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
孔子關於寢居有“寢不屍,居不容”之語。對此,不同的人可作不同的解釋,或曰不同的人各自強調不同的方麵。
例如,朱熹《論語集注》卷六釋曰:“屍,謂偃臥似死人也。居,居家。容,容儀。範氏曰:‘寢不屍,非惡其類於死也。惰慢之氣不設於身體,雖舒布其四體,而亦未嚐肆耳。居不容,非惰也。但不若奉祭祀、見賓客而已,申申夭夭是也。’”表現出老夫子的矜持和嚴肅。
而李漁則另作別解,他所強調的是這兩句話使人身心處於活潑潑狀態的含意--即寢居也應是文明的享受。並且李漁認為這才是孔子“寢不屍,居不容”的本意,即“寢居”一方麵需風雅斯文(美),另方麵活潑舒適(樂)。假如人們連在家裏坐臥都“好飾觀瞻,務修邊幅,時時求肖君子,處處欲為聖人,則其寢也,居也,不求屍而自屍,不求容而自容;則五官四體,不複有舒展之刻”,活像“泥塑木雕”,豈不苦煞?李漁的結論是:“吾人燕居坐法,當以孔子為師,勿務端莊而必正襟危坐,勿同束縛而為膠柱難移。”而這個要求“宜乎崇祀千秋,而為風雅斯文之鼻祖也”。
佛教也有自己的說法。他們認為有“坐”才有“定”,這是內心修養的重要方法。佛家“坐定”功夫最深,乃至最後“坐化”。
《行》原文並評:可銘座右
行【原文】
貴人之出,必乘車馬。逸則逸矣,然於造物賦形之義,略欠周全。有足而不用,與無足等耳,反不若安步當車之人,五官四體皆能適用。此貧士驕人語。乘車策馬,曳履搴裳,一般同是行人,止有動靜之別。使乘車策馬之人,能以步趨為樂,或經山水之勝,或逢花柳之妍,或遇戴笠之貧交,或見負薪之高士,欣然止馭,徒步為歡,有時安車而待步,有時安步以當車,其能用足也,又勝貧士一籌矣。至於貧士驕人,不在有足能行,而在緩急出門之可恃。事屬可緩,則以安步當車;如其急也,則以疾行當馬。有人亦出,無人亦出;結伴可行,無伴亦可行。不似富貴者假足於人,人或不來,則我不能即出,此則有足若無,大悖謬於造物賦形之義耳。興言及此,行殊可樂!
【評】
今天的保健專家也認為,行走是鍛煉身體的最好方法之一。因此,我建議朋友們把李漁的這段話掛在牆上,以銘座右:
事屬可緩,則以安步當車;如其急也,則以疾行當馬。有人亦出,無人亦出;結伴可行,無伴亦可行。不似富貴者假足於人,人或不來,則我不能即出,此則有足若無,大悖謬於造物賦形之義耳。興言及此,行殊可樂!
《立》原文並評:三句話即露詼諧本色
立【原文】
立分久暫,暫可無依,久當思傍。亭亭獨立之事,但可偶一為之,旦旦如是,則筋骨皆懸,而腳跟如砥,有血脈膠凝之患矣。或倚長鬆,或憑怪石,或靠危欄作軾,或扶瘦竹為筇;既作羲皇上人,又作畫圖中物,何樂如之!但不可以美人作柱,慮其礎石太纖,而致棟梁皆仆也。
【評】
李漁論“立”時,認為需分“久”與“暫”。“暫可無依,久當思傍”。就是說,若久站,則“或倚長鬆,或憑怪石,或靠危欄作軾,或扶瘦竹為筇;既作羲皇上人,又作畫圖中物,何樂如之”。這裏突出了一個重要的美學問題,即“立”不但要講究“樂”,也要講究“美”。常言道,坐有坐相,站有站相。所謂相,不但有舒適與否的問題,還有個美不美的問題。李漁的要求是,既要“樂”(所謂“何樂如之”),又要“美”(所謂“作畫圖中物”)。
李漁說到這裏,立刻顯出詼諧幽默的本色:“但不可以美人作柱,慮其礎石太纖,而致棟梁皆仆也。”多麼可愛而有趣的老頭兒!
