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次在走廊裏,凶手突然消失之後,我猛然醒悟了。因為被我們追趕的凶手無論如何是不可能從那個走廊逃走的。我想,當時現場除了凶手之外,還有吉姆老爹、山傑斯博士、勞斯偵探和我。能否設想我們四人中有一個就是凶手,他一個人演了雙重角色呢!那麼,當時,我在走廊裏同時看到的人員順序是:山傑斯博士和凶手,吉姆老爹和凶手,還有我和凶手。隻有勞斯偵探,他沒有和凶手同時出現過。並且,他的出現是在凶手消失後的兩秒鍾。我們比凶手晚兩秒鍾拐過‘直線走廊’。在這兩秒鍾時間,凶手迅速摘下假須假發,重新變成勞斯偵探。然後轉過身來,裝作追凶手的樣子和我們相遇。”“可是,在這之前,當你發現麥蒂爾德小姐房間有一個可疑的男人之後,不是還到勞斯偵探的房間去找過他,而他正在睡覺嗎?”
霍爾達點了點頭:“是的。所以,我雖然懷疑勞斯偵探,卻不敢肯定。但是好好想想,要解釋這點也並不太難。在我下梯子,返身回城堡這段時間,勞斯可以迅速地回到房間,換上睡衣。我敲門時,他故作酣睡的樣子。拐角走廊的盡頭的窗外,搭著一個梯子,這是故意製造凶手從外部而來的假象。讓我費解的是,我請勞斯偵探守候在‘拐角走廊’的窗口,他為什麼還要冒著危險,趁我去叫山傑斯博士、吉姆老爹時,重返回麥蒂爾德小姐的房間呢?他明明知道這很危險,為什麼還要這樣做?我猛然想起,是不是他把什麼重要的東西忘在那裏了?他必須去取。我第二次在窗口窺望時,凶手不是正蹲在地上尋找什麼嗎?為此,我請布合尼亞大嬸在打掃房間時好好找一找。”
霍爾達說完之後,從口袋裏拿出一個小包,他打開小包取出那個鼻鏡說:“就是這個,這是一個老花鏡,隻有在讀書寫字時使用。勞斯偵探平日不戴眼鏡,可是警察局裏有很多和他關係熟絡的人都知道這是他的眼鏡。”
審判長接著問:“那麼,勞斯為什麼兩次行凶,一定要殺害麥蒂爾德小姐呢?”
霍爾達表情嚴肅地回答道:“這是由於他曾深深地愛過麥蒂爾德小姐。所以,他一定要把她殺掉。也許是因為由愛生恨。”“麥蒂爾德小姐知道這一點嗎?”“我認為她是知道的。但是,也許她並不知道勞斯偵探就是那個苦苦追她的男人。否則,勞斯偵探不可能堂而皇之地住進哥榮迪耶城堡。好,下麵我來談談‘黃色房間案件’之謎。——審判長,我以為在黃色房間的門被破開之前,那裏麵本來就沒有什麼凶手。”霍爾達的這個推論令人震驚。
“什麼,沒有?可是有證據證明,凶手曾在那裏,比如說:凶手留下了腳印。”“不,審判長。您不能讓這樣表麵的現象迷惑住眼睛。這次事件要分兩個階段考慮,讓我按照順序來說。第一個階段是這樣的:凶手在那天下午五點至六點之間,潛入研究所。他要作一些夜間作案的準備。他偷了研究論文,以便以後做討價還價的砝碼,還脫下吉姆老爹笨重的大鞋,然後鑽到小姐的床底下。這時,吉姆老爹來打掃門廳和實驗室。吉姆老爹走後,在實驗室裏轉悠,並向外張望。當時,已是傍晚了,可外麵還不算很暗。所以,凶手看到了麥蒂爾德小姐一個人回研究所來了。他認為機會來了,這時作案比夜裏更容易。為了不使槍聲傳出去,他關上了門廳的窗戶。”
審判長繼續順著思路推理:“博士和看林人離研究所很遠,這樣一來,他們根本沒有聽到槍聲,是嗎?”“是的。凶手看到麥蒂爾德小姐回來了,急忙鑽進小姐的房間。小姐進房間後,冷不防看到凶手,恐懼地大叫起來。凶手撲上去,掐住她的脖子。小姐從床頭櫃抽屜裏摸出她事先準備好的手槍,就在凶手舉起羊骨準備猛擊她的頭部時,她向凶手開了槍。子彈擦傷凶手的手。凶手手中的羊骨落到地上,他踉踉蹌蹌地扶住牆,在牆上留下了血手印。事後,勞斯偵探手不離拐杖,是他為了掩蓋手上有傷這件事情。凶手中了一槍之後,生怕再挨第二槍,於是急急忙忙地逃跑了。麥蒂爾德小姐見他逃走了,便從裏麵關上了窗戶。危險過去後,小姐開始擔心這件事情被父親目擊。當她知道沒有任何人在場時,她決心對父親保密。所以,當博士回來時,黃色房間的門已經關上了,麥蒂爾德小姐已經做好一切善後工作。例如擦去凶手滴在實驗室和門廳的血跡等,重新在實驗室裏開始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