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它們的確,我說,的確都是我寫的。這我無法解釋,編輯說,事情有點難以置信:第一篇的詞藻華麗,是一種宗教的、迎合低級趣味的感傷作品,因此特別俗氣;而第二篇--在這裏我沒有絲毫的理由來恭維您--第二篇我卻覺得了不起。請您給我解釋一下吧!
我沒法向他解釋,我直到今天也沒有找到一種解釋。事實上我覺得,作家是完全可以拿那個銀行盜竊犯來做比較的:他費了九牛二虎之力謀劃了一次偷盜,在陰森可怖的黑夜裏獨自一人去撬保險箱,可是他並不知道將獲得多少金錢與珠寶,並不清楚即將獲得的財物是什麼樣的東西;他孤注一擲,結果坐了二十年的牢,遭受了驅逐與流放。而作家與詩人,我想,也是以他們每一次新的創作在作孤注一擲的嚐試。這就是風險:罪犯可能撬開了一個空的保險箱,可能被逮住,也可能一舉獲得前所未有的收益。誠然,作家又不同於這樣的罪犯:作家有自己的風格,有區別於所有其他人的標誌--大師的印記。可是一旦其他人,即他的讀者和批評家給他貼上了這種標簽,那麼,原來的寫作模式就會重新出現,因為這時候寫作不再是“別無選擇”的事情,而純粹是墨守成規了;當然,這種墨守成規是帶著大師的印記的。高明的銀行盜竊犯和拳擊手都知道,每一次新的偷盜,每一次新的拚搏,都要比前一次更加艱難,更加危險,因為他們有過閃失,人們對他們已經有所了解;同樣,作家想必也有類似的情形,我確信這對許多人來說都是一樣的,盡管在他們的書房裏掛著同業公會頒發的工匠合格證書。對一個藝術家來說,他可以有各種各樣的可能性,唯獨一樣不會有,那就是退休。“下班”,這是兩個偉大的、人道的字眼,值得成為嫉妒的對象,可是藝術家卻不熟悉這兩個字眼,除非他永遠活在某一段時期內“終結了自己的藝術”,並決定承認這個事實;要是那樣的話,他就不再是藝術家了。當然,這隻是一種想象而已,它對我來說不可能是現實。我曾經讀過一書評,可惜我無法引證它的作者了,因為我忘了他的名字。他說:一個人懷孕不可能是半吊子的事情,而我則覺得,一個人無論從事什麼職業,都不能當一個半吊子的藝人。
“別無選擇”是誇張之詞,可我對為什麼要寫作這個問題還是一直沒有找到更好的答案。對於那些創造和接受藝術的人來說,藝術是他們賴以生存和生活的少數幾種可能性之一。猶如生老病死很少能成為經驗一樣,藝術也很少能成為經驗。當然,有人生活得很有經驗,但是這種生活已經沒有生機可言了。有些藝術大師後來也成了純粹按經驗辦事的人,這樣,他們也就不再是藝術家了,即使他們不向自己,也不向別人承認。一個人不能成為藝術家,並不是由於他幹了什麼壞事,而是由於他在開始創作的時候對所有的風險產生了畏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