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瑞格的刀傷又怎麼說呢?”

“我們認為他是在倒下時自己劃傷的。”

“我的朋友華生也是這麼推測的。我們在火車上也談到這種情況,這樣的話對辛普森更為不利了。”

“那當然,辛普森平時對那匹失蹤的名馬很關注,那晚有人見過他到過馬廄,他又有一根沉重的適合作凶器的手杖,他的領帶也在被害人的手裏。我想,我們完全可以提出訴訟了。”

福爾摩斯聽了這些,搖了搖頭。

“一個聰明的律師很容易就可以把它駁倒,”福爾摩斯說道,“他為什麼要偷走那匹馬呢?假如他想殺害它,怎麼不可以在馬廄下手呢?在他身上發現複製的鑰匙了嗎?他的麻醉劑又是從哪裏弄的?另外,作為一個外地人,他又能把馬藏哪裏呢?還有,他要女仆轉交的那張字條,又怎麼解釋呢?”福爾摩斯接連提出了許多問題,而且個個都擊中要害。

“福爾摩斯先生,你所疑惑的那些問題其實不像你所想像的那麼難,首先,他並不是個陌生人,他每年都要到這個地方小住一段時間,名馬,可能藏在荒野中的某個坑穴裏或廢棄的礦井中,至於那把另配的鑰匙,目的已經達到了,他隨便可以扔在哪個地方,麻醉劑可以從倫敦帶來。那張字條是一張十英鎊的鈔票,他的錢包中確實有這麼一張十英鎊的紙幣。”

“那條發現的領帶呢?他對這條領帶又怎樣解釋的呢?”

“他沒否認領帶是他的,不過他又補充說領帶早就丟失了。但有一個新的線索足以證明是他從馬廄中把馬給牽出來的。”

福爾摩斯仔細地聽著。

“我們尋找了不少的地方,由此可知曾有一夥吉普賽人在星期一的夜晚來過現場,並在第二天早上離開。我們可以假設辛普森和吉普賽人是同夥,辛普森在被追趕時把馬交給了吉普賽人,銀色馬現在應當還在吉普賽人手中。”

“很有可能是這樣的。”

“我們正在整個荒原上搜尋那夥吉普賽人,我查遍了小鎮四周十英裏範圍內的每一間馬廄。”

“據說,附近不遠有一家馴馬廄,是這樣的嗎?”

“對,我們不能忽視這一點,因為那裏的特爾勒是馬賽中的第二號熱門馬,銀色白額馬失蹤後對他們很有利。馴馬師賽拉斯·布朗和可憐的斯德瑞格的關係處理得不好,傳說他本人在比賽中也下了不小賭注。另外,我們已經認真查尋了馬廄,什麼也沒有找到。”

“辛普森和那個叫美布裏的馬廄有什麼聯係嗎?”

“沒有一點關係。”

福爾摩斯一言不發地靠在座位的靠背上,談話中斷了。不久,我們的馬車停在路旁一座整齊的紅磚長簷的小別墅前,相距不遠,穿過馴馬場,是一幢長長的灰瓦房。四處是平緩起伏的荒原,鋪滿了枯萎的黃褐色的鳳尾草,一直延伸到天邊,隻有塔維斯托克鎮的一些高聳的尖塔偶爾把荒原遮斷。再向西去,就是被幾幢房屋擋住的美布裏的一些馬廄。除了福爾摩斯以外,我們都跳下車來。福爾摩斯仍靠在座位的靠背上,雙目遠望著天空,凝神沉思。我走過去碰了碰他的胳膊,他才猛然跳下車來。

“真對不起,”福爾摩斯對羅爾斯上校說,上校驚訝地看著他,發覺他的臉上放出異樣光彩,盡力抑製著興奮的心情,我依據以往的經驗,知道他已經有了線索,但想不出他是在什麼地方找到那線索的。

“我們現在就去犯罪現場,好嗎?”警長對福爾摩斯說。

“哦,等等,我想在這裏問一兩個小問題——斯德瑞格的屍體已經抬回來了嗎?”

“抬回來了,就在樓上。要等到明天早上才能進行驗屍。”

“羅爾斯上校,他在你這兒幹有幾年了吧?”

