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人對於吃飯卻還有另一種實際的看法。北宋的宋郊、宋祁兄弟倆都做了大官,住宅挨著。宋祁那邊常常宴會歌舞,宋郊聽不下去,教人和他弟弟說,問他還記得當年在和尚廟裏咬菜根否?宋祁卻答得妙:請問當年咬菜根是為什麼來著!這正是所謂“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做了“人上人”,吃得好,穿得好,玩兒得好;“兼善天下”於是成了個幌子。照這個看法,忍饑挨餓或者吃粗飯、喝冷水,隻是為了有朝一日可以大吃大喝,痛快的玩兒。吃飯第一原是人情,大多數士人恐怕正是這麼在想。不過宋郊、宋祁的時代,道學剛起頭,所以宋祁還敢公然表示他的享樂主義;後來士人的地位增進,責任加重,道學的嚴格的標準掩護著也約束著在治者地位的士人,他們大多數心裏盡管那麼在想,嘴裏卻就不敢說出。嘴裏雖然不敢說出,可是實際上往往還是在享樂著。於是他們多吃多喝,就有了少吃少喝的人;這少吃少喝的自然是被治的廣大的民眾。
民眾,尤其農民,大多數是聽天由命安分守己的,他們慣於忍饑挨餓,幾千年來都如此。除非到了最後關頭,他們是不會行動的。他們到別處就食,搶米,吃大戶,甚至於造反,都是被逼得無路可走才如此。這裏可以注意的是他們不說話;“不得了”就行動,忍得住就沉默。他們要飯吃,卻不知道自己應該有飯吃;他們行動,卻覺得這種行動是不合法的,所以就索性不說什麼話。說話的還是士人。他們由於印刷的發明和教育的發展等等,人數加多了,吃飯的機會可並不加多,於是許多人也感到吃飯難了。這就有了“世上無如吃飯難”的慨歎。雖然難,比起小民來還是容易。因為他們究竟屬於治者,“百足之蟲,死而不僵”,有的是做官的本家和親戚朋友,總得給口飯吃;這飯並且總比小民吃的好。孟子說做官可以讓“所識窮泛者得我”,自古以來做了官就有引用窮本家窮親戚窮朋友的義務。到了民國,黎元洪總統更提出了“有飯大家吃”的話。這真是“菩薩”心腸,可是當時隻當作笑話。原來這句話說在一位總統嘴裏,就是賢愚不分,賞罰不明,就是糊塗。然而到了那時候,這句話卻已經藏在差不多每一個士人的心裏。難得的倒是這糊塗!
第一次世界大戰加上“五四”運動,帶來了一連串的變化,中華民國在一顛一拐的走著之字路,走向現代化了。我們有了知識階級,也有了勞動階級,有了索薪,也有了罷工,這些都在要求“有飯大家吃”。知識階級改變了士人的麵目,勞動階級改變了小民的麵目,他們開始了集體的行動;他們不能再安貧樂道了,也不能再安分守己了,他們認出了吃飯是天賦人權,公開的要飯吃,不是大吃大喝,是夠吃夠喝,甚至於隻要有吃有喝。然而這還隻是剛起頭。到了這次世界大戰當中,羅斯福總統提出了四大自由,第四項是“免於匱乏的自由”。“匱乏”自然以沒飯吃為首,人們至少該有免於沒飯吃的自由。這就加強了人民的吃飯權,也肯定了人民的吃飯的要求;這也是“有飯大家吃”,但是著眼在平民,在全民,意義大不同了。
抗戰勝利後的中國,想不到吃飯更難,沒飯吃的也更多了。到了今天一般人民真是不得了,再也忍不住了,吃不飽甚至沒飯吃,什麼禮義什麼文化都說不上。這日子就是不知道吃飯權也會起來行動了,知道了吃飯權的,更怎麼能夠不起來行動,要求這種“免於匱乏的自由”呢?於是學生寫出“饑餓事大,讀書事小”的標語,工人喊出“我們要吃飯”的口號。
這是我們曆史上第一回一般人民公開的承認了吃飯第一。這其實比悶在心裏糊塗的騷動好得多;這是集體的要求,集體是有組織的,有組織就不容易大亂了。可是有組織也不容易散;人情加上人權,這集體的行動是壓不下也打不散的,直到大家有飯吃的那一天。
上海《大公報》,194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