這也是一種美。
《飲》評:酒屆二中全會
飲【原文】
宴集之事,其可貴者有五:飲量無論寬窄,貴在能好;飲伴無論多寡,貴在善談;飲具無論豐嗇,貴在可繼;飲政無論寬猛,貴在可行;飲候無論短長,貴在能止。備此五貴,始可與言飲酒之樂;不則曲蘖賓朋,皆鑿性斧身之具也。予生平有五好,又有五不好,事則相反,乃其勢又可並行而不悖。五好、五不好維何?不好酒而好客;不好食而好談;不好長夜之歡,而好與明月相隨而不忍別;不好為苛刻之令,而好受罰者欲辯無辭;不好使酒罵坐之人,而好其於酒後盡露肝膈。坐此五好、五不好,是以飲量不勝蕉葉,而日與酒人為徒。近日又增一種癖好、癖惡:癖好音樂,每聽必至忘歸;而又癖惡座客多言,與竹肉之音相亂。飲酒之樂,備於五貴、五好之中,此皆為宴集賓朋而設。若夫家庭小飲與燕閑獨酌,其為樂也,全在天機逗露之中,形跡消忘之內。有飲宴之實事,無酬酢之虛文。睹兒女笑啼,認作斑斕之舞;聽妻孥勸誡,若聞金縷之歌。苟能作如是觀,則雖謂朝朝歲旦,夜夜元宵可也。又何必座客常滿,樽酒不空,日藉豪舉以為樂哉?
【評】
我不會吸煙,也不讚成吸煙,在我家裏從不預備香煙招待客人;我不會喝酒,但絕不反對喝酒,我的酒櫃裏常常備有少量美酒,供客人飲用,我也陪上幾杯。酒是個好東西。幾杯酒下肚,陌生人也會成為朋友。酒是宴會的靈魂,若無“魂”,宴也無趣。酒是人與人之間溝通的橋梁,也是感情的粘合器。我所供職的研究室裏有幾位善飲的青年學者,常常在星期二上班的中午,拉朋呼友到附近小飯館暢飲,久而久之,形成幾位相對固定的酒友,他們自己戲稱“九屆二中全會”(九屆者,酒界也;二中者,星期二中午也),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逢聚會,氣氛熱烈,杯盞交錯,叮咚作響,談古論今,妙語橫生。而且,因為是學者喝酒,所以酒會往往變成了學術討論會。人仗酒力,十分投入,頭冒熱氣,眉飛色舞,論述自己的學術觀點頭頭是道;有時還有交鋒,爭得不可開交,好在最後有酒作結論:當喝到說話不利落的時候,此次討論自然也就告一段落。但喝酒須適可而止,不宜過量。當喝到出言不遜、甚至需要別人往家抬的時候,那就變雅事為不雅,實在無趣了。雖然古代風流名士“死便埋我”博得許多人讚賞,似乎喝酒喝到這個份兒上才夠勁兒、夠味兒;但我更讚成李漁關於飲酒的“五貴”和“五好、五不好”的主張。“飲量無論寬窄,貴在能好;飲伴無論多寡,貴在善談;飲具無論豐嗇,貴在可繼;飲政無論寬猛,貴在可行;飲候無論短長,貴在能止。”“不好酒而好客,不好食而好談,不好長夜之歡而好與明月相隨而不忍別,不好為苛刻之令而好受罰者欲辯無辭,不好使酒罵座之人而好其於酒後盡露肝膈。”隻有這樣,才能喝得文明,富有雅趣。像時下酒桌上那樣強人喝酒,鬥智鬥勇,非要把對方灌醉的酒風,實在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