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我一直在路上,之前多少年幾乎一動不動。靜止不是個好習慣,會讓別人生厭。靜止能有什麼樂趣呢?當初前妻說,在一個後現代的大城市,安靜地生活就是犯法。前妻的邏輯他理解起來一直有困難,難道在北京和上海這種地方,每天都得跳著腳過日子?他每天從床上下來的那一刻起,幾乎都是雙腳同時著地,然後吃早飯,坐地鐵10號線上班,單位恰好也在十四站之後的地鐵口旁邊,他為此感謝很多人,設計地鐵的,修地鐵的,給單位選址的若幹任前的領導,以及設計施工建造單位大樓的所有人,他連馬路都不要過,過一次馬路你知道多麻煩嗎,你不知道,那麼多行人和車輛,紅燈停綠燈行,這個世界上的紅燈永遠比綠燈多,中午在單位食堂吃,隻要下樓走五十米,服務員把飯菜都放進你的托盤裏,繼續上班,他雙腳垂地坐在辦公桌前,偶爾一隻腳著地那是因為為了更舒服一點蹺起了二郎腿,但是醫學研究證明,蹺二郎腿對身體其實有害,他就把那隻腳放下來,除了去洗手間、會議室和同事們的辦公室,在單位他幾乎都找不到走路的機會,然後下班,坐10號線回家,路上看報紙、雜誌或者字帖,他好書法,小時候在私塾出身的祖父的指點下練了點童子功,這些年一直沒放棄,拿起毛筆他覺得自己豐富安寧,仿佛需要對生活感恩,但是,老婆說,咱們的生活乏味成這個樣子,你就不能動一動嗎?那時候還不是前妻,等出了民政局的門,剛成了前妻時她說:

“愛動不動吧。”

前妻愛動,有點時間就折騰,逛街、美食、美容、旅遊、看演出,反正隻要不在家裏就高興。開始還動員他一起去,他也去,但明顯動起來很不在狀態,她也就意興闌珊了。你就在家呆著養老吧,她一個人出門,喀喀喀到這兒,嚓嚓嚓又到那兒,忙著在網絡上搜集能讓她出門的理由,或者找一幫驢友,背包、登山鞋、拐杖、野外帳篷,滿地球亂跑。他不反對她像吃了興奮劑一樣到處跑,隻要你覺得開心,我尊重你多動症似的自由,願意上月球我能幫的一定也幫你。但是她對他不愛出門看不習慣,一會兒說,你才有病呢,明天我帶你去醫院看看?一會兒說,我怎麼一開門就覺得家裏坐著個爹啊,說我爹還誇你年輕了,應該是我爺爺。

出門還是待在家,就此問題他們爭論過無數次,離婚前的一個夏天晚上吵得最烈。正吃晚飯,電視開著,一個爛得不成樣子的電視劇裏,一對年輕夫婦在收拾家夥,準備去西藏旅遊。他們興致很好,連三歲的兒子都對著鏡頭做出衝鋒陷陣狀,奶聲奶氣地喊:看犛牛去,耶!老婆嘟起嘴用下巴指電視,說:“看看人家,孩子都那麼大了。”

她的意思是,人家孩子都三歲了,還見縫插針往西藏跑。這不是最好的榜樣,最好的榜樣是八十歲的老兩口還相約環遊世界。而他們結婚隻有三年。

窗外就是大馬路,二十四小時裏每一分鍾都鬧鬧哄哄,為了阻擋喧囂,裝修時他在陽台裝了雙層隔音玻璃窗。他懶得出門,見到人聲鼎沸他就煩,更懶得出遠門來更大的折騰。他也不願意吵架,所以就笑笑,推開飯碗去書房練字。老婆定了規矩,飯後半小時不能坐,便於消化,不長肉。他正好用來站著練字。剛把紙攤開,老婆跟進來。

“忘了告訴你,”她說,“名報了,兩個人。”

“不是說好我不去的麼?請不出假。”

她的單位組織去海拉爾,每人可以帶一個家屬。大部分都帶,同事們就慫恿她,老公都搞不定,要不我們借你一個?她有點火。

“請過了。你們副總說沒問題。”

他扭過頭看她,真行,我的領導你都能搞定。“可我不想跑。”

“這一回,是個死屍我也要把你抬上車。”

他坐下來。

“站起來!飯後半小時別坐著。”

“能不能別讓我按你的規劃過日子?”

“一次也不行?”

“真不想去。想到出門我頭暈犯惡心。”

老婆的火苗就在這時躥了上來,猛一拉氈子,帶著硯台飛起來,墨汁潑了他一頭臉,圓領白T恤前胸染了一灘黑。這襯衫是她去年參加三亞旅遊團送的,後背上印著藍色手寫體:想來想去,明年夏天還得來三亞。

他抖著滴滴啦啦往下掉墨水的T恤,血往頭上升。“跟你怎麼就說不清楚呢!我不想折騰!”

“那是你有病!你怕出門撞見鬼麼你?”

“哪跟哪呀這是?你才有病!除了睡覺吃飯,一天你在家待幾分鍾?過兩天安靜日子會死啊?”

“安靜?可笑!就是個縮頭烏龜,還蹲家裏冒充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