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經皮髓核摘除術的發展沿革(2 / 3)

1991年10月梁再躍在第三屆全國脊柱外科學術會議上以《經皮穿刺腰椎間盤摘除術》為題報道臨床施治15例的經驗。同月下旬在第二屆國際骨科學術討論會(天津市)上有作者與梁再躍分別報道各自的論文。這是我國首次在國際性學術會議上發表有關經皮髓核摘除術的臨床經驗的兩篇報道。

1991年ll月作者在第二屆中日友好骨科聯合會議上發表了有關經皮髓核摘除術的臨床經驗的報道。

此後在北京、濟南、武漢、上海、廣州、海口等地先後有報道或開展了這項治療。

1990年1月作者為推廣此項技術曾在湖南省辰溪縣人民醫院施行經皮髓核摘除術,一次摘除了L3-4、L4-5、L5—S1三節段椎間盤髓核組織,取得完全消除症狀和體征的良好效果。

1991年12月作者將此項技術在當時僅有30~40張床位的長沙市按摩醫院中施行。

1992年3月作者在河南省西華縣泛區農場醫院施行此項治療,其後該院開展了這項工作,並取得成功。

在此期間,湖南省影象學術會議(大庸市)上,有武漢市周義成介紹《經皮穿刺切割椎間盤治療腰椎間盤脫出症》,報道61例臨床經驗,提出經髂骨鑽孔進入L5—S1節段椎間盤的方法,施行L5—S1節段椎間盤治療者5例。l991年以同一題目發表於《臨床放射學雜誌》(湖北省黃石市刊物)第10卷第3期。

1992年濟南軍區總醫院孫鋼報道《自控式經皮穿刺椎間盤抽吸儀及臨床應用》,發表於《中華放射學雜誌》第26卷第6期。同年,周義成於該刊第26卷第l0期發表《經皮椎間盤切割治療腰椎間盤脫出症》。

此期間作者為推廣此項治療技術曾2次到中國人民解放軍第187醫院,多次到河南省(西華縣、周口市、平頂山市、許昌市)及大連市等地進行手術及講課,舉辦學習班等活動。不僅將此項技術在省、市、地、縣級醫院中推廣,也將此項技術施行於區衛生院及相當的職工醫院中。

1993年北京田世傑報道《經皮椎間盤鏡腰椎間盤摘除術》,發表於《中華骨科雜誌》第13卷第ll期上,同期還刊登了北京劉寶仁的《經皮腰椎間盤切除治療腰椎間盤突出症的初步報告》,介紹其在X線曝光控製下施行經皮髓核摘除術至進入椎間盤之後,以B超行影象控製取代部分X線曝光下控製,完成椎間盤內的操作,以減少X線投照劑量。

上海陳崢嶸赴美國進修並引進椎間盤鏡在國內施行,於《中華外科雜誌》1993年第31卷第2期上發表《腰椎間盤突出症患者的椎間盤關節鏡下髓核摘除術》。

第五節經皮髓核摘除術的發展與演變

在1988年美國費城召開的“經皮髓核摘除術專題國際研討會”上,有日、美、法、德、瑞士等許多國家的醫師介紹了各自的方法和經驗。隨著在各國推廣產生了向多方向發展的趨向。

一、摘除方法

(1)手技摘除法:是自1975年日本土方貞久的報道以來,一直被廣泛采用的基本方法。作者采用此法治療一個患有突出的椎間盤全過程需l4~60分鍾,平均20分鍾。其中摘除髓核組織需時8~20分鍾,平均15分鍾。一般鉗夾30~40次,最多達73次。髓核變性程度很輕時,膠腖樣成分多,髓核組織量也多,每次鉗夾的量少,鉗夾摘除的次數就多,耗用的時間也多。為擴大摘除範圍,作者主張調轉鉗頁方向為主,結合搬動外筒的方法,可使摘除範圍擴大至28~35mm的寬度,深度為30~40mm。

(2)自動(電力驅動)法:以電力驅動微形旋刀切割髓核組織,並利用負壓吸引裝置抽吸,以求提高摘除髓核效率,但由於器械在椎間盤內擺動範圍僅呈極狹窄的扇麵區域,難以擴大摘除範圍,故達不到提高摘除效率的目的。

Onik等1989年報道為解決L5—S1椎間盤進路的困難,設計一套彎管器具,為適應此彎管內不能轉動旋切的情況,設計電動往複式切割器,采取前後動作切刀切取髓核組織並結合電動吸引器抽吸的方法。

(3)混合法:以電動切割抽吸,結合使用手技鉗夾方法,並增加可撓性髓核鉗及導向器,以求彌補電動切割範圍窄小的缺陷,擴大摘除範圍。尤其是可撓性髓核鉗在導向管的引導下可擴大髓核後部的摘除範圍。

(4)激光摘除法:l991年Choy報道用離體椎間盤組織對激光種類及技術條件篩選的實驗研究,C02,Er:YAG兩種激光對椎間盤組織的汽化效應較好,但由於尚無適當的輸光纖維,使其應用於經皮髓核摘除術受到限製,故目前所用者是Nd:YAG激光。l992年Mayar報道臨床6例的經驗。1993年Banati報道臨床50例的經驗,療效良好者40例。但提出由於價格昂貴,雖方法簡便也難於推廣。齊強等於近3年連續報道其實驗研究,並於臨床應用l0例,療效優7例,良3例。Schreibers,Gastambide,Benazet,Brock等均對激光進行了研究和應用。

(5)國內有將往複式(電動)切割器具改為手工推拉切割者,應用直管切割器結合電動吸引器抽吸,首由周義成報道,一個椎間盤的切割抽吸時間為20~30分鍾。

髓核摘除和全手術過程的時間都應服從於盡可能“徹底”、安全的要求。摘除至再無髓核組織可摘除為度。纖維環上的鑽孔要大。我們的器械中環鑽的外徑是4.5mm,內徑是4.1mm(適應外筒外徑5.0mm,內徑4.6mm的設計)。Kambin也提出纖維環上的鑽孔要大些。土方貞久的器械初始較細,後來也為提高減壓的效果改成4.0~5.0mm。任何摘除髓核的方法(甚至包括傳統的後路手術)都屬於有限手術,不可能做到絕對的徹底,故纖維環上的鑽孔盡可能大些並保持較長時期不閉合,起到持續宣泄內壓和排出殘屑的作用,是很重要的。

二、椎間盤鏡

80年代末歐美等國將內窺鏡技術引入經皮髓核摘除術中,製成椎間盤鏡,可以在鏡下觀察部分摘除動作。但需從兩側施行穿刺,插入套管,使操作複雜化。由於椎間盤內充滿無結構的不同程度變性的髓核組織,由膠腖狀態乃至混雜不同程度的纖維化,而無真正的空腔,即使髓核摘除已完成,亦無實際存在的空腔,故難於清晰觀察。國內雖有引進設備,由於價格昂貴,難於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