“是的,我對他的印象不錯,他是一個很出色的仆人。”

“警長,你把死者的遺物已列出詳細的清單了嗎?”

“我把東西放在起居室裏,若是你願意,那就去瞧瞧吧。”

“那太好了!”

我們走進前廳,圍著中間的一張桌子坐下來。警長打開了一個長方形的錫盒,把裏麵的一些東西展現在我的麵前。裏麵有一把象牙柄的小刀,薄薄的堅硬的刀身上刻著“倫敦韋斯公司”字樣,很精致;還有一個鋁製的鉛筆盒,幾張紙,一截兩寸的蠟頭,一盒火柴,一支用歐古南根製成的ADP牌煙鬥,一個海豹皮的煙袋裏裝著半盎司切得長長的板煙絲。另外還有一塊帶著金表鏈的銀懷表和五個一英鎊的金幣。

“這把刀很別致,”福爾摩斯邊說邊拿起刀子細致地打量著,“刀上有血跡,我想這一定是死者的那把小刀吧?華生,對這樣的刀子你肯定是相當熟悉的。”

“醫生管它叫眼翳刀。”我說。

“我也知道。這把刀的刀刃特精致,一定是用來做細致的手術用的。一個人在雨天帶他外出,又沒有把它放進口袋裏,這不讓人納悶嗎?”

“我們在屍體周圍找到了小刀的軟木圓鞘,”警長說,“這根本不是一件順手的武器,她妻子說原本放在梳妝台上,他在走出家門時把它帶上了。或許在當時他覺得這是最有力的武器了。”

“有可能是這樣。這些紙又怎麼解釋呢?”

“這三張是賣草商的收據。一張是羅爾斯上校給他的指示信,另一張是婦女服飾商開的37鎊15先令的發票,開票人是邦德街萊蘇麗爾太太。發票是開給威廉·德比·希爾先生的。斯特瑞格太太告訴我們,希爾先生是他丈夫的好朋友,有許多信件就寄到她那兒。

“希爾太太很有錢呢,”福爾摩斯看著發票,說道,“用22畿尼買一件衣服可不便宜,不過,查這個沒有什麼意義,我們去案發現場看看吧。”

我們走出房間時,正巧一個麵色疲倦、身體瘦削的女人在過道上等著,她走過來拉住警長的衣袖。

“罪犯抓住了嗎?你們抓住了嗎?”她激動地大聲喘著氣說。

“正在查找,斯特瑞格太太。不用著急,福爾摩斯先生已從倫敦來到這裏協助我們,這案子會很快查清的。”

“斯德瑞格太太,我敢肯定我以前在布裏斯一個公園裏看見過你。”福爾摩斯說。

“沒有吧,先生,你一定是認錯人了。”

“不對吧,我見到你時,你穿了一件鑲著駝鳥毛的淡灰色的大衣。”

女人對福爾摩斯不滿地說:“先生,我壓根就沒有那樣一件衣服。”

“哦,這就搞清楚了,”福爾摩斯向馴馬師的妻子道歉,跟著警長來到附近的荒原上的一處深坑,那是發現死屍的地方,坑邊的金雀花叢曾掛著一件大衣。

福爾摩斯問:“我聽說昨晚沒有刮風,對嗎?”

“是沒有刮風,但是雨下得不小。”

“這麼說大衣肯定不是讓風吹到金雀花叢上的,是有人特意放到上麵的。”

“沒錯。是有人故意掛到金雀花叢上的。”

“挺有意思,這事也得注意。從上星期一起有許多人來過這,留下了這麼多腳印。”

“屍體旁原來就有一張草席,我們大家站在上麵吧。”

“太好了!”

“這裏有一個口袋,裏麵是銀色的白額馬的一塊蹄鐵,馴馬師的一隻長統靴和辛普森的一隻皮鞋。”

“哦,警長,你真聰明!”福爾摩斯拿過布袋來到低窪處,把草席拉到一邊,然後趴在席子上,雙手托著下巴,伸長脖子認真查看被踩過的泥土。“嗬!瞧,我找到了什麼?”福爾摩斯興奮地喊道。這是一根燒了一半的蠟火柴,不仔細看,它那裹了一層泥的外表,像是一根小小的木棍。

“真是的,我怎麼就沒發現呢?”警長很是責備自己。

“蠟火柴埋在土裏,很難被發現。我是特意地去尋找這東西,才找到了它。”

“怎麼?!你原來就想到找到這個嗎?”

