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戀足”與“自戀”(1 / 1)

昨晚央視《新聞調查》欄目對沸沸揚揚的“踩貓”事件進行了回顧。央視畢竟是央視,似乎完全擯棄了其他媒介獵奇、嘩眾的基調,而從以人為本的角度呼籲對這些“戀足”者存在的人格分裂和精神疾病予以關注,把更多的目光、更多的關愛給予這些被千夫所指的“戀足”者,讓他們真正地回歸社會。

不錯。看完後的第一感覺,但又細一想,總覺得還有什麼沒說出來,那是什麼呢?

“戀足”者處於自身的心理、生理原因,基於自我的調節或發泄而演繹出的“踩貓”行為,由於違背了大多數人固有的道德規範和生命理念,遭到了批判和譴責。這種批判和譴責是正常的,也是無可非議的。畢竟,珍愛生命,善待生命是我們該有的為人基本。但似乎又不夠,我們在鋪天蓋地的聲討的背後,到底是什麼激起的?是真的出於“踩貓”僅僅是個個案嗎?是個值得大罵特罵的所謂驚世駭俗的事件嗎?

透過從眾、獵奇以及利益驅動等理由外,在我們的內心深處是不是還有什麼被驚動的呢?

不可否認,物種的不斷消亡,環境的日益惡化,都被“發展”和“必然”遮之、蓋之的時候,我們除了歎息外,真的再想不起我們還在精神層麵上想過些什麼,就是“非典”的到來,也沒阻擋住我們的大宰大啖,或許我們除了知道腹欲已解外,根本不想吃下去的是貓是狗。或許有人就像欄目裏的那個女網友有著同樣的道理來反駁:我們可以殺可以吃,但得給動物以尊嚴,不能侮辱!

我不知道,在那些動物的心裏還能有什麼被消滅生命更可怕可悲的事情,或許如我輩的俗人在生命麵臨毀滅的時候都不知道尊嚴為何物,況那些被宰的無言的畜生!

倘若單從生命的本質而論眾生是平等的,但從進化論的觀點出發是優勝劣汰。所以我也不會去批評宰殺動物以果人腹的行為,那是我們生活的需求,孔聖人尚且僅僅是遠廚房也沒當素食者,我們就不必先流淚而再食肉了。但問題又有了,我們在肆意放任物種消亡的同時,又為何要保護那些已經不適合生存的物種呢?

說到底,我們的謾罵、我們的所謂保護都是從“自戀”的角度出發考慮行為的。或許踩貓者隻不過是用了大多數人沒用的辦法來滿足“自戀”,才引發了所謂的事件而已。如果他們吃了、殺了,那一定就無人非議,更無人罵娘。在毀滅的進程裏,“戀足”者們用了另類的“自戀”手段,所以就犯了眾怒,如此而已。

我們在“自戀”的心態下,其實想和幹的一切出發點和衡量觀就是我們人類的實用主義。當沙塵暴已經是鄰居而隨時拜訪時,我們因恐懼而生發保護環境的念頭,當除了後天製造外,我們已經很少看到先天的生靈的時候,我們就說珍愛生命,要不我們連雞都無可鬥無可觀,豈不在飯後茶餘無景可賞,無刺激可尋?

我們就在撿芝麻的時候不斷地丟著西瓜,在毀滅的時候違背天理的保護所謂的珍奇。當麵對整個的物種乃至生命時,我們都用實用的經濟觀來取舍,就不能不說我們的悲哀了。

就生命的本源講,我真的不知道一隻貓和一隻大熊貓的差別更不知道它們的高低貴賤。但別人知道,因為大熊貓能滿足人類的“自戀”情結。

我想到山東出台的對交通事故死亡的賠償標準,核心是根據死者生前的身份、價值來確定賠償的數額。於是我懂了,大熊貓和小貓的確是不同,在我們的衡量體係裏是不同的,在我們的需求和自滿裏是不等分的。

那我就隻能說:各位的哥的姐,碰死誰,也千萬別碰死比爾·蓋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