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南非]約翰·馬克斯維爾·庫切(1)(2 / 2)

當他帶著鸚鵡、陽傘和一大箱子寶貝回到英格蘭時,他和老妻兩人住進他在亨廷頓買的房子,過了一段相當平靜優裕的日子,因為他已經變得挺有錢了,比他出版那本《魯濱遜漂流記》後還要有錢。然而多年的荒島生活,以及與他的仆人“星期五”的四處漂泊(可憐的“星期五”,他為他自己感到悲戚,呱呱————呱呱,這是因為鸚鵡總也不會叫“星期五”的名字,隻會叫他的名字),使他覺得陸地上的紳士生活乏味透了。而且————如果實話實說————婚姻生活也叫人失望透頂。他愈益頻繁地跑到馬廄裏去伺弄他的馬匹,謝天謝地馬兒們不會聒噪,隻會在他到來時輕輕地囁嚅幾下,表示它們認得他,然後就安耽下來。

在那個島上,“星期五”出現之前他一直過著默不作聲的日子,但回來後卻發現人世間的話語太繁雜了。在床上躺在老妻身旁,她的嘮叨和沒完沒了的窸窸窣窣讓他覺得好像是一陣卵石的急雨在往頭上傾倒,那時候他隻圖能安穩地睡上一覺。

所以當老妻化作幽靈之後,他有點悲傷卻絕無遺憾。體麵地埋了她然後又過了一段時間後,租下了布裏斯托爾海邊快樂水手客棧的一間屋子,又把亭延頓的房產留給他兒子去管理。伴著他的就隻有那把從島上帶來的使他變得大名鼎鼎的陽傘,一隻固定在架子上的死鸚鵡和一些生活必需品了。從此他就一個人過起日子來,白天在幾個大小碼頭轉悠,朝兩麵凝望著遠處的大海————他的視力還不算太糟,一邊抽著煙鬥。至於吃飯,他一般都在自己屋裏吃。他不覺得社交圈子有什麼樂趣,他在島上養成了獨處的習慣。

他也不看書,對此喪失了興味,可是自從寫出《魯濱遜漂流記》之後,寫作倒成了他的習慣,作為一種精神調劑還是挺不錯的。晚上就著燭光,他拿出紙來,削尖了羽毛筆,把他的人寫上一兩頁,就是這個人送出了林肯郡誘餌鴨和哈利法克斯的大行刷架的消息(就是他說的,當可怕的斷頭刀落下來之前,死刑犯如果能一躍而起衝下山去就可免死,還有其他諸如此類的消息),每到一處,他的這位大忙人就寄來關於當地的報道,這是他的頭等大事。

漫步在港口的防波堤上,想起哈利法克斯的殺人機器的事,他,魯濱,那隻鸚鵡曾叫他可憐的魯濱丟出一塊小石子,聽它落水的聲響。一秒鍾,石頭落進水裏不到一秒鍾時間,上帝的慈愛來得很快,但也許快不過那把淬過火的鋼刃刀片(刀片比小石頭重而且遜塗了油脂),大刀會比上帝的慈愛更快嗎?我們如何逃脫?那人忙著在這個帝國裏竄來竄去,從一個死亡場景到另一個死亡場景(暴打、砍頭),寄來一份又一份報道,他是哪一類人?

一個做生意的,他暗自思忖。就讓這個人成為一個穀物批發商或一個皮革批發商吧;要不一個製造商,或是某個陶土特別多的地方一個做屋瓦的,就是說,必須是一個喜歡顴來顫去做生意的人。讓他的生意興旺發達,給他一個愛他的老婆,不要太嘮叨,生一堆孩子,主要是女兒;給他一份合情合理的幸福,然後讓他的幸福生活戛然而止。比方說泰晤士河突然在冬天漲大水,窯裏的瓦片都被大水衝走了;或者是倉庫裏的穀物給大水衝走;或者是皮革車間皿的皮革給衝走;他全完,他的這個人一無所有了,然後債主撲上來,像蒼蠅像牛虻,向他討債;他隻得逃出家門離開妻子和孩子東躲西藏,隱名埋姓躲進最糟糕的窮街陋巷。所有這一切————洪水、破產、躲藏、一文不名、破衣爛衫、孤獨淒涼————構成了那艘失事船上的人物和那個荒島的故事,他在那兒,可憐的魯濱,與世隔絕地生活了二十六年,差點兒要發狂。(說真的,誰說他沒有發狂?也許是在某種程度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