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夢情(3 / 3)

辛酸往事

邊流浪邊寫作

他成了網絡名人

27年前,真名叫孫守領的他出生在黑龍江省大慶市肇源縣古龍鎮一個叫得勝村的小村裏,在他前麵還有兩個姐姐,最小的他卻在最早的時候對文學起了迷戀,“爸爸是鎮上文化站的,愛寫東西,跟一幫文友也愛討論,一個字也能爭半天。”在半夜醒來的時候,看到爸爸還在蠟燭的光影下寫字的身影,他不知不覺從旁聽到漸漸加入了父親那幫文友討論的行列……從雜感到散文到“詩”他開始了自己的寫作,“到大學二年級的時候,父母離婚了,寫東西成了唯一的寄托,於是退學到外麵一邊流浪一邊寫……”孫誌明說,他先後到了上海、廈門,做過公司的文員,也到過建築工地一天10多小時地勞作過,每當賺到些錢,就趕緊靜下來寫一段時間,後來又到過長春,還到過四川綿陽,還曾回到大慶某報擔任了一段時間記者,但每一段都幹不長,他把自己陸續創作的小說貼到了網上,很快在網上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其中《拂塵而去》、《醉我甜心》等很快超過了百萬點擊率。

破釜沉舟

兩度出家又還俗

他要“賣身”出書

孫誌明想到出書,誰知去谘詢了多家出版社,得到的答複卻全是“小說不錯,但你沒名氣,我們沒辦法幫你。”在一次次打擊之後,突然萌生了投身佛門的想法,今年4月到廣元一個小廟出了家,而後又到了另外一家寺廟期望學佛,“但是我發現在哪裏都不能靜心,所以就還了俗。”10多天前,他離開了寺廟,到綿陽租了這間每月50元的簡陋小屋。幾天前他在網上透露出絕望想死的想法之後,有關心他的網友趕緊勸他說,既然連死都不怕,那還有什麼豁不出去的?幹脆上網發個帖子說想賣身出書,也許能引起關注……“我覺得反正也沒什麼擔心的了,就發了這麼個帖子。”

孫誌明說,4天前帖子發出來的時候,迅速引起了很多媒體的關注:廣東一家報紙已經通過網絡對他進行了采訪,就在記者采訪中,就有一家重慶的報紙和兩家成都其他報紙打電話聯係采訪,另外還有一家香港電視台也表示希望采訪他。記者了解到,已經有出版社與他聯係想出他的書。“我不否認,我這樣的目的就是為了出書。但我還是覺得這整個過程太富有戲劇性了。”孫誌明難過地說,他沒想到用了“賣身出書”的辦法引起了關注。他表示,如果出書賺了錢,會拿出至少50%來設立一個基金,專門幫助幫助那些好作品找到出路。

臨別的時候,孫誌明卻又鑽進了網吧,“估計也餓不了多少天了,網上還有兩家報社的記者等著采訪我呢……”

發表時間:2006年12月2日

1時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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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身出書‘?別再玷汙文學了!

日期:2006-09-22

作者:呂千紅

來源:紅網

繼大三女生陳易“賣身救母事件”之後,“賣身救某”不僅淪為一種社會“流行病”,還是眾網民積聚名氣、吸引眼球的慣用伎倆。連日來,一篇題為《出家未遂,我孫誌明願為出書“賣身”!》帖子在各大網站的社區引起激烈論爭,自稱“文壇敗類”的網絡寫手孫誌明再次打出“賣身牌”,表達自己因沒有名氣而“出書無門”的無奈,以及兩次出家難逃避世俗生活的落泊:“舉目無親,求助無門,隻能用身體換來一點本錢,作為在文學路上前進的動力。”、“我被購買會為買方洗衣服做飯,做家庭主婦N年,買家可以決定我身體器官的買賣,如腎、血、眼角膜等”……(2006年9月21日《信息時報》)

“賣身救某”已經淪為一種社會“流行病”,一再吸引公眾眼球,與公眾的同情心過招。“賣身者”也最終達到了自己的目的,獲得了他(她)想要的東西。從商業促銷手段來說,出售某種東西,總要找出一個能夠吸引消費者的“亮點”,比如“質”優、比如“價”廉;“賣身救某”者亦毫無例外,總會打出一個冠冕堂皇的幌子,比如陳易“賣身救母事件”中,人們看重的是她的“孝”,而網絡寫手孫誌明再次打出“賣身牌”,則高高舉起了“為文學付出”的旗幟!而且,他的決心如此之大,如果談不成,走投無路的他甚至可能“舍身成文”!

