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北大情懷(5)(3 / 3)

蔡校長閱報後,乃即寫“為說明辦學方針,答林琴南君函”,送《公言報》發表,茲擇要節錄數段如下:

公書語長心重,深以外間謠諑紛集為北京大學借,甚感。惟謠諑必非實錄,公愛大學,為之辨正可也。今據此紛集之謠諑,而加責備,將使耳食之徒,益信謠諑為實錄,豈公愛大學之本意乎?原公之所以責備者不外兩點:一曰“覆孔孟,鏟倫常”;二曰:“盡廢古書,行用土語為文字”。請分別論之。

對於第一點,當先為兩種考察:(甲)北京大學教員曾有以“覆孔孟,鏟倫常”,教授學生者乎?(乙)北京大學教授曾有於學校以外發表其“覆孔孟,鏟倫常”之言論者乎?

請先察“覆孔孟”之說。大學講義涉及孔孟者,惟哲學門中之中國哲學史。已出版者為胡適之君之《中國上古哲學史大綱》,請詳閱一過,果有覆孔孟之說乎?特別講演之出版者,有崔懷瑾君之《論語足征記》,《春秋複始》。哲學研究會中有梁漱溟君提出“孔子與孟子異同”問題,與胡默青君提出“孔子倫理學之研究”問題,尊孔者多矣,寧曰覆孔?

次察“鏟倫常”之說。常有五,仁、義、禮、智、信,公既言之矣。倫亦有五,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在中學以下修身教科書中,詳哉言之。大學之倫理學涉此者不多。然從未有以父子相夷,朋友不信,教授學生者。大學尚無女學生,則所注意者,自偏於男子之節操。近年於教科書以外,組織一進德會,其中基本戒約,有不嫖,不娶妾兩條。不嫖之戒,決不背於古代之倫理。不娶妾一條,則且視孔孟之說尤嚴矣。至於五常,則倫理學中之言仁愛,言自由,言秩序,戒欺詐,而一切科學皆為增進智識之需,寧有鏟之之理歟?

……公所舉“斥父母為自感情欲,於己無恩”,謂隨園文中有之。……公能指出誰何教員曾於何書,何雜誌,述路粹或隨園之語,而表其極端讚成之意者?…所謂“武為聖王,卓文君為賢媛”,(李贄所說)何人曾述斯語,以號於眾,公能證明之歟?

對於第二點當先為三種考察,(甲)北京大學是否已盡廢古文而專用白話?(乙)白話果是否能達古書之義?(丙)大學少數教員所提倡之白話的文字,是否與引車賣漿者所操之語相等?

請先察“北京大學是否已盡廢古文而專用白話?”大學預科中有國文一科,所據為課本者,曰模範文,曰學術文皆古文也。……其編成講義而付印者皆文言也。於《北京大學月刊》中,亦多文言之作。所可指為白話體者,惟胡適君之《中國古代哲學史大綱》,而其中所引古書多屬原文,非皆白話也。

次考察“白話是否能達古書之意?”大學教員所編講義,固皆文言矣。而上講壇後,絕不能以背誦講義塞責,必有賴於白話之講演;豈講演之語,必皆編為文言而後可歟?吾輩少時讀《四書集注》,《十三經注疏》,使塾師不以白話講演之,而編為類似集注,類似注疏之文言以相授,吾輩豈能解乎?……

又次察“大學少數教員所提倡之白話的文字,是否與引車賣漿者所操之語相等?”白話與文言形式不同而已,內容一也。《天演論》、《法意》、《原富》等,原文皆白話也,而嚴幼陵君譯為文言。小仲馬、迭更司、哈德等所著小說,皆白話也,而公譯為文言。公能謂公及嚴君之所譯,高出於原本乎?若內容淺溥,則學校報考時之試卷,普通日刊論說,盡有不值一讀者,能勝於白話乎?且不特引車賣漿之徒而已,清代目不識丁之宗室,其能說漂亮之京話,與《紅樓夢》中寶玉、黛玉相埒,其言果有價值歟?……公謂“《水滸》、《紅樓》作者,均博極群書之人,總之非讀破萬卷,不能為古文,亦並不能為白話。”誠然,誠然。北京大學教員中,善作白話文者,為胡適之、錢玄同、周作人諸君,公何以證知為非博極群書,非能作古文,而僅以白話文藏拙者?胡君家世漢學,其舊作古文,雖不多見,然即其所作《中國哲學史大綱》言,其了解古書之眼光,不讓清代乾嘉學者。錢君所作之文字學講義,學術文通論,皆古雅之古文。周君所譯之域外小說,則文筆之古奧,非淺學者所能解。然則公何寬於《水滸》、《紅樓》之作者,而苛於同時之胡、錢、周諸君耶?至於弟在大學,則有兩種主張如左:

(一)對於學說,仿世界各大學通例,循“思想自由”原則,則兼容並包主義,與公所提出之“圓通廣大”四字,頗不相背也。……

(二)對於教員以學詣為主,在校講授以無背於第一種之主張為界限。其在校外之言動,悉聽自由。本校從不過問,亦不能代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