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什麼是情節(1 / 1)

情節(Plot)是指有意義的一係列行動過程。一個行動過程的模仿含有如下性質:1,預選塑形,為什麼選擇該行為模仿,自身所有意義或特點。使它符合於模仿的期待心理。2,仿製塑形,這是一個行為整合過程,使之成為意義的行為,成為世界認識之真相。3,重複塑形,情節創造完畢後,在讀者那兒進行的二度塑形。在英語中Plot一詞與通常所說的Action(動作過程)一詞大體相等,普通動作過程不能算情節,例如舉手,走路,看一眼。屬於情節的動作過程是在時間的軌道上運行,而且是有意義的,是一個目的的實踐者。因而在小說文本分析時,需要把情節與單純的動作區別開來。例如殺手摁門鈴,拿著槍都不算情節,隻是一個動作,而艾杜尼夫人讓殺手看照片是情節,殺手猶豫不決地想殺人而未殺成叫情節。

其實亞裏士多德說得很清楚,情節是對行動的模仿,這裏所說的行為指人的思想、情緒、意誌在他的行為,動作、言談、表情、手勢、眼神裏的一種表現。所謂情節是指關於事件的安排(亞裏士多德全集九卷650頁)。安排事件必然含有一個組織化過程,因而我說情節是有意義的,暗指它含有某種母題(Motive),可以按類型分析。

情節的核心是一個事件推導另一個事件的產生,使之成為係列的動作過程,這樣情節就會豐富多彩,複雜多變。情節還有它一些基本的組成成分,情節有一個始發,我們姑且叫情節的開始,順理而推,有展開,有高潮,有結局。這是一個連貫的運動過程,如果情節有這些階段性連貫,這便形成情節的整體性。但是情節的整體性在小說中表述是很複雜的,有的小說從情節開始入手,有的則從高潮寫起,有的從結局寫起。《社會遊戲》從開門謀殺開始寫起,這實際是展開過程,直逼高潮。把預謀的情節給省略了。一個小說要納入情節的哪些部分,這需視小說文本的主題意圖而定,也就是說,情節不僅要揭示人物的性格,還要表述我們對事物認識的意圖與方法,是情節創造了人物活動的場所,可見情節具有加工的性質,它可以對事物、事實、細節、場景進行安排,在作品內容上進行編排,也可以對事件從技術上作結構安排,使一切動態係統相互有機的聯係,因此情節是事件的總和。

情節是作為故事的部分而存在,情節是我們表述故事的一種方法,情節不斷變化,它在發現、反轉、認同,最後或完成,或毀滅,情節一切變化都在不停地改變故事的性質,艾杜尼謀殺妻子,情節從看照片寫起,發現他與殺手之妻有通奸行為,妻子在對話過程中發現了殺手的貪婪,有機可乘,她策反了這次謀殺,情節變化,本意寫丈夫謀殺妻子,丈夫的卑劣,而情節變化中,故事轉向艾杜尼夫人的冷靜機智。含義與初衷相悖。殺手去殺丈夫,而妻子則與辦公室警察通電話,透出了妻子的狡猾,她不是殺一個敵人,而是一口氣殺兩個人。

情節在故事內部變化,故事外部便顯示新的機能。

由此,我們不難理解,所謂講故事,實際關鍵在組織和設計情節。我們推動情節不斷發展,故事便在進行途中了,情節為什麼會一味地向前發展呢?一方麵所有事物的運動有自身的規律和慣性(非人為的,是事物自身的力量促使它前行)。另一方麵,是人物作用力的結果,人物作用力主要是指敵對的雙方(主要是人的矛盾力量)。應該說,矛盾是情節的內部起支撐作用的。一般由矛盾的性質判斷情節的含義。矛盾在小說中是各種關係的衝突。矛盾有個人的與社會的分別,個人的表現為心理衝突,社會的表現為功利價值的衝突,衝突是多種多樣的,在事件進行過程中一般會表現為一種主要樣式,在一個大作品中,還會有很多次要的方式。衝突是個穩定結構的變化基礎。衝突不斷破壞前一個序列而構成新一個序列,體現了事物的否定性質。衝突停下來了,這表明矛盾能解決了,情節也就停滯下來了。

我們通過一個謀殺故事,現在已基本清楚了什麼是故事,什麼是情節,以及故事與情節的相同點和差異的地方。我們過去說的編故事,原則上是對的,但是體現到小說文本的細部,我們在講述事件,完成一個個動作過程的表述,我們沒有編故事,在小說的局部進程中沒有什麼故事可編,編故事僅是一個抽象的說法,具體的隻有情節設計,隻有在矛盾衝突中安排好事件的連貫性與差異性,使之情節形成一個統一的整體,所謂具體的編撰實際是在組織情節,日常說的編故事僅是我們看到的一個小說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