不可否認,孫誌明對文學的一篇癡心,在這樣一個物欲橫流的年代的確閃耀著理想主義的迷人色彩,為人類創造精神食糧的寫手淪落到“賣身出書”的地步,不僅是他個人的悲哀,更是社會的悲哀,即使不伸手幫助的話,至少也不該冷漠嘲笑。

但是,他這麵“為文學付出”的大旗後麵,究竟還藏著些什麼呢?大可玩味!其實,他已經說得很清楚了,賣身的目的就是為了出書。說穿了,這種理想主義的大旗後麵實實在在隱藏著的目的就是出書成名,因名獲利,從而實現其“逐”利的目的。可見,掀開“純文學”的蓋頭來,依然可以窺見世俗的影子!我們看不見高尚在哪裏!其“賣身”的做法和其它炒作手法毫無二致!

再高超的炒作手法,也隻能是一種障眼法而已,從鬧市裸奔為出書的李索倫、“敞開胸衣寫作”的女作家黛秦以及賣身出書的孫誌明身上,我們究竟能看到幾絲文學的影子?文學早已經退化成了他們用來謀利的一種工具而已!設想一下,沒有高尚的動機,沒有嚴謹的寫作態度,僅靠炒作的技巧取勝,在公眾的同情心幫助下產下的“文學嬰兒”,不是豁嘴也是個瘸腿!與其讓這樣的文學醜八怪來汙染世人的耳目,不如狠心一點,讓其“胎死腹中”好了!

寫文章的人,要耐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貧。中國古典四大名著之一《紅樓夢》的作者曹雪芹在寫這部偉大的作品的時候,窮困潦倒,過著“蓬牖茅椽”、“繩床瓦灶”的生活,倘若其也要通過某種手段過上豐衣足食的生活以後再專心創作,《紅樓夢》能否麵世就不得而知了!可見,能否創作成功與是否有穩定的生活之間並無直接的關聯。

若懷一顆浮躁功利之心,如何能寫出好作品來?若要謀利,何必又打出“為文學”的旗號?做“文”的人不能虛偽到這個地步吧?為文學計,奉勸形形色色的“孫誌明們”,別再用“賣身出書”玷汙文學了!讓我們的耳根子清淨幾天吧!

表時間:2006年12月2日

1時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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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網訊

繼大三女生陳易“賣身救母事件”之後,“賣身救某”不僅淪為一種社會“流行病”,還是眾網民積聚名氣、吸引眼球的慣用伎倆。連日來,一篇題為《出家未遂,我孫誌明願為出書“賣身”》帖子在各大網站的社區引起激烈論爭,自稱“文壇敗類”的網絡寫手黑龍江省大慶市孫誌明再次打出“賣身牌”,表達自己因沒有名氣而“出書無門”的無奈,以及兩次出家難逃

。(9月21日大洋網)

真不知道如今的世界怎麼啦,浮躁不安、喧嘩虛偽,動不動就鼓噪出賣身體,什麼“賣身救母”、“賣身救父”、“賣身救兄”等等,如今又出了一個“賣身出書”,好似“弱勢群體”唯有“賣”才能走出生存困境,“賣”成了金錢之外的一種萬能。隻是這“賣”有多少真實性,有多少是無奈之下的無奈?

或許,孫誌明是一位真正的文學愛好者,為執著地堅守自己的創作信仰,已走到了窮困潦倒的地步,“連續三個月沒有出門,靠吃方便麵度日”。但是,因此而“舍身成文”抑或是“自殺”,用一種道德恐嚇來脅迫社會,達到自己“賣身出書”的目的,這種將個人意誌強加於社會而謀取一己私利,本身就是一種不明智甚至是不道德行為。

正如網友所質疑的那樣,“賣身出書”這種不成熟的性格、不理智的舉動不是正常成年人應該有的,任何接濟隻是一時,自力更生才是一輩子。如果真心愛惜寫作,愛惜自己的作品,首先要愛惜自己,連生命都不珍惜的人,上帝也救不了。“我鄙視沒病沒災出來討飯的,但尊重撿垃圾度日的老人。那種懶惰或過偏執於某種暫時無法實現的東西就放棄生存的努力,根本不值得同情。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做人就應有誌向。”

不要說網友的指責過於偏激,因“賣身”而救“出書”,這種“書”是否具有社會價值,本身就值得掂量。如果說當初賣身求助有點為文學付出的意味,後來說自殺多少更像是威脅。公眾的救濟不是一種債務,用父母所給的身體來“尋死覓活”,既是對父母的不孝,也暴露出了其缺失做人的責任感,如此潛心文學毫無意義。

當真正的弱者“賣身救某”時,社會理應予以救濟。而“賣身救某”一旦成為時尚,便是一種墮落,恐怖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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