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所見所讀所思所想(1 / 1)

1

我回老家的村子看望種著幾畝薄田的哥哥時,見到一個老漢。這個老漢性格似乎很內向、木訥。其實我兒時認識他的,但時隔多年的他卻已經不認識我了。後來,他說他已經老了。這使我想起他唱花兒曾是村子裏的一絕。他唱花兒是很動情的,頭顱隨著花兒的旋律一左一右地搖晃,嗓子裏似乎故意發出了一種像樂器一般的顫音。這個人在我,印象是很深的。他的名字我忘了,但隻要一見人,我立時就能想起他,永遠都不能忘。

我說的這個人,他一輩子就隻愛過一個女人,大家都知道,但那個女人早已經和別人結婚了,並已給人生兒育女。而這個老漢,卻一直不再找別的女人。可以說,這是一個很老實的農民,老實成一個悲劇。

想一想,我有時覺得擔心、害怕和難過。在八十年代的時候,這裏就有過一次大的植被運動——退耕還林草。當時,這個老人是村子裏的種樹種草的能手,人們對他都羨慕的了不得。可是,後來所有成長起來的林草都被大家毀壞。老漢的心血和勞動被毀於一旦,殘酷的現實否決了他。人們不再羨慕這個老漢,竟然把他看做一個不大正常的“半腦子”。

誰能想到,新世紀伊始,這個村子又掀起退耕還林草的大潮。這是所有的人都沒能想到的。但是這個老漢的愛情、夢想和青春都已經永遠地失去了。一個人與一個時代比較起來是很容易蒼老和被湮滅的。植樹造林可稱得上是一項造福子孫後代的大事情。這個老漢,自己沒有子孫後代,但是他依舊積極響應,因為他的心裏依舊湧動著一種希望,那就是一種“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對後人的遠大的悲憫情懷。

2

這個人物在寫的時候必須遵從真實嗎?這樣是否合乎文學的規律?假如不如此,那自己想象的似乎合乎生活本身的規律?

這二者之間,哪個更具文學價值,或者說更具有文學力量呢?

我想,這個人物,真是值得一寫的。

寫的時候,是順其自然,還是把所思所想都寫進去?這讓我想了很久。

我曾經嚐試同時寫幾個東西。最後,我覺得不要寫這個,又想下一個。不要貪多,一個一個地寫。每寫一部作品,想著把所有的可以調動的素材和藝術資源全部集中灌注在一個點上。用心寫,多花點時間,蜻蜓點水式是要不得的。一心一意,要以情動人,但不能忽略思想和深度。

3

寫作似乎真是浮躁不得的,虔誠是多麼重要哇!

最近,我讀趙樹理的作品,發現趙先生極樸素、極用心,寫作的時候完全是有所準備的。當然,吃苦精神自然是不必說了。小說畢竟不是哲學,要讓大多數人能讀下去。寫小說真的得要有豐富的生活閱曆啊!

4

這些年,我把國外十八、十九、二十世紀大師的作品幾乎涉獵橫掃了一遍。西方現代派作家的作品給了我許多啟發。最近,我又重讀《紅樓夢》,琢磨它的結構,真是渾然天成,雖然嚴格地講僅僅隻有半部。

天分固然重要,但信念和愛是了不得的。信念和愛可以使人全力以赴,信念和愛將攻克一切,堅定自己的信念和理想總會領悟到一些的。

5

一些人是專門寫給自己、專家,或者說研究小說的人看的。他們更多的是一種關於文本和藝術形式方麵的探索。真正的好作家是很善於傳達奧秘的,幾乎一點不講求技法。倘若寫得雲裏霧裏,或者完全是華麗語言的堆砌,這是比較容易辦到的。難的是小說中具備生活中的真貨,難的是淳樸、自然和四兩撥千斤。

多麼偉大的天才,說到底還是得落到實處,得一個字一個地書寫,得到生活中去發掘。

6

那麼,小說到底如何找到一條雅俗共賞、大化自然的路子?這不是思想出來的,而是作家實踐出來的。高談闊論、眼高手低的都不是作家。我渴望我的小說裏有一種靈性的浪漫的神性的東西。神性的東西,有時可以理解為一種宗教情懷,但不是狹義上的。然而我永遠都不願意丟棄的,那就是一種對生命的悲憫情懷。

7

那麼,如何找到既有生活,又有藝術的完美結合,而達至渾然天成的小說路子呢?這依然是我們應當深思的一個問題,更是我們要用實踐來檢閱的漫漫長路。

8

這是我最近要創作的一部小說前的所見、所思、所想,與喜歡我的同行和老師共勉。我要寫的這部小說的名字就叫《野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