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健全製約和監督機製,構建拒腐防變“防火牆”(1 / 3)

權力失去監督就會產生腐敗。建立健全規範而有效的監督和製約機製,既是實行權力監督和製約機製的準繩和依據,同時又是新形勢下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工作提高黨員幹部拒腐防變能力的有效辦法。

第一節推進反腐倡廉製度建設創新

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將反腐倡廉建設與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製度建設並提,進一步凸顯了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性。腐敗現象不除,黨的形象、黨的凝聚力、黨的執政能力都會大打折扣。新形勢下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必須同時加大教育、監督、改革、製度創新的力度,但關鍵在於通過製度創新,減少體製障礙和製度漏洞,提高反腐倡廉的製度化、法製化水平。

堅持用改革的精神、創新的思路和發展的辦法,解決導致腐敗現象發生的深層次問題,把反腐敗寓於各項重要改革措施之中,逐步鏟除腐敗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條件,完善體製機製製度,是我們黨在改革開放、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開展反腐敗鬥爭實踐經驗的科學總結。

第一,推進反腐倡廉製度創新,是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保證。懲治和預防腐敗必須與深化改革緊密結合起來,做到改革發展進行到哪裏,防治腐敗就延伸到哪裏,解決腐敗滋生蔓延深層次問題的製度創新就推進到哪裏,為各項改革的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證。

第二,推進反腐倡廉製度創新,是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根本途徑。抓住了權力運行中容易產生問題的薄弱環節,就找準了產生腐敗的關鍵部位,就明確了治理腐敗的重點和目標。從源頭上防治腐敗,既要加強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領域的製度建設和創新,又要加強黨內製度建設和創新,不斷完善各方麵的體製機製,形成用製度管權、管事、管人的有效機製。

第三,推進反腐倡廉製度創新,是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建設的中心環節。推進反腐倡廉製度創新,既有深化改革的內容,也有注重建設的要求。比如,要加強反腐倡廉製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提高製度執行力,維護製度權威性。要注意在國家立法中充分體現反腐倡廉要求,適時將經過實踐檢驗的反腐倡廉具體製度和有效做法上升為國家法律法規,使反腐倡廉製度體係的完善既實事求是,重點突出,又有所規劃,循序漸進。既要發揮廉政法律法規為監督和懲處違法違紀行為提供依據的作用,又要發揮規範、引導和教育的功能,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紀律防線和法律防線,不斷提高反腐倡廉製度化、法製化水平。

因此,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建設,必須加大反腐倡廉製度創新力度,進一步發揮製度在防治腐敗方麵的保證作用。

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紀委十七屆第五次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再次強調,全黨必須正確認識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形勢,既充分看到反腐倡廉建設已經取得的顯著成效,又深刻認識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艱巨性,以更加堅定的信心、更加堅決的態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紮實的工作,堅定不移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推向前進。

在這次講話中,他特別強調製度問題。他指出,反腐倡廉製度建設是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緊迫任務。要以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各項製度為重點,以製約和監督權力為核心,以提高製度執行力為抓手,加強整體規劃,抓緊重點突破,逐步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製度體係,切實提高製度執行力、增強製度實效。形勢在發展,實踐在深入,人民群眾對反腐倡廉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這些都要求我們及時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推進反腐倡廉製度建設創新。要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設的突出問題,按照與改革開放偉大實踐相適應、重大舉措相配套的要求,配合深化行政管理體製改革、幹部人事製度改革、司法體製和工作機製改革來進行。

基於此,推進反腐倡廉製度建設創新,要突出抓好以下四個方麵工作。

一是要進一步加強反腐倡廉教育製度建設,加強和改進教育培訓工作,加強和改進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學性、規範性、有效性。

二是要進一步加強監督製度建設,認真執行和不斷完善各項監督製度,改革和完善黨內監督體製,健全權力運行監控機製,拓寬監督渠道,增強監督合力,加大監督製度創新力度,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製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製。

三是要進一步加強預防製度建設,推進廉政風險防控機製建設,建立健全預防腐敗信息係統,建立健全防止利益衝突製度,形成有效預防腐敗的長效機製。

四是要進一步加強懲治製度建設,建立健全腐敗案件及時揭露、發現、查處機製,建立腐敗現象易發多發領域調查分析和專項治理製度,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及其配套製度。

