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節 心律失常(1 / 1)

成人正常的心律頻率為60~100次/min,比較規則。在心髒搏動之前,先有衝動的產生與傳導,心髒內的激動起源或者激動傳導不正常,引起整個或部分心髒的活動變得過快、過慢或不規則,或各部分的激動順序發生紊亂,引起心髒跳動的速率或節律發生改變,稱為心律失常。臨床表現是一種突然發生的規律或不規律的心悸、胸痛、眩暈、心前區不適感、憋悶、氣急、手足發涼和暈厥,甚至神誌不清。有少部分心律失常患者可無症狀,僅有心電圖改變。

一、病因與誘因

心律失常的基本原因為起搏或傳導異常,在臨床上分為三類。第一類是激動起源異常,包括竇性心律失常、異位心律、主動性異位心律,其中以各種竇性心律失常、期前收縮(亦稱早搏)、心房顫動(簡稱房顫)最為常見。第二類是傳導異常,包括竇房、房內、房室傳導阻滯和室內傳導阻滯、預激綜合征。第三類是異位激動伴生理性傳導障礙,大多為生理現象,無需特殊治療。

二、臨床表現

心律失常的症狀可有很大的變異,取決於患者是否意識到,患者可感到心悸,或因血流動力學異常而產生更為嚴重的症狀。

心悸(對心跳的感知)為常見的症狀,可能由於心肌收縮力增強和心律失常引起。對心悸患者應進行檢查以確定病因。

幹擾血流動力學的心律失常,通常為持續的心動過緩或心動過速且可能致命。可有眩暈和暈厥表現,使患者不能駕車或從事某些職業,如飛行員、火車駕駛員等。產生血流動力學異常的心律失常需急診觀察,必要時住院。

三、診斷

病史常能提供足夠的信息用來確定初步診斷,據病史可區分短暫的心律失常發作,如過早搏動,Ⅱ度房室傳導阻滯,或是持久的心律失常。如在心律失常時作體格檢查,觀察周圍動脈搏動(反映心室激動)和頸靜脈波(JVP,反映心房和心室的激動),對診斷有重要意義。

四、治療

重要是消除疑慮。大多數心律失常不引起症狀,無重要的血流動力學影響,亦無預後意義,但如患者覺察到心律失常可產生憂慮。有些患者為良性心律失常,采取心理治療常有幫助。少數病例可找出誘發因素並加以糾正,如過多飲酒或咖啡。

1.藥物治療

抗心律失常的藥物治療,是處理大部分心律失常的主要治療方法。現在尚無通用的有效藥物。所有抗心律失常藥物有效性與安全性的劑量範圍很小,治療量甚至可加重或致心律失常,因此用藥時應密切觀察。

根據藥物對心肌細胞的電生理效應可將抗心律失常藥物分為四類。Ⅰ類藥物是鈉通道阻滯劑,如奎尼丁、利多卡因、恩卡尼等;Ⅱ類藥物為α受體阻滯劑,如普萘洛爾等;Ⅲ類藥物為鉀通道抑製劑,如胺碘酮等;Ⅳ類為鈣拮抗劑,如維拉帕米等。

2.電學治療

(1)起搏器 起搏器技術進展之快惹人注目。高技術的起搏器和程序控製現已常用。

(2)射頻(radiofrequency,RF)消融術 RF消融是對許多類型的心律失常治療的重要進展,消融相當安全。

3.手術治療

如切除室壁瘤以治療由此引起的室性快速心律失常,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防治因心肌缺血引起的心律失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