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是不是可以譯呢?這問句引起過多少的爭辯,而這些爭辯將永無定論。一方麵詩的翻譯事實上在同係與異係的語言間進行著,說明人們需要這個。一切翻譯比較原作都不免多少有所損失,譯詩的損失也許最多。除去了損失的部分,那保存的部分是否還有存在的理由呢?詩可不可以譯或值不值得譯,問題似乎便在這裏。這要看那保存的部分是否能夠增富用來翻譯的那種語言。且不談別國,隻就近代的中國論,可以說是能夠的。從翻譯的立場看,詩大概可以分為兩類。一類帶有原來語言的特殊語感,如字音,詞語的曆史的風俗的涵義等,特別多,一類帶的比較少。前者不可譯,即使勉強譯出來,也不能教人領會,也不值得譯。實際上譯出的詩,大概都是後者,這種譯詩裏保存的部分可以給讀者一些新的東西,新的意境和語感;這樣可以增富用來翻譯的那種語言,特別是那種詩的語言,所以是值得的。也有用散文體來譯詩的。
那是恐怕用詩體去譯,限製多,損失會更大。這原是一番苦心。隻要譯得忠實,增減處不過多,可以不失為自由詩;那還是可以增富那種詩的語言的。
有人追溯中國譯詩的曆史,直到春秋時代的《越人歌》
(《說苑·善說篇》)和後漢的《白狼王詩》(《後漢書·西南夷傳》)。這兩種詩歌表示不同種類的愛慕之誠:前者是搖船的越人愛慕楚國的鄂君子折日,後者是白狼王唐艸取等愛慕中國。前者用楚國民歌體譯,這一體便是《九歌》的先驅;後者用四言體譯。這兩首歌隻是為了政治的因緣而傳譯。前者是古今所選誦,可以說多少增富了我們的語言,但翻譯的本意並不在此。後來翻譯佛經,也有些原是長詩,如《佛所行讚》,譯文用五言,但依原文不用韻。這種長篇無韻詩體,在我們的語言裏確是新創的東西,雖然並沒有在中國詩上發生什麼影響。
可是這種翻譯也隻是為了宗教,不是為詩。近世基督《聖經》的官話翻譯,也增富了我們的語言,如“五四”運動後有人所指出的,《舊約》的《雅歌》尤其是美妙的詩。但原來還隻為了宗教,並且那時我們的新文學運動還沒有起來,所以也沒有在語文上發生影響,更不用說在詩上。
清末梁啟超先生等提倡“詩界革命”,多少受了翻譯的啟示,但似乎隻在詞彙方麵,如“法會盛於巴力門”一類句子。至於他們在意境方麵的創新,卻大都從生活經驗中來,不由翻譯,如黃遵憲的《今別離》,便是一例。這跟唐宋詩受了禪宗的啟示,偶用佛典裏的譯名並常談禪理,可以相比。他們還想不到譯詩。第一個注意並且努力譯詩的,得推蘇曼殊。他的《文學因緣》介紹了一些外國詩人,是值得紀念的工作;但為嚴格的舊詩體所限,似乎並沒有多少新的貢獻。他的譯詩隻擺侖的《哀希臘》一篇,曾引起較廣大的注意,大概因為多保存著一些新的情緒罷。舊詩已成強弩之末,新詩終於起而代之。新文學大部分是外國的影響,新詩自然也如此。這時代翻譯的作用便很大。白話譯詩漸漸的多起來;譯成的大部分是自由詩,跟初期新詩的作風相應。作用最大的該算日本的小詩的翻譯。小詩的創作風靡了兩年,隻可惜不是健全的發展,好的作品很少。北平《晨報·詩刊》出現以後,一般創作轉向格律詩。所謂格律,指的是新的格律,而創造這種新的格律,得從參考並試驗外國詩的格律下手。譯詩正是試驗外國格律的一條大路,於是就努力的盡量的保存原作的格律甚至韻腳。這裏得特別提出聞一多先生翻譯的白朗寧夫人的商籟二三十首(《新月雜誌》)。他盡量保存原詩的格律,有時不免犧牲了意義的明白。但這個試驗是值得的;現在商籟體(即十四行)可算是成立了,聞先生是有他的貢獻的。
不過最努力於譯詩的,還得推梁宗岱先生。他曾將他譯的詩彙印成集,用《一切的峰頂》為名,這裏麵英法德等國的名作都有一些。近來他又將多年才譯成的莎士比亞的商籟發表(《民族文學》),譯筆是更精練了。還有,愛略特的傑作《荒原》,也已由趙蘿蕤女士譯出了。我們該感謝趙女士將這篇深曲的長詩盡量明白的譯出,並加了詳注。隻是譯本抗戰後才在上海出版,內地不能見著,真是遺憾。清末的譯詩,似乎隻注重新的意境。但是語言不解放,譯作中能夠保存的原作的意境是有限的,因而能夠增加的新的意境也是有限的。新文學運動解放了我們的文字,譯詩才能多給我們創造出新的意境來。這裏說“創造”,我相信是如此。將新的意境從別的語言移植到自己的語言裏而使它能夠活著,這非有創造的本領不可。這和少數作者從外國詩得著啟示而創出新的意境,該算是異曲同工。(從新的生活經驗中創造新的意境,自然更重要,但與譯詩無關,姑不論。)有人以為譯詩既然不能保存原作的整個兒,便不如直接欣賞原作;他們甚至以為譯詩是多餘。這牽涉到全部翻譯問題;現在姑隻就詩論詩。譯詩對於原作是翻譯;但對於譯成的語言,它既然可以增富意境,就算得一種創作。況且不但意境,它還可以給我們新的語感,新的詩體,新的句式,新的隱喻。就具體的譯詩本身而論,它確可以算是創作。至於能夠欣賞原作的究竟是極少數,多數人還是要求譯詩,那是從實際情形上一眼就看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