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是男女成婚之常情;也是新社會男女成婚必由之路。“亂愛”則是被人們嗤之以鼻的“賴事”。亂搞男女關係,要造成家庭不和,直至破裂。亂搞男女關係也擾亂社會秩序。
當代作家池莉的中篇小說《來來往往》是自然主義的作品,通篇是下流不雅的味道,也有黃色作品的味道兒。宣揚這種不正當的男女關係,看似有趣,其結果有害於民,尤其是青年一代。群眾反映說,池莉在教人做流氓呢。
改革開放之後,市場經濟蓬勃發展,文化市場也日新月異,五彩紛呈,池莉的時髦作品也竟然在國家級文學刊物——《十月》推出。同級文學刊物多家進行轉載,還獲得《十月》等文學獎。有關單位為了賺錢,將其改編為十八輯《電視連續劇》。
小說的主角康偉業是肉聯廠的工人。經李大夫(女)的介紹,他很幸運地跟高級幹部(部隊師級)的女兒(黨員)段莉娜結婚。父親通過人際關係給他入了黨,並提升為本廠辦公室主任、科長。婚後生一女兒叫康的妮。算是幸福之家。
他在同學賀漢儒的幫助下,離職被聘為美國公司武漢公司總經理。在職期間,他以陰險的手段,通過鑽政策的空子,搞偷稅、漏稅發了橫財。
有錢的他,身穿高檔西服,腳踩高檔皮鞋,佩戴著瑞士“勞力士”手表,叫做男人的的三件寶(皮鞋、皮帶和手表)。
“富則思淫”。他的好色本性得以施展。說他好色,是他在十五歲的少年時,就跟十九歲的歌手戴曉蕾搞了通奸。可見他的好色欲非同一般。他與長住北京總公司的部門經理(小他十五歲的大學生)林珠,長期搞不正當的男女關係。
林珠是個什麼人呢?池莉在小說中說:“隻要對她說我愛你就成……男朋友換得自己都數不清……”可見,她雖然是個大學生,然而也是個標準的社會流氓,也像個名妓!從此,他和她臭氣相投,長時間鬼混了下去。
池莉在作品裏說:“當今社會的民謠,‘男人有錢就變壞,女人變壞就有錢’”。康偉業、林珠就是變壞的典型。
這些人追求什麼超越人性的“亂愛”,出口的下流話,成天幹類似妓女院缺德不雅的裸體床事。而池莉卻放給空間和時間讓他們任意飛黃騰達。這顯然是隨波逐流,推波助瀾;也實屬早被批判了的自然主義的重演。
這種作品文筆越美,藝術魅力越強,害人越深,而越是要引起人民的不滿和反對。因為現在社會上確有這些一時泛濫成災的不文明的壞現象。但也引起了好人不滿,引起了政府的重視和及時的扼製與有力的打擊。
俗話說,“酒、色、財、氣四堵牆,賴人都願裏邊藏”。但他們殊不知此路不通。康偉業與林珠無恥地鬼混了近三年。他用來項不明的大額資金,給林珠興建了“湖夢新居”。這有房間有時間,暗地非法同居,本是其妻反對,人民不滿的違法行為,但池莉卻認為是有錢人的追求,是她對人生快樂的探索。她在另一篇日記中說,我寫康與林,不是別的什麼,我是想尋找和認識自己。
康偉業、林珠無恥的鬼混累散了,掃興了。林借口要去美國去,康慷慨解囊,將湖夢新居拍賣了五十萬元送於林。這種交易引起了讀者的驚奇。
什麼的心連心的摟抱,眼睛對著眼睛,心心相印,息息相關……他愛她,她愛他,生生死死地互愛了一場。他們摸索、體會到了叫做“愛”的東西,“就舉手投降了,怎麼辦?上帝。”這就是作者探討出來的婚外戀奧秘所在。當然也是五十萬巨額付出的價值。
林珠剛走,康總通過朋友的介紹,馬上與二十歲的時雨蓬臭在了一塊。池莉插述:“如蝗的靚女直往他懷裏撲……快樂的機會抓到一次是一次……”
“康偉業順利地接受了她……交道也打得順暢。”他們在吃喝玩樂中,兩人伸出小指,像孩子似的,宣誓拉勾。她說:“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許變”。於是就上床了。
盡管段莉娜的作風正派,是個好人、好幹部,本應是作品的主要正麵人物。但在池莉的筆下,有意把她描寫得那樣被動,那樣無能為力,竟然讓流氓成性的康偉業任意去糟蹋,把她視為眼中釘,不把她當人。
幾年來,由於她的精神上受了嚴重的打擊,致使她未老先衰。不足四十歲的她,竟皺紋累累,白發多多。池莉說:“段莉娜不僅自己變得醜陋不堪,她家也變得醜陋不堪了。”
為什麼她竟會變得不如人呢?顯然是被池莉否定了。她認為男人有了錢就可拋棄前妻——她老了,不美了。
令人奇怪的是池莉把社會上的醜惡現象,通過添油加醋,搬上文壇上來。社會上的破爛貨——荒淫無恥的流氓行徑,竟被高明的池莉當成了人間至高無尚的樂趣。
我們試問池莉:康、林的那流氓行為對嗎?而善良的人民會買你的賬嗎?身為作家的你,在唯一受害者段莉娜身上踏上一腳,難道不是落井下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