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斯蒂文德
我意識到她已經離開了,我再也見不到她了。
我在賓夕法尼亞州斯普林菲爾德市天主教學校讀五年級時,接吻這樣的事是不可想象的。情書也不許寫——情人節那天除外。
那個時代,一個教區學校的男孩子要想對一個女孩表示興趣,隻有一個選擇:搶她的帽子。
希望她較真兒,追討帽子。我不知道搶了多少回黛安娜的帽子。我知道我對她的愛是真誠的。我愛上她是因為她的青春活力——正視人生、享受人生。她的青春活力也表現在對我搶她帽子這件事的反應上。她總是手叉腰間嗆喝:“愛德華,快把帽子還給我!”接著就一再試圖搶回帽子。但她沒有一次成功。當然,如果她得手,這遊戲就玩不下去了。
這不是一個普通的我跑她追的遊戲。我從沒把她的帽子傳給其他男孩,因為這有違忠誠。在拿人尋樂時,將其帽子傳來傳去是可以的,但我搶黛安娜的帽子是為了愛。一天,一個經常成為逗弄對象的女孩子在看同學們跳繩,突然,她的帽子被搶走了。她追討去,但她哪裏是那些淘氣的六年級男孩們的對手。女孩的帽子在男孩子們中間飛來飛去。我看不下去了,得背叛我的個性製止這不公平的遊戲。我跳到男孩們中間,截下帽子,還給滿臉淚痕的女孩。我發現黛安娜在遠處看我。我立刻被那幫惡作劇的小子圍住了。他們威脅要整治我。就在這時,老天爺幫忙,上課的鈴聲響了。
我奔向教室趕去上課,但還是遲到了。克裏斯蒂修女在我溜進去時抓住了我。“愛德華。你遲到有正當理由嗎?”
“沒有,修女姐姐。”說出我是如何幫助了那個女孩,隻會降低這件事的意義。我沒有說,而是向黛安娜看去。她的表情充滿了理解,我想是這樣。
“愛德華,今天課後你留下來。”
下午,我在回家的路上碰到黛安娜,她剛剛上完鋼琴課。
“你回家嗎?”我問,並對自己的舉動感到吃驚。我們開始順著斯普林菲爾德大街走。她說:“你今天做的事我看到了。”
“沒什麼,”我說,“看到有人遭戲弄卻無力自助時,我特別堵心。”
“你喜歡她嗎?”
啊!她分明妒忌了。
“不錯。”
“你喜歡我嗎?”
“哦,我打心眼裏喜歡你。”
“那你為什麼搶我的帽子呢?”
我愣住了,難道黛安娜認為我跟遊戲場上那幫小子一樣令人生厭嗎?
“因為我太喜歡你了。你想,如果我不真的喜歡你,我就會搶你的帽子,再把它傳給別的男孩。我沒那樣做,我隻是把它留在自己手裏。”
“你想要它嗎?”
“我不是把它還給你了嗎?”
“是的,但那還是缺少教養的舉動。”
“那你希望我不這樣做嗎?”
“嗯是……不,”她回答,始終像在解一道數學難題,“不,我不希望你停止。我喜歡被人關注。”
“那為什麼又希望我停止呢?”
“我想,因為你這樣做妨礙了我也妨礙了你的使命,所以我希望你停止。”
今天,使命這個詞可以用來回答任何這樣的提問:“你想長大後幹什麼?”
但在我們那個時代,這個詞僅僅指一件事——當一名牧師、神甫或修女,把一生獻給上帝。因此,結婚是不合適的。
“你真的打算當修女嗎?”
“嗯。我對這事考慮得很多,你呢?”
“我母親希望我成為一名牧師,但我父親警告我不要找一個必須穿禮服工作的職業。”黛安娜抬起頭。我的回答使她震驚,她的臉紅了。可我不能再一本正經下去,我倆哈哈大笑。
“愛德華,我誤解你了。”她說。
接著,她搶了我的棒球帽沿街跑去。等我弄清怎麼回事追上去時,她已經到家門口了,我的帽子正在她的手指上轉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