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回家,而是直接去了醫院,到醫院時天快亮了。當時,母親神誌不清正在搶救中。說實在的,我沒想在家多呆,單位事兒太多,特別是舊城改造許多棘手的事還沒處理。我在母親病床前守了兩天,母親的病奇跡般地好了起來。我就告別母親往回趕,因為那幾天心裏急,吃不好,睡不好,可以說是精疲力竭,又趕上拉肚子,一係列的原因釀成了車禍。但是,主要原因還是自己沒有把緊安全這根弦兒。
車禍一出,我就暈過去了。醒來時,撥打了120,緊急救護的同誌趕來把我拉到附近的禮皇縣醫院。醫生給做了簡單的檢查後就不管了,非要押金才給做手術,警察怎麼說也不行。為了活命,我給市委值班室打了電話,當時就一個想法,禮皇也歸阿市管,我也在市委工作過,既能證明身份也能得到救治。
查書記說,既然能給120和市委值班室打電話,怎麼就不能給縣裏打個電話呢?
叔叔被問得一時語塞。
這時我才曉得,當時叔叔肯定有僥幸心理,他過低地估計了車禍的性質,認為把車修修,自己在醫院住個十天半月便可以息事寧人,不成想聰明反被聰明誤。
但叔叔通過飲下幾大口水後還是保持了鎮靜,並轉開了話題說,當時隻顧活命了,其他沒想那麼多。這件事出了以後,內心進行了反思,教訓是很深刻的。上級明令禁止不讓幹部開車,更不允許跑長途,作為領導幹部,本應帶頭遵守規定,可問題恰恰出在我身上,我又做過領導同誌的秘書,影響更大,給我們安縣抹了黑,對不起黨組織的教育、關心和培養。另外也影響了領導的時間和精力,喬部長先後跑了幾趟禮皇縣,處理了許多方方麵麵的事,縣委查書記為我的治療和恢複健康費了心,我實在是過意不去。
還有一件事,就是車上那個二十來歲一頭披肩發女人的情況。她是我表姐的女兒,我是她的長輩。孩子在北京工作,回阿市探親,後來又去看我母親。她隨我的車回安縣,純屬順路,因為海縣路過車買不到座票,到安縣回阿市就一站地。出了車禍後,也陪我去了禮皇醫院,是我催她走的,她定了當晚從阿市回北京的車票。我在禮皇縣住院時,就聽到過這方麵的議論,也沒往心裏去,誰知安縣比禮皇縣傳得熱鬧得多,我覺得提這件事實在沒什麼意思,既然連查書記都提出來了,我也向組織作些說明。有人覺得這裏邊可能有什麼,我實實在在地講,這裏邊什麼也沒有,我在老家兩天的時間裏,幾乎是沒離開老母親的病房,連醫院的門都沒有出過,哪還有心思去幹別的事。如果組織上不清楚的話還可以調查。
自從市委陳書記看過叔叔以後,喬部長的態度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尤其是在這次會議上就更明顯。他說,聽了海良同誌的發言,我覺得是客觀的、實事求是的。出車禍後,我到禮皇縣去了兩趟,比較了解情況。應該說,這起車禍給單位和個人都帶來了損失,是一次血的教訓,利用這樣一個機會,把這件事情回顧和總結一下也是必要的。
下麵我談一下自己的看法:一是車禍不可避免。海良同誌聽到母親病危的消息後,心情沉重,思緒也亂了,如果在哪個單位找輛車或雇個出租什麼的,也不是不可以。但他沒有這樣做,從另一個方麵也說明,海良同誌一貫遵守規定,嚴格要求,從不願給單位和他人添麻煩。他從安縣走時,緊張工作了一天,連夜開車到海縣,又在醫院折騰兩天,實在是太疲勞了才出了事,這裏有許多教訓值得汲取。二是有事要依靠組織。我們是組織上的人,不僅要為組織做事,個人有事也要跟組織講,有了困難要多找同誌商量,不要一個人硬撐,比如平時用個車什麼的,找個單位解決一下也是可以的。三是對父母的感情要體現在平時。俗話說,養兒防老。兒女們盡孝心應是經常性的,不能隻顧“大家”而忘了“小家”,有事該請假了請假,不要等到老人快不行的時候才著急上火。從這些情況可以看出,事故不是偶然的,是諸多原因造成的,我們縣委、政府機關的幾個幹部違紀違法的案件也說明這一點,我們領導層要是把工作做得細一些、實一點,一些事故案件是可以避免的。說明在領導層麵也存在有失管失察的現象,這一點,我們縣委和政府也是有責任的。
喬部長後邊的發言顯然是衝著查書記來的。
查書記白了喬部長一眼,沒有說話。喬部長就請大家發言,你三言我兩語,不痛不癢,還帶有歌頌叔叔和縣委、縣政府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