固有規律的反映,是客觀法則在人們頭腦中表現出來的主觀形式。如果把這些主觀形式(“法脈準繩”)凝固化,僵死化,視之為千古不變的公式,讓複雜多樣的現實生活服從這凝固了的公式--僵化了的主觀形式,那就要宰割了生活,歪曲了生活,戲劇也就失去了真實性。李漁在一定程度上認識到了這個道理,雖然他還不可能有我們今天這樣明白和確切的表述。他說:“填詞之理,變幻不常,言當如是,又有不當如是者。如填生旦之詞貴於莊雅,製淨醜之曲務帶詼諧,此理之常也。乃忽遇風流放佚之生旦,反覺莊雅為非,作迂腐不情之淨醜,轉以詼諧為忌。諸如此類者,悉難膠柱。”因此,他反對把某些創作原則視為“死法”,反對“執死法為文”。而他自己也警惕在闡述某種創作原則時,不要“以一定之陳言,誤泥古拘方之作者”。這段文字的可貴處在於:李漁似乎已經認識到現實生活紛紜複雜,千變萬化;生活中的人物各式各樣,千姿百態。現實生活有規律,卻沒有公式;生活中的人物性格,也可以找到形成的痕跡,卻沒有固定的框子。傳奇中的“生”“旦”這些行當一般適宜於表現“莊雅”的人物;而“淨”“醜”這些行當一般適宜於表現“詼諧”的人物。但是,麵對著現實生活中無限豐富多樣、不斷發展變化的人物性格,絕不可一概而論。“生”“旦”也可以表現“風流放佚”的人物,“淨”“醜”也可以表現“迂腐不情”的人物。必須運用傳奇中“生”、“旦”、“淨”、“醜”等有限的行當,表現生活中無限多樣的人物性格;既要注意到角色類型,更要注意到不同人物個性的刻畫;把行當變成刻畫人物個性的有力手段,絕不能使之成為妨礙表現個性的僵死的公式。例如,生活中某些人物,按其身分似乎應該“莊雅”,但他們卻偏表現出“風流放佚”的特點;另一些人物按其身分似乎常常“詼諧”,但偏表現得“迂腐不情”。那麼,戲劇是按照複雜的現實生活本來具有的多種多樣的麵目表現它、按照性格迥異的各種人物的固有姿態描繪他呢?還是按照作家頭腦中的主觀框框、公式來加以剪裁、修改呢?李漁的基本態度是明確的:尊重生活的本來樣子,描繪人物的固有姿態。作家的筆應該跟著客觀生活走,而客觀生活卻絕不能跟著作家的筆任意變態易貌。李漁反對用死的公式剪裁和修改生活,以至使複雜的生活在作家主觀的“死法”下就範。

按照生活本身固有的樣子真實地描寫生活,刻畫生活中各種人物的真實麵目,就必須熟悉生活,熟悉人物,熟悉人物的語言。李漁說“生旦有生旦之體,淨醜有淨醜之腔”。作家隻有熟悉生活,摸透各種人物的性格和語言,才能寫得真實、生動;不熟悉,就必定寫不真,寫不像,違背人情物理。李漁曾批評《玉簪記》中的陳妙常,身分是“道姑”,說的卻是“尼僧”語;批評《明珠記》中讓一男子侍奉嬪妃;批評《幽閨記》中的“小生角色”說話是“花麵口吻”。這都是因為作者對這些人物,對他們的生活、語言不熟而造成的。怎樣才能把這些人物寫得生動真切、活靈活現呢?李漁說:“神而明之,隻在一熟。”這在當時確是高見!李漁在另一個地方還以自己親身經曆的一件事,說明熟悉生活對創作的重要。他說,兒時讀《孟子》中“自反而不縮,雖褐寬博,吾不惴焉”句,對“褐”和“寬博”不理解,而朱子的注釋也不能令人心服。後來遊秦,親眼看到當地居民的穿著--“人人衣褐”,而且“其寬則倍身,長複掃地”,才理解了孟子這句話的正確含意,並且發現朱子的注釋是錯誤的。他說:如果不是自己親遊秦地,“親覯其人”,怎麼會正確理解孟子的話呢。而且他聯係創作,得出這樣的結論:“予始幡然大悟曰,太史公著書,必遊名山大川,其斯之謂歟?”由此可以看到,李漁抓住了真實地表現生活、描寫人物的關鍵所在。我們今天不也是把熟悉生活作為創作的前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