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

李漁是一個人本主義者,於《草本第三》的這篇三百餘字的小序中亦可見之。他在講了一通人之有根與草之有根,其“榮枯顯晦、成敗利鈍”情理攸同的事例之後,發出這樣的感慨:“予談草木,輒以人喻。豈好為是嘵嘵者哉?世間萬物,皆為人設。”然而,在現代西方,類似李漁這樣以人為中心的人本主義(西方人稱之為“人類中心主義”)卻是被批判的對象。他們要批判人類的“自私自利”,他們主張非人類中心主義,提出超越人本主義或者說超越人道主義。其實,若講人與自然的關係,中國人比西方人更懂得“天人合一”,更尊重自然,更親近自然。中國人講“人道”與“天道”的一致,認為害“天”即害“人”。李漁亦如是。然而,在當今的世間,人是最高的智慧;在調理人與自然的關係時,人處於主導地位。這樣看來,人無疑是萬物的領袖。在宇宙曆史發展到現今這個階段上,隻有人是“文化的動物”,隻有人有道德,懂得什麼是價值,隻有人能夠意識到什麼樣的行為對人對物是“利”是“弊”,而且隻有人才能確定行為的最優選擇。那麼,現今能夠超越人道主義嗎?我看,難乎其難。人道主義本身尚未充分實現,何談超越?

水仙

水仙一花,予之命也。予有四命,各司一時:春以水仙、蘭花為命,夏以蓮為命,秋以秋海棠為命,冬以蠟梅為命。無此四花,是無命也;一季缺予一花,是奪予一季之命也。水仙以秣陵為最,予之家於秣陵,非家秣陵,家於水仙之鄉也。記丙午之春,先以度歲無資,衣囊質盡,迨水仙開時,則為強弩之末,索一錢不得矣。欲購無資,家人曰:“請已之。一年不看此花,亦非怪事。”予曰:“汝欲奪吾命乎?寧短一歲之壽,勿減一歲之花。且予自他鄉冒雪而歸,就水仙也,不看水仙,是何異於不返金陵,仍在他鄉卒歲乎?”家人不能止,聽予質簪珥購之。予之鍾愛此花,非痂癖也。其色其香,其莖其葉,無一不異群葩,而予更取其善媚。婦人中之麵似桃,腰似柳,豐如牡丹、芍藥,而瘦比秋菊、海棠者,在在有之;若如水仙之淡而多姿,不動不搖,而能作態者,吾實未之見也。以“水仙”二字呼之,可謂摹寫殆盡。使吾得見命名者,必頹然下拜。

不特金陵水仙為天下第一,其植此花而售於人者,亦能司造物之權,欲其早則早,命之遲則遲,購者欲於某日開,則某日必開,未嚐先後一日。及此花將謝,又以遲者繼之,蓋以下種之先後為先後也。至買就之時,給盆與石而使之種,又能隨手布置,即成畫圖,皆風雅文人所不及也。豈此等末技,亦由天授,非人力邪?

(評)

這是一篇妙文。在李漁所有以草木為題材的性靈小品中,此文寫得最為情真意濃,風趣灑脫。從此文,更可以看出李漁嗜花如命的天性。

李漁自稱“有四命”春之水仙、蘭花,夏之蓮,秋之秋海棠,冬之臘梅。“無此四花,是無命也。一季缺予一花,是奪予一季之命也。”李漁講了親曆的一件事:丙午之春,當“度歲無資,衣囊質盡”,“索一錢不得”的窘境之下,不聽家人勸告,毅然質簪珥而購水仙。他的理由是:寧短一歲之命,勿減一歲之花。

李漁之所以對水仙情有獨鍾,自有其道理。除了水仙“其色其香、其莖其葉無一不異群葩”之外,更可愛的是它“善媚”“婦人中之麵似桃,腰似柳,豐如牡丹、芍藥,而瘦比秋菊、海棠者,在在有之;若水仙之淡而多姿,不動不搖而能作態者,吾實未之見也。”嗬,原來水仙的這種在清淡、嫻靜之中所表現出來的風韻、情致,深深打動了這位風流才子的心。

芙蕖

芙蕖與草本諸花,似覺稍異;然有根無樹,一歲一生,其性同也。《譜》雲:“產於水者曰草芙蓉,產於陸者曰旱蓮。”則謂非草本不得矣。予夏季倚此為命者,非故效顰於茂叔,而襲成說於前人也。以芙蕖之可人,其事不一而足,請備述之。群葩當令時,隻在花開之數日,前此後此,皆屬過而不問之秋矣,芙蕖則不然。自荷錢出水之日,便為點綴綠波,及其勁葉既生,則又日高一日,日上日妍,有風既作飄颻之態,無風亦呈嫋娜之姿,是我於花之未開,先享無窮逸致矣。迨至菡萏成花,嬌姿欲滴,後先相繼,自夏徂秋,此時在花為分內之事,在人為應得之資者也。及花之既謝,亦可告無罪於主人矣,乃複蒂下生蓬,蓬中結實,亭亭獨立,猶似未開之花,與翠葉並擎,不至白露為霜,而能事不已。此皆言其可目者也。可鼻則有荷葉之清香,荷花之異馥,避暑而暑為之退,納涼而涼逐之生。至其可人之口者,則蓮實與藕,皆並列盤餐,而互芬齒頰者也。隻有霜中敗葉,零落難堪,似成棄物矣,乃摘而藏之,又備經年裹物之用。是芙蕖也者,無一時一刻,不適耳目之觀;無一物一絲,不備家常之用者也。有五穀之實,而不有其名;兼百花之長,而各去其短。種植之利,有大於此者乎?予四命之中,此命為最。無如酷好一生,竟不得半畝方塘,為安身立命之地;僅鑿鬥大一池,植數莖以塞責,又時病其漏,望天乞水以救之。殆所謂不善養生,而草菅其命者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