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將貧賤比車馬,他得驅馳我得閑。
一晃間,數年過去了。
輾轉著的城市,也已走過了三兩座城。
寫書,也終於開始有了正常的收入。和那些成名的大作家是沒法比的,也就是工薪族的工資水平。
但對於我和妻子而言,知足。
我們的默契,不準備把人生浪費在沒完沒了的追求之上。
而曾經意亂情迷的過往,已經遙遠的仿佛是中世紀的貴族禮儀,任憑如何絢爛,也已模糊一片。
人生,真的不需要那麼複雜。
不是每件事,都需要強加一個『身不由己』的理由給自己。
『好人卡』隻適合校園,不適合人生。
“老公,行李已經打包好了。你,真的要帶我去年會嗎?可是我又不是作家,連書都讀不太懂……”
“沒什麼好在意的。當做旅遊就行。”我從妻子手上接過行李箱,另隻手拉著妻子,前往編輯部安排的年會地。
火車站依舊人潮洶湧,國際大都市總是這樣,我想就是十年後,人口進入負增長時代,大都市裏,依舊會這樣滿滿當當的人滿為患。
相比之下,我還是更喜歡當下的遊曆生活。
先帶著妻子到商場裏一同置辦身合適年會的著裝。
“哎呀,老公,這小洋裝的裙子好短,我們練功夫的人走路步子大,很容易走光的。”妻子站在試衣鏡前,左搖右擺,顯然很喜歡身上穿的這件奶白色的精致絲絨小洋裝,隻是或許太精致了些,連裙子的長度也堅守著黃金分割比例的法則,把腿和身體的比例狠狠的劃分開,讓性感尖銳的像一把吳鉤,彎著人的心,隨著裙角晃動,忽上,忽下。
“那就加一件牛仔短褲吧。服務員。”我給出了建議。
妻子的靦腆讓我覺得有趣。
我其實並不在意妻子的穿著會過於性感。
當然,也不會喜歡。
小洋裝,布鞋;休閑西服,布鞋。
她不喜歡穿高跟鞋,我不喜歡穿皮鞋。
那就不穿好了。
時尚這東西,我搞設計那會兒都快把耳朵聽出繭子來。
自己開心,才是真的時尚。
年會場地到了。
同行間聊天免不了商業上的東西,或者故事的架構類的專業議論。我附和著聊幾句便禮貌的退出了人群。
我寫書的道行還太淺,一起聊天,也提不出什麼有建設性的建議。而且妻子不懂這些,聽起來都不懂,一定會感覺無聊。這裏又沒有她熟識的人,所以會分外難以融入,進而覺得寂寞,覺得被冷落。
她不會怨我,但難免會多出來些胡思亂想。
我多數時候習慣了深思熟慮的思考,這些事情都是我事先就考慮到的,所以這時候自然不會讓妻子覺得難捱。
我帶她來這裏,其實隻是想讓她分享我的快樂,一起快樂。
如果她沒能開心,我和別人再如何談笑風生也毫無意義,本末倒置了。
“怎麼樣,喝的慣嗎?紅酒的味道。”我拉妻子到一個沒人注意的角落,微笑問她。
“……還好。”妻子回答我。隻是她之前每喝一口紅酒的時候都會忍不住微微皺眉,顯然是喝不慣的。
“雖然不是拉菲,也不知道確切的年代。但也一定不是便宜的紅酒,在紅酒裏,我們喝的,已經算是口感極不錯的了。”我一邊說一邊打量妻子的神色,看著她鍾擺一樣飄來蕩去的瞳子,微微一笑,接著說,“但是呢,這種青澀的味道其實並不是紅酒最好喝的味道。紅酒,還有另一種喝法,那才是最好喝的。想嚐嚐嗎?”
“真的好喝?”妻子被我勾起了興趣,好奇看著我,隻是話一出口,就仿佛說漏了嘴的孩子,不好意思的低下頭去。
“當然,你一定會喜歡喝的。”我說著喚住一個場所的服務生,讓他為我帶來了一個冰桶,還有兩瓶冰紅茶。
紅酒加冰紅茶……
說實話,在真正懂得品味紅酒的人麵前,這樣喝紅酒,可能會被罵。
但這和我們沒什麼關係。我可從來沒說過,我懂得喝紅酒。
紅酒是配合吃西餐的。
我和老婆是吃中餐的。嘿嘿。
老婆喝到基本和冰紅茶沒多大差別味道的紅酒,終於開心了,笑起來。我也笑起來。
正在我們自得其樂,笑的不亦樂乎時候,一個穿著精致小禮服的女孩走到了我的麵前。
“喜凡,好久不見。”她開口對我說。
“我們……認識嗎?”這是一個我很陌生的女孩,盡管她有著妖嬈的身材,標致的容貌和精致的妝容,但我確實不認識她。
“哦,忘記了自我介紹,我叫陳美倩。”她伸出一隻手。
我禮貌的伸出手和她握在一起,隻是輕輕拂了一下。
“雖然這麼說很不禮貌,可我還是不認識你。你確定,不是認錯人了嗎?”我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