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節 旅遊資源的開發和保護(3 / 3)

(2)遊客帶來的破壞。旅遊資源是為遊客服務的,但若規劃不當,管理不善,遊客也會給旅遊資源帶來破壞,具體表現在下述幾個方麵:①加速石刻、雕塑、壁畫的損壞;②遊客踩踏帶來的破壞;③遊客素質低,直接破壞旅遊資源。

(二)旅遊資源的保護方式

世界各國在旅遊資源的保護方麵,所采用的方式大致有兩類:一是運用法律手段,實行立法,加強法製管理。瑞士、日本、墨西哥、法國、埃及等國,在其所製定的旅遊法規中,詳細地規定了保護各種旅遊資源的具體條款。瑞士森林法規定:每年種樹數量要多於砍伐的數量;不論是誰,即使是自己私有的樹也不能隨便砍伐。埃及旅遊法規定:除非旅遊部長許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開發、占有或處置任何旅遊區或其中一部分。二是根據旅遊資源的觀賞、曆史、文化科學價值和環境質量、遊覽活動等條件,將其劃分為不同的級別加以保護。《法國風景區的文物古跡保護法》規定,在國民教育部長領導下,設立一個“風景、景色和高級景物委員會”,負責對文物古跡和風景區的清理和劃級工作。這個委員會根據文物古跡的藝術性、曆史性、科學性和傳奇性,將其劃分為若幹級別,分別登記入冊。

知識鏈接4-4

中國大陸第一個國家公園——普達措

“普達措”為梵文音譯,意為“舟湖”,是“碧塔海”的藏語原名。最早文字記 普達措國家公園一隅載於藏傳佛教噶瑪巴活佛第十世法王所著《曲英多傑傳記》。書中寫道:有一具“八種德”的名叫普達的湖泊,僻靜無喧囂,湖水明眼淨心。湖中有一型如珍珠裝點之曼佗羅的小島,周邊是無限豔麗的草甸,由各種藥草和鮮花點綴,山上森林茂密,樹種繁多,堪稱天生之“普達勝境”。

普達措是我國大陸第一個由地方立法機關成立的國家公園,位於雲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香格裏拉縣東22公裏處,2007年正式開放。“普達措”藏語意為神助乘舟到達湖的彼岸。

2006年,雲南迪慶藏族自治州通過地方立法成立香格裏拉普達措國家公園,並宣告原已於1988年由國務院批準劃入“三江並流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的有關地域為中國大陸地區的第一個“國家公園”。但地方立法機關沒有權限批準國家公園,故而,該公園不應被視為中國第一個官方的國家公園。2007年6月21日,我國大陸首個被定名為國家公園的保護區香格裏拉普達措國家公園正式揭牌。當時,中共雲南省委書記、省長秦光榮,副省長劉平,省政協副主席和占鈞,省政府秘書長丁紹祥為公園揭牌。該個概念是由雲南政府提出的,雲南政府還稱要在省內建立更多的“國家公園”。2008年6月,國家林業局發出通知,同意將雲南省列為國家公園建設試點省,“以具備條件的自然保護區為依托,開展國家公園建設工作”。然而已啟動建設的“梅裏雪山國家公園”,其所在地域不在雲南省各級自然保護區名單之列,並且仍舊是“三江並流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其中一個景區。

普達措國家公園是中國大陸第一個由林業主管部門審批的“國家公園”,審批方是 國家林業局,主管方是雲南省林業廳。此後,2008年10月,中國環境保護部和國家旅遊局批準建設真正意義上的中國第一個“國家公園”——黑龍江湯旺河國家公園。“黑龍江湯旺河國家公園”是中國第一個由官方命名的國家公園。

(資料來源:http://baike.baidu.com/view/1752544.htm)

(三)旅遊資源保護的措施

根據旅遊資源衰敗的原因,應用持續發展理論和人與自然共生理論,對旅遊資源采取相應的以防為主、以治為輔、防治結合的保護措施。雖然災難性的自然變化不可避免,但可以采取措施,減弱自然風化的程度,延緩其過程;而人為破壞,則可以通過法律、政策、宣傳和管理途徑給予杜絕,至於已遭破壞的旅遊資源,視其破壞輕重程度和恢複的難易程度,采取一定程度的維修和重建措施。

1.減緩旅遊資源自然風化的對策

旅遊資源自然風化的起因是自然界由於大氣中光、熱、水環境的變化引起的,存在這一問題的主要是曆史文物古跡。出露於地表的旅遊資源要完全杜絕自然風化是不可能的,但一定範圍內改變環境條件使之風化過程減緩是完全可能的。如將裸露的風吹日曬下的旅遊資源加罩或蓋房予以保護。樂山大佛曾建有13層的樓閣覆罩其上,既金碧輝煌,又保護了神像,後毀於戰火。類似的建築應該恢複和建設。

2.杜絕人為破壞旅遊資源的對策

透過旅遊資源人為破壞原因的表麵看本質,旅遊資源人為破壞的根源主要是廣大民眾保護旅遊資源的意識不強,不少人不知道旅遊資源的價值;法製不夠健全;旅遊資源保護理論研究不成熟;旅遊資源開發和旅遊管理不善等。隻有解決根源上的問題,才能真正杜絕旅遊資源的人為破壞。具體說來可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強旅遊資源保護意識和知識的宣傳教育。

(2)大力開展旅遊資源保護的研究和人才培養。

(3)健全旅遊資源法製管理體係。

(4)完善風景名勝區保護係統。

(5)在旅遊業發展中把旅遊資源保護放在首位。

3.已破壞的旅遊資源的恢複對策

絕大多數旅遊資源,一旦遭到破壞則難以恢複,但有的曆史古建築,文化價值和旅遊價值都相當高,雖然已經衰敗,甚至不複存在,但仍可以采用治理恢複措施重現其風采,即可以培修複原,整舊如故或仿古複修。 要維護好自然生態平衡與協調發展,保持旅遊資源長存於世、永具魅力,就必須正確處理好如下兩方麵的關係:一是保護與近期需要的關係。保護旅遊資源是符合人類長遠利益的大事,它不僅要求保護旅遊資源本身,還要求保護其周圍環境。但人們往往從近期利益和目標出發,為生產發展和生活所需而置保護要求於不顧,如侵占或汙染土地,開山劈石殃及文化古跡和自然風光,肆意開墾毀壞林木,甚至進行破壞性建設,這些近期需要的做法往往會損害長遠利益,從而給旅遊業乃至社會的發展帶來威脅。二是保護與開發的關係。保護與開發理應相輔相成,保護得好才具有開發利用價值,開發利用又推動保護工作。但在現實中兩者往往會出現不一致的情況。如為了加強保護要限製人員數量和遊覽時間,對旅遊活動方式也要慎重選擇,這就與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需要會發生矛盾。這需要我們在本末關係,整體部分的關係中辯證地分析問題和處理問題,將保護與開發關係問題的處理立足在旅遊資源及其環境的良性循環基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