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西廂記》三題(1 / 3)

一、從《會真記》到《西廂記》

《西廂記》故事出於唐代詩人元稹的《會真記》,一名《鶯鶯傳》。《會真記》是一篇動人故事,元稹寫來,文筆優美,情節曲折細膩。據後人的考證,可能是元稹自己的戀愛經驗,而托之於張生的。今日尚可存疑。同時期的唐代詩人李紳有《鶯鶯歌》,白居易也有些詩篇,為元稹的鶯鶯故事而作。元稹的《會真記》是一篇愛情小說的傑作,不過這篇小說的結局,不能使人滿意。一對情人,始合終離,始亂終棄,張生另有所娶。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裏指出:“篇末文過飾非,遂墮惡趣。”張生為什麼要拋棄鶯鶯呢?他自己說:“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於人。”“予之德不足以勝妖孽,是用忍情。”意思是說他一時惑於崔氏之美而有才,此後又懊悔,認為不足為其德配,為始亂終棄作辯護。這是文過飾非的話,事實上是一個男人在得到愛情之後,不尊重女性,為了婚姻的功利企圖,另娶別人而已。據陳寅恪先生的意見,唐代文人看重婚宦,講究門第。鶯鶯可能是低微出身的歌妓一流人物。因為《會真記》的“真”是神仙的“仙”,唐人稱妓女也為“仙”。說鶯鶯是妓女是不對的,照《鶯鶯傳》所寫,鶯鶯出身富有家庭,門第未必高,是小家碧玉。鶯鶯之母,起初對崔張來往,並不加以阻止,後來對於婚姻之事,亦不熱心,可能對於張生也有失望之處,而張生到京後文戰不利,兩人阻隔了,遂也無意於求婚。問題的關鍵在於,崔張這一段的結合是“私情”,唐代盡管比較自由,但私情也是不被禮教所容的。張生前後人格不一致,偷情時是才子作風,而此後又有迂腐的道德觀念。當時士流對於張生的“忍情”是惋惜的,但卻不加以嚴厲的責備。這故事除了詩文點綴之外,還是現實的,這種事情在唐代社會中可能發生的很多。唐代文人認為私情是不好的,他們雖惑於才色,但不是以此論嫁娶。這類的事,雖然是傳奇豔遇,但並非空想。《聊齋誌異》雖然寫在清代,但那些人和事在唐代社會是可以實際發生的,這是人性、人情所不能已。禮教是束縛人性的,禮教也是重男輕女的,張生薄情而人不以為非,便是明證。張生認為女子有才色,是尤物,必妖於人,那麼女子無才便是德,就是那時代的金科玉律。而對於鶯鶯來說,是一個悲劇。在封建時代,女子地位低,她有才色而謙抑,自我犧牲,沒有強烈的反抗性。以《會真記》和同時期的《霍小玉傳》相比,《霍小玉傳》故事是悲劇,大責備李十郎負情,此因十郎考試勝利,另選高門,與張生文場失意不娶鶯鶯大不相同。《霍小玉傳》將愛情突出來寫,表現女性的美德,讚賞女性人格之美,《霍小玉傳》思想性比《鶯鶯傳》高。

《會真記》起初在士大夫階級裏流傳,以後走向民間通俗說唱。北宋時期文人趙德麟,有《商調蝶戀花》鼓子詞以詠其事,趙氏說:“至今士大夫極談幽玄,訪奇述異,無不舉此以為美談;至於倡優女子,皆能調說大略。惜乎不比之以音律,故不能播之聲樂,形之管弦。”因之,他用十二支〔蝶戀花〕曲調,比附《鶯鶯傳》以歌誦其事。作為通俗說唱文學,於故事並未改動,且甚簡略。

在北宋南宋之間,有雜劇《鶯鶯六幺》,用大曲歌舞故事,想來也是簡短的一折,故事未改動。而《醉翁談錄》中的傳奇小說話本《鶯鶯傳》,其內容如何不可知,可能已有所發展了。

金代董解元《西廂記諸宮調》是一大創作,把始合終離一個不完整的愛情故事改造成為愛情勝利的團圓結局,已經體現了反封建禮教的思想。它把士大夫階級的文藝作品變成了完全能夠代表市民階級思想意識的文藝作品。元代王實甫的《西廂記》是因襲董西廂而產生的,但不是如有人說的那樣是抄襲。誠然,沒有董西廂的基礎,王西廂達不到今天的高度,但王西廂畢竟比董西廂跨進了一步,有它的創造性。

董、王西廂的故事差不多一律。把決絕變為團圓,肯定張生、鶯鶯、紅娘為正麵人物,鄭氏、鄭恒、孫飛虎為反麵人物。王實甫《西廂記》與《會真記》相比,人物情節發生很大變化:張生是尚書之子,鶯鶯為相國之女,門當戶對;彼此一見傾心,十分顧盼。真的愛情,定於初見,很像小說裏寫的浪漫派;孫飛虎包圍普救寺,要搶鶯鶯為妻,鄭氏說明誰能救鶯鶯,許配他,因此張生、鶯鶯的結合屬於正義的一邊;張生救了他們一家,鄭氏以崔相國在時曾將鶯鶯許配鄭恒為由悔婚;張生氣憤而病,鶯鶯托紅娘問病,張生寄柬,紅娘傳簡,鶯鶯酬持約見,責以禮義,這是受《會真記》的影響,鶯鶯顧忌禮教,表現女性心理矛盾,禮教與愛情的矛盾完全體現出來,以後酬簡私奔,是強烈反抗禮教的,這是很大的變化和發展;紅娘反責備鄭氏失信一段,為劇中主眼,詞嚴義正,大快人心,她是不受禮教壓迫的健康的女性,一個不識字的丫環通透女性心理;張生進京考試,反映科舉時代看重功名,而鶯鶯惜別表示女性重愛情;後來雖有小波折,但終以團圓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