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臨床表現
單純的高脂血症通常沒有明顯的自覺症狀和體征。若血脂增高時間較長,脂質在血管內皮沉積而引起動脈粥樣硬化時,會產生頭暈、頭痛、冠心病、腦血管病和周圍血管病變等。極少數患者可出現黃色瘤、角膜弓和高脂血症眼底改變,但多發生於家族性高脂血症患者。
四、實驗室檢查
(1)血漿外觀檢查 主要觀察渾濁度。
(2)脂蛋白電泳 主要用於分型。
(3)超速離心 可確認是否為Ⅲ型。
(4)脂蛋白代謝分析 主要是生化檢測。
(5)基因突變分析 用於原發性或家族性的檢測。
五、診斷標準
1.診斷
高脂血症的診斷主要是依靠實驗室檢查,即血脂測定,其中最為重要的是血清膽固醇和甘油三酯含量測定,應用這兩項技術幾乎可檢出所有的高脂血症。但在高脂血症的診斷中還應注意病史、家族史、某些臨床體征及影響血脂的各種因素。一般總膽固醇值超過5.8mmol/L或血甘油三酯值超過1.73mmol/L者即可診斷為高脂血症。為了慎重起見,應再加做完整的血脂蛋白檢驗等。
2.血脂正常值
(1)總膽固醇 3~5.2mmol/L。
(2)甘油三酯 1.70mmol/L以下。
(3)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3.12mmol/L以下。
(4)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1.04mmol/L以上。
六、治療
1.一般治療
包括控製體重、增加運動量、戒煙以及服用輔助性預防藥物,如阿司匹林、維生素E等。
2.飲食治療
包括限製膳食中的飽和脂肪酸及膽固醇(動物內髒、海鮮等)的攝入量;少吃高糖食物(糕點甜食及糖果等);多吃水果及蔬菜,以補充鉀和維生素;多吃鮮奶和豆製品,以補充鈣;多吃魚類,以補充不飽和脂肪酸和優質蛋白質;少吃肥肉和煎炸類食物等。
3.調脂藥物治療
目前我國對於藥物治療高脂血症的建議為:在明確診斷的基礎上,經飲食療法3~6個月後,血清總膽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或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仍明顯異常;已有冠心病或其他動脈粥樣硬化者,均應采取藥物治療。治療藥物種類有:膽酸螯合劑(陰離子交換樹脂類);他汀類調脂藥(洛伐他汀、普伐他汀、辛伐他汀);煙酸及其衍生物(煙酸、阿昔莫司);貝丁酸類(非諾貝特、苯紮貝特)等。
七、高脂血症的危害性
高脂血症是引發全身動脈粥樣硬化的危險因素。血脂如未得到有效控製,容易引發高血壓、冠心病、腦血管硬化及周圍血管病等。有研究證明,高脂血症患者,血脂水平下降1%,心腦血管疾病的死亡率可下降2%。因此,降低血脂水平是預防和治療心腦血管疾病的重要及有效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