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五日,星期六,下午兩點。
我們靜靜地坐在椅子裏抽煙,萬斯懶洋洋地望著窗外的麥迪遜廣場,馬克漢一眼不眨地看著壁爐上方老彼得·史杜文生的油畫像。
萬斯轉過來對著檢察官露出一絲嘲諷的微笑。
“在我看來,馬克漢,”他慢吞吞地說,“你們這些刑事探員太容易被所謂的證物誤導了。一個腳印,一輛停在門口的汽車,或者一條繡了姓名縮寫的手帕,都能讓你們無休無止地追查。難道你真的不清楚這件案子是不會憑著表麵證物和推測的證據就被破解的嗎?”
我猜想馬克漢對這些毫無來由的批評會感到吃驚,以我們對萬斯的了解,他這麼說的背後肯定有特別的含意。
“那你是對所有實質的證據毫不在乎嗎?”馬克漢有些不屑地問。
“沒錯,”萬斯冷靜地宣稱,“那些東西不但絲毫沒有用處,還有可能會很麻煩……腦子裏已經有一套固定的模式,是你們在調查一件案子時最大的問題,總是以為嫌犯不是個笨蛋便是大盜。請問你,難道你從沒想到過,如果警探能夠發現一條線索,嫌犯也同樣能注意到,難道他不會銷毀證據故意誤導你們嗎?你沒想過,一個聰明的凶手,會故意留下無用線索讓你們上當嗎?這些警探從不承認明顯的證據可能是經過設計的,目的是誤導你們辦案。”
馬克漢反駁道:“但如果我們對這些表麵證據、有利的狀況和接近合理的推論毫不上心,我看案子被破的可能性就不存在了,這些你們局外人是不會懂的。”
“錯!而且大錯特錯,”萬斯冷靜地說,“局外人還是能夠了解的,犯罪就好比一件藝術品,犯罪的過程就像是藝術創作的過程。如果魯本斯在畫安特衛普大教堂那幅《基督下十字架》時中途有事出去了,現在的警探會不會因此而斷定那幅畫不是魯本斯本人畫的。這種判斷結論根本不正確,即使推論合理,但那幅畫除了魯本斯外別人是不可能畫出來的,為什麼?因為畫家獨一無二的技巧和天賦是無人能複製的。”
“我不會鑒賞藝術,”馬克漢提醒他,“我是一個實事求是的執法者,判斷一件罪行時,我更相信確實的證據而不是抽象的假設。”
“你的偏好將會導致許多謬誤。”
萬斯點上一根煙,衝著天花板吐出一個煙圈。
“就說現在這件案子,你在被誤導的情況下派了很多人尋找殺死班森的嫌犯,之後你告訴少校已經有足夠的證據起訴。不錯,你的確有不少的證據。可事實是,你根本就找錯了人,你在侵犯一位可憐的女士,而她和這件案子沒有一點關係。”
馬克漢尖銳地反擊:“我讓一位可憐的女士即將受虐?現在我和我的助理掌握的一些證據的確對她不利,你倒是說說看,怎麼才能證明她是無辜的!”
“非常簡單,”萬斯說,“真凶還沒有出現,是因為此人十分狡猾聰明,知道你和警探還沒有找到任何指向他的證據。”
他自信地說出這一段話,讓人無法反駁。
馬克漢輕蔑地笑了起來:“我不相信這個凶手能心思縝密到如此麵麵俱全。即使再無足輕重的小案件在事件發生前後都會留下一些蛛絲馬跡,這是不可辯駁的真理——不論凶手經過多長時間和多麼周詳的計劃——總會留下一些證據,而這些證據在關鍵時刻便會把他揪出來。”
“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萬斯重複,“不,我親愛的朋友,‘惡有惡報’是無用的迷信,我能夠理解普通人這種‘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的傳統觀念。但是——天哪——你若也這麼想,那我可感覺真的不妙!”
“別讓它打擾到你的好心情。”馬克漢不懷好意地說。
“就拿那些每天警方沒有辦法偵破的案子來說吧,”萬斯不理會他的嘲笑繼續說,“這些讓全國一流的探員感覺棘手不已的案子,為什麼會成這樣呢?因為能被破獲的案子的凶手全是笨蛋,這就是為什麼一個資質一般的人再一次犯案時,能夠全身而退,不會又被發現的原因。”
“那些未能偵破的案子主要是因為警員們運氣不好,這與什麼高超的犯罪技巧無關。”馬克漢輕蔑地說。
“運氣不好!”萬斯提高聲音,“那根本就是借口,是‘無能’的同義字。一個聰明人不會將一切歸咎於運氣欠佳。不,親愛的馬克漢,未能偵破的案子根本就是因為凶手本身完美的計劃,班森案完全符合這些特點。所以,隻是經過數小時的調查,你說已能確定凶手是誰,恕我不敢苟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