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6章 孕產婦保健常識(12)(2 / 3)

哺乳期婦女忌用的藥物

哺乳期婦女用藥的時候,往往隻著重考慮藥物是否影響乳汁分泌,很少考慮藥物對嬰兒的影響,或者根本不知道哪些藥物對嬰兒有影響。

事實上,很多藥物可隨母親乳汁進入嬰兒體內,從而對嬰兒產生作用。盡管有的藥物進入乳汁的濃度很低,但對於體稚身嫩的嬰兒來說,其禍害甚大。以下藥物是哺乳婦女應忌用或慎用的:

中藥炒麥芽、花椒、芒硝等,西藥左旋多巴、麥角新堿、雌激素、維生素B6、阿托品類和利尿藥物,這些藥能使母親退乳。故母親在哺乳期中不可輕易服用。

青黴素族抗生素。包括青黴素、新青黴素Ⅱ、新青黴素Ⅲ、氨基苄青黴素等各種青黴素。這類藥很少進入乳汁,但在個別情況下可引起嬰兒過敏反應,應予以注意。

磺胺類藥物,如複方新諾明、磺胺異唑、磺胺嘧啶、磺胺甲基異唑、磺胺甲氧吡嗪、磺胺脒、丙磺舒、雙嘧啶片、製菌磺、甲氧苄氨嘧啶、琥珀磺胺噻唑等。這類藥物屬弱酸性,不易進入乳汁,對嬰兒無明顯的不良影響。但是,鑒於嬰兒藥物代謝酶係統發育不完善,肝髒解毒功能差,即使少量藥物被吸收到嬰兒體內,也能產生有害影響,導致血漿內遊離膽紅素增多,可使某些缺少葡萄糖6一磷酸脫氫酶的嬰兒發生溶血性貧血。所以,在哺乳期不宜長期、大量使用這些藥物,尤其是長效磺胺製劑,更應該限製。

異煙肼(雷米封)對嬰兒尚無肯定的不良作用,但由於抗結核需長期使用,為避免對嬰兒產生不良影響,最好改用其他藥物或停止哺乳。

滅滴滅為廣譜抗力藥,對嬰兒的損害尚未肯定,應慎用。

氯黴素可抑製骨髓功能,引起白細胞減少,甚至引起致命的灰嬰綜合征,應禁用。

四環素和強力黴素都是脂溶性藥物,易進入乳汁,特別是四環素,可使嬰兒牙齒受損、琺琅質發育不全,引起永久性的牙齒發黃,並使嬰兒出現黃疸,所以也應禁用。

氨基比林及含氨基比林的藥物,如去痛片、撒烈痛片、安痛定等,能很快進入乳汁,應忌用。

硫酸阿托品、硫酸慶大黴素、硫酸鏈黴素等藥物在乳汁中濃度比較高,可使嬰兒聽力降低,應忌用。

抗甲狀腺藥物甲基硫氧嘧啶可以由母及子而抑製嬰兒的甲狀腺功能,口服硫脲嘧啶可導致嬰兒甲狀腺腫大和粒細胞缺乏症,故應禁用。

抗病毒藥金剛烷胺,常有醫生將它開給病人抗感冒。哺乳母親服此藥後,可致嬰兒嘔吐、皮疹和尿瀦留,禁用。

哺乳母親患了癌瘤,應停止哺乳,否則抗癌藥隨乳汁進入嬰兒體內會引起骨髓受抑製,出現顆粒性白血球減少。

需用抗凝血藥時不能用肝素,以免引起新生兒凝血機製障礙,發生出血。以用雙香豆素乙酯為宜。

皮質激素類、黃體激素類、新生黴素和呋喃咀啶應禁用,否則使嬰兒發生黃疸或加重黃疸、溶血等。

哺乳婦女應禁止過量飲酒、吸煙,禁用利尿劑(如雙氫氯噻嗪、速尿等)和作用猛烈的瀉藥。

水楊酸類藥物在產前服用,可使產婦的產程延長,產後出血增多,新生兒也發生出血。若在哺乳期服用,則可使嬰兒出現黃疸,故應慎用。

溴化物可通過血漿進入乳汁,哺乳期服用此藥,嬰兒可出現嗜睡狀態,有的嬰兒還出現皮疹。

鎮靜藥如苯巴比妥、阿米妥等通過血漿乳汁屏障後,在嬰兒肝髒內濃度較高,長期用藥時一旦停藥則嬰兒可出現停藥反應,如表現不安定、睡眠時有驚擾、過多啼哭及抖動等。安定也可通過乳汁使嬰兒嗜睡、吸水力下降,因嬰兒排泄藥物較慢,此種藥物作用可持續一周之久。故哺乳期婦女不可服用鎮靜藥。

緩瀉藥應忌用。迄今還沒發現服藥後既不被吸收又能改變大便性狀的理想藥物,像較常用的鼠美季皮等緩瀉藥必可轉移到乳汁使嬰兒腹瀉。

口服避孕藥可有1.1%的藥量移向乳汁,但已失去避孕藥中雌激素的活性,對嬰兒無直接毒性作用。可是藥物能直接作用母體,使母乳分泌減少,並影響母乳成分,使母乳中蛋白質、脂肪、鈣質減少。因此,哺乳期不宜服用避孕藥。

乳汁不足的原因

新媽媽總是擔心孩子吃不飽,其實嬰兒剛出生,母親的初乳是足夠的,關鍵是要采取正確的喂養方式。因此,對母乳喂養要有信心,但這種信心必須建立在具備相關的哺育知識的基礎上。沒有基礎,隻要孩子有一聲哭鬧,這種信心就會徹底坍塌。

嬰兒哭鬧是正常現象,因為他們必須以此來與成人溝通。有時嬰兒一哭,媽媽便以為寶寶沒有吃飽。事實上嬰兒哭鬧並非僅僅因為肚子餓,有可能是尿布濕了,或身體不舒服,或需要得到關注。

為了徹底消除新媽媽們的困惑,需要一些指標來幫助她們判斷母乳量是否充足。一般情況下,如果乳房脹滿,表麵靜脈顯露,用手擠時容易將乳汁擠出,嬰兒吃奶時有連續的咽奶聲,吃完後能安靜入睡,醒後精神愉快,每月體重穩步增加,每天小便能夠達到6次或者更多,大便每天1~3次,色澤金黃,呈黏糊狀或成形,表示奶量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