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旅遊活動對目的地的社會文化影響
一、社會文化影響的主要內容
(一)消極的社會文化影響
1、文化的趨同和特性喪失
外來遊客帶來的外來文化在於目的地本地文化的接觸交流過程中,雙方之間會發生文化的假借過程,相互之間的學習、借鑒、模仿使得文化之間的差異縮小。弱勢的文化往往變得和強勢的文化相似,原有的一些特性喪失。學者在一些鄉村旅遊的案例中發現,鄉村旅遊的發展,使得本地人的思想和行為模式逐漸向城裏人靠攏,逐漸改變了原來的生活方式,也因此喪失了“地方民俗”這樣一個重要的旅遊吸引力。
2、不良的示範效應
目的地居民會觀察和“學習”遊客的做法,由此引起目的地居民的思想意識和行為方式的變化。由於旅遊者在與目的地居民的交流中往往處於強勢地位,他們能夠很大程度上影響和概念目的地居民的價值觀念。價值觀念體係的破壞會對目的地社會造成長遠而深刻的衝擊。一些目的地居民通過對來訪者的觀察,逐步在思想和行為上發生消極的變化,他們羨慕旅遊者的服飾、打扮和優越的生活,開始對原有生活方式和本地文化傳統感到不滿。一些傳統社會在西方自由主義思想的影響下,道德觀念被破壞,社會不穩定性增強,目的地社會的崇洋思想泛濫。另外,遊客在目的地的旅遊狀態中,往往表現的比日常生活中更加隨意和放縱,由此帶來的不良示範效應更加嚴重。
3、文化的商品與“真實性”影響
目的地為迎合旅遊者的需求,往往將自己的傳統文化要素,如生活習俗、宗教活動、傳統服飾、世俗慶典等進行商品化的生產。這種商品化過程一方麵挫傷了目的地居民和社會的自尊,另一方麵也使得文化的真實性遭受破壞。很多旅遊目的地的生活場景和儀式,已經完全是為了旅遊者而開展的,本身喪失了原有的文化意義和生活價值,也失去了遊客所期待的真實性。
4、犯罪和社會風氣破壞
大量研究證據表明,旅遊者和經營者的大量到來,對目的地的社會治安造成了很大的壓力。外來流動人口使得社會治安的管理變得困難,也使得本地居民更容易獲取不正當的利益。遊客的放縱和散漫,破壞了目的地的傳統風俗和社會風氣,本地居民也容易模仿遊客的不良行為。在很多旅遊目的地,性、賭博和毒品都成為深刻傷害目的地社會的嚴重問題。
(二)積極地社會文化影響
1、使目的地社會文化發展獲得資源
旅遊發展的經濟收益,使得目的地獲得資金,去進一步完善旅遊吸引物和旅遊環境。一些文化遺產得到保護和回複,目的地居民獲得更多的受教育、文化交流和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會。同時,大量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起來,使得目的地居民有機會和遊客共享這些新的資源。目的地居民獲得了更多現代知識和思想。婦女也在這一過程中獲得更多發展機會。這些都促進了目的地社會文化的發展。
2、增進目的地居民的自豪感
外來遊客對目的地文化的欣賞也促使目的地反過來重新審視自己的文化。目的地居民和經營者更加有意識的保護和利用自己的文化遺產。目的地居民在參與旅遊開發的過程中,對自己的文化產生了強烈的自豪感和歸屬感。在一些曆史文化名城,可以看到本地居民主動地向外來遊客介紹自己所在的城市和地方,並將傳統的文化元素向外部世界作宣傳。
3、促進傳統文化複興
在旅遊開發的過程中,目的地管理者和經營者將大量的傳統工藝、儀式、服飾、飲食、生活習俗乃至建築形式保留下來並進一步發展。並且從旅遊經營中獲得資金來支持這些工作。在目的地居民和外部世界的共同關注下,這些傳統文化的元素,隨著旅遊業的發展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能夠煥發出新的活力。
4、促進文化交流
旅遊活動帶來了不同地區人們之間的廣泛流動和交流。遊客與目的地居民互相觀察和學習,促進了人類之間的文化交流與進步。一些偏遠地區的居民,通過外來遊客,第一次有機會對外部世界有更多的了解,這為人們的個人發展和整個社會的進步提供了必要的條件。
二、關於社會文化影響的主要理論
(一)涵化理論
旅遊研究者使用“涵化”概念來說明旅遊過程中,不同文化之間的一種作用,這種作用使得弱勢文化被強勢文化影響或改變。
人類學家納什(DennisonNash)1996年在其代表作《旅遊人類學》(AnthropologyofTourism)一書中,討論了旅遊現象中的文化涵化問題。Nash的有關研究分析了強勢文化和弱勢文化的關係,甚至將某些旅遊活動的影響看做是“帝國主義”的一種形式。涵化理論認為涵化過程有幾種常見的模式:
第一,同化——指一種文化適應另一種主流文化,並逐漸融合到主流文化中來。
第二,整合——指保持了原有文化特征,又加入了新的文化元素,並融合到一起的過程。
第三,混合——指不同文化接觸過程中出現的多種文化混合共存的狀態。
第四,分化——指各種文化均保留原有特征,並拒絕接受其他文化的狀態。
第五,邊緣化——指原有文化沒有吸收新的文化,又在文化接觸中居於下風,退出主流地位的狀態。
研究認為,旅遊活動中,遊客與目的地居民之間進行著多種文化接觸,本地文化和外來文化在接觸過程中會發生假借過程(borrowing),這一過程使雙方相互接近並縮小差異。由於客源地和目的地之間常常居於不平等的狀態——目的地的經濟文化發展通常相對落後一些,並期望從旅遊業中獲得經濟收益,而遊客則作為“顧客”,地位相對較高。因而,在這種文化接觸和假借過程中,目的地常常要迎合和屈從於外來文化,由此造成本地文化的被動改變,甚至完全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