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印書館)
這部書原是一本講義,民國十四年寫定(《自序》)。而這本講義又是《文心雕龍比興篇校釋》一文的擴大(七十二麵)。
所以體例和一般的修辭學書頗不同。《自序》裏說,“宏綱之下,細目太張。例句號碼,數逾三百。詁訓校訂,曼衍紛紜。”這是真話。書是三十二開本,一百十麵,隻論顯比,自然夠詳的,也夠繁的。書中主要部分以“句式”為綱,而黎先生稱那些句式為“修辭法”(一麵);這卻暗示著指點方法的意思,與一般的修辭教科書又相同了。不過本書所取的是所謂“綜合而博涉的講法”,與教科書之整齊勻稱不一樣,並不像是給初學者指點方法的。這是體例上自相矛盾的地方。
《自序》裏說:“修辭學所說的,隻能在批評上指導上反省上呈露一些實效,並沒有什麼大用處。那麼,這種綜合而博涉的講法,也許比那法令條文似的許多規律,或者膚廓不切的許多理論,倒可多得點益處。”這是黎先生的辯護。但本書若有些用處,似乎還隻在“批評上”。《自序》裏又說:“一個人要專靠著修辭學的修習而做出好文章或者說出漂亮話來,那是妄想。”這是不錯的。修辭學和文法一樣,雖然可以多少幫助一點初學的人,但其主要的任務該是研究語言文字的作用和組織,這可以說是批評的。明白這一層,文法和修辭學才有出路。本書作者雖然還徘徊於老路盡頭,但不知不覺間已向新路上走了,這個值得注意。
本書的毛病在雜。《自序》裏說:“劉勰(《比興》)之篇,陸機(《連珠》)之作,既成專釋,理應別出;嵌入其中,不免臃腫。”這是體製的雜。不過真覺得“臃腫”的是附錄的那篇《春末閑談》,白費了五麵多。劉、陸之作,就全書而言,放在裏邊還不算壞。
書中例句,古文大概到韓愈而止,是《馬氏文通》的影響。韓愈以後的也可引,但甚少(隻四例),韻文卻到皮黃劇本而止。韓愈以後那四例,零零落落,不痛不癢的,盡可以換去。書中有白話文例二十二個。六個不曾注出處,似乎是隨手編的。其餘出於《石頭記》、《儒林外史》、《老殘遊記》的五個,出於魯迅《阿Q正傳》及徐誌摩《曼殊斐兒》的四個,出於譯文的七個。選的太少,範圍太狹,不足以代表白話文。況且歐化的白話文和譯文,其句式乃至顯比,較古文及舊韻文變化很多,值得獨立研究。
附合討論,不足以見其特色,而又附得那樣少,近於敷衍門麵,簡直毫無用處。不如將這二十二例一律刪除,專論舊體,倒幹脆些。這是選例的雜。至於用所謂“晉唐譯經”體(《自序》)為綱,白話文為說明,又是文體的雜了。
幸而也有不雜的地方。一是“詁訓”《詩經》喻句,並探討比興的意義,二是選釋陸機的《演連珠》,三是校釋《文心·比興篇》。體製雖因此而雜,卻見出黎先生心力有所專注,和“膚廓不切的理論”不一樣。就中說“連珠之文,比多成例”,雖受了嚴譯《穆勒名學》的暗示(嚴譯“三段論”為“連珠”),但為別的修辭學所不及,還算是新鮮的。《比興篇》的校釋卻全錄範文瀾先生《文心雕龍講疏》,別無發明。論《詩經》似乎是黎先生最著意的,全書百分之四十都是《詩經》的討論。句式(二)雲:“以物為比,或事相方,物德事情,前文具足,喻句之內,不複重述”(十四麵)。“若說《詩》者,不明此例:本詩之中,德已前舉,喻即後隨;乃對於喻,多方附會。夫以附會,廣說‘比’義,說《詩》通病,千載於茲!”(十六至十七麵)他舉“禺頁禺頁,如圭如璋”等句舊說,加以駁議。又論“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舊說,以為“道理愈說愈精,比喻似乎也愈切愈妙,卻和詩人本意愈離愈遠了”(三十八麵)。這些話甚得要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