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中國語的特征在那裏——序王力《中國現代語法》(1)(2 / 2)

本書所謂現代語,以《紅樓夢》為標準,而輔以《兒女英雄傳》。這兩部小說所用的純粹北平話。雖然前者離現在已經二百多年,後者也有六七十年,可是現代北平語法還跟這兩部書差不多,隻是詞彙變換得厲害罷了。這兩部書是寫的語言,同時也差不多是說的語言。從這種語言下手,可以看得確切些:第一,時代確定,就沒有種種曆史的葛藤。《馬氏文通》取例,雖然以韓文為斷,但並不能減少這種葛藤。因為唐以後的古文變化少,變化多的是先秦至唐這一大段兒。國語文法若不斷代取例,也免不了這種葛藤,如“我每”“我們”之類。

近年來丁聲樹先生、呂叔湘先生對於一些詞的古代用例頗多新的貢獻(分見中央研究院《史語所集刊》及華西大學《文化研究所集刊》),足以分解從前文法語法書的一些葛藤;但是沒有分解的恐怕還多著呢。第二,地域確定,就不必顧到方言上的差異。北平語一向是官話,影響最廣大,現在又是我國法定標準話,用來代表中國現代語,原是極恰當的。第三,材料確定,就不必顧到口頭的變化。原來筆下的說的語言和口頭的說的語言並非一種情形;前者較有規則,後者變化較多。

小說和戲劇的對話有時也如此的記錄這種口頭的變化,不過隻偶一為之。說話時有人,有我,有境,又有腔調,表情,姿態等可以參照,自然不妨多些變化。研究這種變化,該另立“話法”一科;語法若顧到這些,便太瑣碎了。本書取材限於兩部小說,自然不會牽涉到這些。——範圍既經確定,語言的作用和意義便可以更親切的看到。王先生用這種語言著手建立他的新係統,是聰明抉擇。而對於這時代的人,現代語法也將比一般的語法引起更多的興趣。

本書也參考外國學者的理論,特別是葉斯泊生及柏龍菲爾特。這兩位都是語言學家,對於語法都有創見。而前者貢獻更大;他的《英國語法》和《語法哲學》都是革命的巨著。本書采取了他的“詞品”的意念。詞品的意念應用於著重詞序的中國語,可以幫助說明詞、仂詞、“謂語形式”、“句子形式”等的作用,並且幫助確定“詞類”的意念。書中又采取了柏龍菲爾特的“替代法”的理論(原見《語言》一書中),特別給代詞加了重量。代詞在語言裏作用確很廣大,從前中外的文法語法書都不曾給它適當的地位,原應該調整;而中國語法的替代法更見特征,更該詳論。書中沒有關係代詞一目,是大膽的改革。關係代詞本是曲為比附,不過比附得相當巧妙,所以維持了五六十年。本書將從前認為關係代詞的“的”字歸入“記號”,在那“的”字上麵的部分歸入“謂語形式”或“句子形式”,這才是“國文風味”呢。

書中《語法成分》一章裏有“記號”一目。從前認為關係代詞的“的”字、名詞代詞和靜詞下麵的“的”字;還有文言裏遺留下來的“所”字,從前也認為關係代詞,楊遇夫先生定為被動助動詞——這些都在這一目裏。這是個新意義,新名字。我們讓印歐語法係統支配慣了,不易脫離它的窠臼,乍一接觸這新意念,好像沒個安放處,有巧立名目之感。繼而細想,如所謂關係代詞的“的”字和“所”字,實在似是而非——以“所”字為被動助動詞,也難貫通所有的用例;名詞下麵的“的”字像介詞,代詞下麵的像領格又像語尾,靜詞下麵的像語尾,可又都不是的。本書新立“記號”一目收容這些,也是無辦法的辦法,至少有消極的用處。——再仔細想,這一目實在足以表現中國語的特征,決不止於消極的用處。像上麵舉出的那些“的”字,和“所”字,並無一點實質的意義,隻是形式;這些字的作用是做語句的各種結構成分。這些字本來是所謂虛字;虛字原隻有語法的意義,並無實質的意義可言。但一般的語法學家讓“關係代詞”、“助動詞”、“介詞”、“領格”、“語尾”等意念迷惑住了,不甘心認這些字為形式,至少不甘心認為獨立的形式,便或多或少的比附起來;更有想從字源上說明這些字的演變的。這樣反將中國語的特征埋沒了,倒不如傳統的講法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