要切實抓好反腐倡廉製度建設,必須不斷提高製度執行力。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加強製度執行的組織領導,保證反腐倡廉各項製度得到切實執行。要切實加強製度宣傳教育,增強全黨製度意識,築牢遵紀守法思想基礎,把製度轉化為黨員、幹部的行為準則、自覺行動。要切實加強製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切實查處違反製度的行為,著力在領導幹部特別是高中級幹部中樹立法律麵前人人平等、製度麵前沒有特權、製度約束沒有例外的意識,教育引導領導幹部帶頭學習製度、嚴格執行製度、自覺維護製度。

要切實抓好反腐倡廉製度建設,還要注重加強紀檢監察幹部思想政治建設和能力建設,增強政治意識、表率意識、法治意識、創新意識、宗旨意識,忠誠於黨和人民事業,堅持黨性原則,忠實履行職責,帶頭遵守和維護黨紀政紀國法,對腐敗分子和消極腐敗現象進行堅決鬥爭。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並自覺承擔起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政治責任和領導責任,加強對紀檢監察工作的指導,支持紀檢監察機關履行職責、開展工作,幫助解決紀檢監察機關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推動落實反腐倡廉各項任務。

當然,反腐敗鬥爭是長期的、複雜的、艱巨的,反腐倡廉建設必須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在積極推進反腐倡廉製度創新的同時,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工作力度,加強廉潔從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設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有針對性地開展示範教育、警示教育、崗位廉政教育,逐步形成有利於反腐倡廉建設的思想觀念、文化氛圍、體製條件、法製保證。反腐倡廉強調推進製度創新更帶根本性,不僅不否定教育、文化、倫理、習俗等因素的作用,相反,隻有充分認識這些因素在製度運行中的重要作用,隻有深入了解具體製度運行的人文環境,才有可能建立起有效的或曰好的製度;隻有盡可能充分發揮教育等各種因素的功能,才能更有效地發揮製度預防腐敗的作用,不斷取得反腐敗鬥爭新成效。

第二節建立健全幹部問責製度

對於領導幹部來講,實際上權力就是責任,有權就有責,權力和責任是對等的。甘蔗沒有兩頭甜。對領導者來講,一頭是待遇,一頭是責任。任何領導都有享受待遇的權利,但同樣也有擔當責任的義務。對於不負責任的領導幹部,上一級領導要敢於問責,不怕惹人。敢於問責是責任心強的一種表現。

2009年7月13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暫行規定的出台標誌著幹部問責製度走向了法製化規範化。

截止到暫行規定的出台,中國的幹部問責製走過了一個14年的漫長的發展曆程。

官員問責製度化較早的標誌當屬1995年頒布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此暫行條例被評價為“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方麵第一個比較全麵、比較係統的文件”,並最早引入了責令辭職這種形式。

2003年在中國問責製的發展曆程中,無疑是一個重要的年份。這一年是新中國曆史上首次在突發災害事件中,短時間內就同一問題連續地、大範圍地追究官員責任。“問責風暴”的啟動,被認為是中國戰勝非典危機的轉折點。而在同一年的重慶開縣井噴事故中,中石油老總的引咎辭職,則被認為是官員責任追究製度的一個裏程碑事件。從這一年開始,問責被廣泛地應用於公共行政領域,彰顯出中央致力於建立“責任政府”的堅定決心。

2004年的春天,《黨政領導幹部辭職暫行規定》緊急頒布,規定黨政領導幹部因工作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或者對重大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等,不宜再擔任現職,本人應當引咎辭去現任領導職務。

2005年3月,國務院印發的《全麵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也對問責製的相關內容作了規定。同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規定了引咎辭職製度。

2008年初,溫家寶總理在新一屆中央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會議上就提到,要“加快實行以行政首長為重點的行政問責和績效管理製度,要把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和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等行為作為問責重點”。在4月2日公布的《國務院2008年工作要點》中,行政問責製也位列其中。5月,《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中,更是強調加快實行問責製。也就在同年,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舞廳火災、河南省登封市新豐二礦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黑龍江省鶴崗市興山區富華煤礦井下火災事故以及後來的“三鹿奶粉”事件、山西襄汾尾礦庫潰壩特大事故、雲南陽宗海汙染事件等,“問”倒了一批官員。這些標誌性事件,讓2008年獲得了“幹部問責年”的稱號。

進入2009年,問責製度化的特征更加明顯。

3月11日,江蘇省南京市製定出台了《南京市黨政領導幹部問責辦法(試行)》,突破了以往隻問行政責任的慣例。同時,問責的依據包含了異體監督的因素,“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舉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建議和提案,司法機關的司法建議”,都可以成為問責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