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約翰·幸福城,我尊貴的女主人的父親。直到今天,我才知道他本來的名字叫約翰·漢森。
約翰·漢森出生在鄰近的一個村莊裏。在服兵役期間,他是個好樣的士兵,隻不過在入伍之初,如果不是一位同伴有力的胳膊攔住了他,他差點兒拿刺刀戳翻了那個喊他“德國狗”的丹麥連長。服役期滿,他回到故鄉,渾身牛勁兒卻無處使,連當個幫工的活兒也不是馬上找得到。於是隻好進城去,暫且寄食在一家地窖酒店的老板那裏。酒店中進進出出的有各種各樣的外鄉人,一批被雇來修建水閘的工友也住在這兒。
他們中有個因為好酒貪杯而遭到開除的人,但是仍然留在店裏繼續大吃大喝,要把剩下的幾個錢花完了事。他與約翰都閑得無聊,因此常常攪在一塊兒,要麼躺在城外的海堤上,要麼蹲在晦暗的地窖裏。這個外來漢給約翰講各種各樣稀奇古怪的流氓和罪犯故事。這類事兒他知道得真不少,而且多半都是他親身參加過的,隻是由他講出來,結局都很愉快罷了。一次,他倆又躺在城外堤壩上的草叢中閑扯,周圍隻聽見西風的呼嘯與海鷗的鳴叫。這當兒,小夥子突然心血來潮,決定也親自去冒冒險。他伸出筋肉強健的胳膊,晃了晃拳頭,眼睛裏幾乎噴出火來。“見他的鬼!”他嚷道,“既然沒有正經活兒做,就幹幹這個唄!”
躺在一旁的那位老手,剛才講故事時隻是盯著天空中飄動的浮雲,這會兒卻從側麵覷了覷約翰。“真的嗎?”他神秘地說,“——喏,那可是挺好玩兒的哩!”
約翰沒有回答,一隊工人打堤上走過來了。流浪漢站起身說:“走,約翰,這夥子人認識咱們,跟著一塊兒回去吧!”
第二天後晌,約翰想找份工作的希望又落了空,兩人於是再去躺在昨天那個地方。流浪漢不吭聲,約翰從地裏連根拔出草來,摔出去打那些從近旁飛過的燕子。
“瞧你閑得無聊,竟破壞起堤壩來啦!”那人取笑他。約翰咒罵了一聲。“你昨天不是要給咱講什麼嗎,文策爾?”他問。文策爾心不在焉地望著海上一麵緩緩移動的白帆。“我?”文策爾道,“我有什麼要對你講來著?”“你自己明白。那可是挺好玩的哩!你自己說過。”
“真的嗎?就算是吧!我當然記得,不過,那可是危險多於好玩兒呢!”約翰縱聲大笑起來。“笑什麼笑!”文策爾道,“這可是掉腦袋的勾當啊!”“我隻是想,肯定很有意思!”對方跳起來問:“你不在乎自己的腦袋嗎?”
“不在乎,文策爾,而且咱覺著,咱這腦袋長得挺牢靠。你就說說,怎麼幹合算吧!”
他倆湊得更攏,談話變成了咬耳朵,而且不時地還去一個人到堤壩頂上望望風,隻是連人影兒也不見一個罷了。夜幕降臨,兩人摸黑回去,走進地窖。一張張桌旁還坐著喝得醉醺醺的吵吵嚷嚷的人們。
三天後,一樁聞所未聞的搶劫大案轟動全城,所有的警察都出動了,而且忙得不可開交。出事地點是凸出在大市場邊上的那所宅子,裏麵住著前參議員萬茨伯格和一個老仆人。人們發現他的時候,這位瘦弱的老人被捆綁著,堵住了嘴,丟在床邊。自此好幾個禮拜,就再也不見老先生準時到外麵來散步了,害得街上的一幫小孩子再也鬧不準時辰,上學不是到得太早,就是去得太晚。過後,老先生終於又出來了,隻是胳膊肘底下少了一把綢傘,火紅的假發上戴著的那頂高高聳起的氈帽更顯得顫巍巍的。老尼柯勞斯可更慘,他被一棒打昏過去,好不容易才保住了性命,沒有讓靈魂和肉體分家。
就這件事,使好樣兒的士兵約翰蹲了六年大牢,並且得了約翰·幸福城這麼個雅號。怪就怪在判決一下來,城裏有些有聲望的人竟對被告表示同情。他們特別強調的是:約翰把劫獲前參議員的一隻金表,在作案的次日就送給了鄉下一個準備行堅信禮的表弟。自然,這件禮物隨後便成了逮他的物證。“可惜這小夥子,”有人說,“可惜他成了個壞人!瞧他這般行事,不是滿有資格當一位將軍嗎!”另一些人則認為:“是啊,他就像那種俠盜,作案主要是為了練本事,錢倒在其次喲!”
好也罷,歹也罷,約翰可還是得去坐牢,而不久以後就讓人們給暫時忘掉了。
六年的牢獄生活終於過去。約翰必須蹲滿六年,因為在這段時間裏德國既無新王加冕,也沒太子降生。他釋放出來後,同服兵役時一樣拿著品行良好證書又回到城裏來找工作,可是誰又肯雇一個坐過牢的人呢?加之他那對黑色的眸子現在射出凶光,有一股子叫人害怕的桀驁不馴的勁頭兒。“這小子看上去很危險,”有人說,“咱可不願意在夜裏單獨碰著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