福爾摩斯從袋中取出鞋子和地上的腳印一一作了比較,然後爬到坑邊,慢慢地把身子挪向羊齒草和金雀花叢間。

“這兒不會再有什麼值得找的東西了,”警長說,“我們在附近一百碼內的地方都查找了。”

“我想也是這樣,”福爾摩斯站起來說,“既是這樣,我就不再找了。我想趁著天沒黑對荒原上的地形熟悉一些,說不定那塊蹄鐵會給我帶來好運。”

我的朋友的工作方法,羅爾斯上校顯得很不耐煩,他瞅著他的表說:“警長,你能陪我一塊回去嗎,我要聽聽你對幾件事的處理意見,另外,我們是否先聲明一下,從參賽的名單中取消我們那匹馬的名字,可以嗎,警長先生?”

“用不著,不必這樣做!我肯定會讓它按時參賽的!”福爾摩斯的口氣很堅決。上校點點頭默許了。

“福爾摩斯先生,你這麼說我很高興,望你在荒原上走一走後,到可憐的馴馬師的家中找我們,我們再一同搭車趕回鎮上去,這樣好嗎?”羅爾斯上校說。

我和福爾摩斯走在空曠的荒原上,上校和警長先返回去了。福爾摩斯陷入深思之中,他慢慢地走著。這時候,緩緩落下的夕陽,給廣闊無垠的草原披上一層金光,晚霞映在灌木叢上,美妙極了。我們卻對此不感興趣。

“華生,我看這樣吧。咱們先擱下誰是殺害馴馬師的凶手的事,隻談此馬的下落。現在,我們假設那匹馬在凶殺發生時或之後跑掉的,它會跑去哪呢?馬不可能單獨遊蕩在茫茫荒原,因為馬天生是合群的,它一定會跑回金斯彼安或到美布裏的馬廄,這樣,它一定會被別人發現的,而不會毫無音訊。另外吉普賽人一向膽小怕事總怕警察來找麻煩,絕不可能冒這麼大的風險拐跑一匹馬的,能不能找到買主都是個問題,我想他們肯定不會這樣幹的。”

“但是,若真是這樣的話,那匹馬會藏到哪兒呢?”

“我說過,它一定是在金斯彼安或美布裏,現在既然不在金斯彼安,肯定是在美布裏了。按這個想法去找,看看會怎樣,這片荒原的土質,警長說既幹燥又硬實,通向美布裏的那條路麵卻越來越低,你可以看到一條長長的低窪地帶,案發那天晚上路麵很潮濕,若是馬向那個方向跑了,一定會留下蹄印。”我們的興致不錯,邊走邊談,沒多久,我們來到那個低窪處。福爾摩斯向左邊走,他讓我往右邊走。我走了近五十步時,他向我招手喊我過去。原來他在前麵鬆軟的土地上發現了一行蹄印,他從口袋中掏出蹄鐵一比,竟完全吻合。

“想象真是太重要了!警長若是有這方麵的素質,才能會有更大的提高。我們對情況進行了假設,事實證明我們的假設沒錯,我們就按照假設繼續下去吧!”福爾摩斯興奮地說。

走過一段濕軟的低窪地,我們又走了大約四分之一英裏的幹硬的草地,地形開始下斜,馬蹄印又出現了,接著又中斷了半英裏的路程,最後我們又在美布裏馬廄旁找到了馬蹄印。福爾摩斯先生看到了蹄印,他站在那兒臉上露出自豪的笑容。他用手指點著,有個男人的腳印清晰地出現在馬蹄印旁。

我大聲說:“馬起初是獨自跑來。”

“看得出來,是這樣,嘖,這又怎麼解釋呢?”

