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陰陽顛倒·聯想到外館斜街(3 / 3)

還回到梅蘭芳與盂小冬的陰陽顛倒上來。這應該是個永恒的話題,讓一代又一代的讀者感到有興趣。這樣的事情本身(從他倆認識、同台唱戲到結合,最終再到分手)是有限的,也是他們家人不願意世人再咬住不放的,這些都可以理解。但事情還有另一麵:他倆的這些經曆,實在不再屬於他倆個人的私事,而應該上升到文化層麵。陰陽顛倒在文化上的能量很大,同時它更是中國文化最本質的特征之一。這一點在今天不容忽視。處理得不好,會遺留下許多問題與危害;如處理得好了,如能恰如其分,那就能創造出無盡的東方文化的價值。

我曾在1995年出版的《梅蘭芳百年祭》中寫過梅蘭芳與盂小冬同台演戲之前的四種可能,曾被首都文化界人士稱為運用了弗洛伊德的心理學說,認為寫得既生動也很有學木價值。下邊我簡要摘錄於下:

第一種是在演出之前,中間的好事者對雙方都沒有說破,於是梅蘭芳與孟小冬都被蒙在鼓裏。台下的觀眾也渾然不知情,隻覺得這是一場難得見到的男女演員的合作。比較有特點的地方,無非就是男演員扮演女性角色,女演員扮演男性角色罷了。

第二種是在演出之前,中間的撮合者悄悄告訴給梅蘭芳:今天與你同台的這個女子,如果你能看得上,那我們事後就可以給你撮合……梅蘭芳聽了這話,雖然當時未必表態就讚同,但心裏埋了“種子”,等到了台上,遇到那些男女互相調情的地方,就格外要在心底的最深處加以品味……而這些撮合者,則會去台下找一個最佳的座位,去細細琢磨梅蘭芳在台上的心理活動,而旁邊的那個孟小冬,則始終還被蒙在鼓裏。一明一暗,台下的撮合者,感到了莫大的享受。

第三種是在演出之前,撮合者悄悄告訴了孟小冬:今天與你同台的這位梅大爺(你平常不就是這樣稱呼他的麼),如果你願意的話,我們也願意給你撮合,今後“你就是他的人了”,你與他會另有一處住房,你不必和他現在的家產生來往,你隻在你未來的家中,與梅大爺兩人住著,閑了的話,倆人一起吊吊嗓子,或者再合唱幾段……如果可能,你倆在一個堂會中登台,一起演一出男歡女愛的戲……你要記住:這些話我們隻和你一個人講;而梅大爺那裏,我們可是隻字未提……相信這樣講後,孟小冬肯定會思潮洶湧,甚至在舞台演出中,出現個把小錯,也是可能的。而那些剛才跟孟小冬講過話的人,同樣待在台下最好的座位裏,默默欣賞著這出古往今來還沒有過的人間喜劇。

第四種是在演出之前。那些撮合者派出兩個人來,分頭與梅蘭芳及孟小冬談過,不等他倆“回過神來”,鑼鼓就催促他倆上台了。所演劇目是有些情愛場麵的。如果是平時,如果是不相幹的兩個男女演員合演,那也沒什麼了不起,因為這樣的合作司空見慣,根本不會想到其他的方向去。然而今天則不同。並且是大大地不同了—雙方各自的性別在舞台上被顛倒,兩人並且是全國“被顛倒得最好的人”,而且一旦今天顛倒成功,兩人或許又會重新顛倒回原來的性別,今後或還會生活在一起,就以原來的性別共處一生。在戲中那些關乎情愛的關鍵處,兩人既在演自己的戲,同時又不可能沒有戲外的流露與探察。這種流露與探察是能迸發火花的,不用鑼鼓,不用唱腔,甚至隻用一個眼神,向對方掃那麼一下—對方就完全理解,並記憶終生了……當然,如果采取了第四種辦法的話,演出時的效果會是最反常也最熱烈的。觀眾眼睛裏不揉沙子,他們都能覺出今天舞台上的兩位角有些異常:怎麼在那些地方的表演格外地火或反常地溫?他們不會明白其中的深意,但以後等梅蘭芳與孟小冬的婚姻成為事實時,他們才會陡然清醒過來,大呼大吼著奔向街道,奔向親人,奔向其他喜歡戲的朋友,他會告訴他們自己是何等幸福,能夠趕上當代戲劇史上最有戲的一幕……他們反複重複著:“陰陽顛倒,首先是一種中國特有的文化”。(你甚至可以在它上邊打上引號。)陰陽顛倒,重要就重要在文化的層次上,搞好了是能以一當十的。如果墜落到實際操作的層麵,那格調就低了,甚至會引發諸多的社會病,至於這,我也就不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