原來兩種足跡的方向都是金斯彼安。福爾摩斯吹了聲口哨,又雙眼緊盯路上的腳印,我卻時不時地向一旁看看,我們的跟蹤有了收獲,我驚喜地發現又有相同的足跡折回原來的路。

“華生,你真行哩,若不是你,我們又得走回頭路了。我們可以少走些冤枉路了,現在,我們沿著折回的足跡走吧。”福爾摩斯瞅著折回的腳印說。

我們往回走了一會兒,發現腳印在通往美布裏的馬廄的瀝青路上消失了。在我們離著馬廄不遠時,突然,從裏麵跑出來一個馬夫。

馬夫說:“我們這兒不準閑人逗留。”

“我隻想問一個小問題,”福爾摩斯把拇指和食指插到背心口袋裏說道,“若是明天早晨五點鍾,我來拜訪這兒的主人賽拉斯·布朗先生,是不是有些早了?”

“上帝保佑你,你真是個好人。我不能收你的錢,若是我那樣做的話就會被趕走,但你盡可以去拜訪他,他會接見的,他總是第一個起床。哦,你看,他來了,你自己去問他好了。”

福爾摩斯剛要從口袋裏取出一個半克朗的金幣,聽到這話,急忙放回原處。一個麵目凶狠可怕的老頭一邊揮舞著獵鞭一邊大踏步地向門口走來。

這個有些嚇人的老頭喊道:“道森,你在幹什麼!別在這偷懶,快去一邊幹活去!還有你們,你們這兩個年輕人來幹什麼?”

“先生,能允許我同你說十分鍾的話嗎,我將很榮幸。”福爾摩斯含笑說著。

“不行!我沒空和你們閑扯!聽到了嗎,還不快走!不然的話,我放狗咬你們。”

福爾摩斯像是沒聽到這些話,他走上前去,趴在那人的耳邊說了幾句,那人立刻麵紅耳赤地狂跳起來。

“扯謊!你是在無恥地造謠!”

“先生,別激動,我們是去你的客廳慢慢商談呢,還是在這裏當眾大聲吵好呢?”

“好吧,若你們不介意的話,請跟我來吧。”

福爾摩斯微微一笑,顯得挺得意。

“華生,等我一會兒,我不久就回來。”福爾摩斯接著說道:“布朗先生,我完全聽從你的安排。”

過了大約二十分鍾,福爾摩斯和那老頭走了出來,這時候天上的紅霞已經暗了下來。他旁邊走著的賽拉斯·布朗麵容蒼白,額頭上滿是汗珠,兩隻手不停地顫抖著,他手中的鞭子如寒風中擺動不止的枝條,他的神情跟先前大不一樣,現在的布朗先生傲慢的神情一點沒有了,他那畏縮不前的樣子,像是福爾摩斯身後的一條狗。

“您的話我完全照辦,一切都按您的指示做。”他說道。

福爾摩斯犀利得像劍一樣的目光盯著他說:“千萬不要出差錯。”

布朗先生打著哆嗦地答道:“不會出錯的,我敢保證,不過我能否想別的辦法呢?”

福爾摩斯低頭沉思了一會兒,接著大笑著說:“不,不用想別的了!至於你要做什麼,我會寫信通知你,你別想耍花招,不然的話,嗯……”

“啊,一定要相信我,先生,我是一個相當誠實的人!”

“好,我暫且相信你說的話。你明天聽我的信吧。”福爾摩斯對嚇得哆哆嗦嗦的布朗先生伸出的手毫不理會,轉身同我向金斯彼安走去。

“看他一會兒傲慢得不知姓什麼,一會兒又像奴才那樣卑微,這樣的混蛋可真少見。”在返回的路上,福爾摩斯對我說。

“這麼說,那匹馬一定在他那兒了?”

“這家夥原想虛張聲勢地把事情賴掉。可我分毫不差地說出他那天早上的行動後,他就相信我當時一直在盯梢,你也注意到那個特殊的方頭腳印了吧,布朗的靴子就是那種式樣。此外,這樣的事當然不是下人們敢做的。我得知他總是第一個起床,據此斷定他在早上發現了那匹遊蕩的馬,便去接近它,一發現竟是那匹著名的銀色白額馬,他肯定是欣喜若狂。因為隻有這匹馬才能戰敗他下賭注的那一匹馬,沒想到惟一的敵手竟落到自己的手中。我又接著說,他開始一閃念想到要把馬送回金斯彼安,走到半路又陡生歹意,想要讓這馬一直藏到比賽結束。這樣他又折回來,並把馬藏在美布裏,我把這些細節都說給他聽了,他隻得承認了,並央求說他是一時的糊塗才犯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