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校園遊戲活動指導(1 / 3)

NO1.校園遊戲活動指導

遊戲的概念和種類

遊戲的概念

遊戲是體育運動的一類,是以直接獲得快感為主要目的,且必須有主體參與互動的活動,如追逐、接力及利用球、棒、繩等器材進行的活動。多為集體活動,並有情節和規則,具有競賽性。

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給遊戲的定義則是:“遊戲是一切幼子(動物的和人的)生活和能力跳躍需要而產生的有意識的模擬活動。”柏拉圖的定義說明遊戲不僅是體育運動,而且還是一種智力活動。

古希臘另一位哲學家亞裏斯多德卻認為,“遊戲是勞作後的休息和消遣,本身不帶有任何目的性的一種行為活動。”意思是說,遊戲純粹是一種娛樂和消遣,不存在智力的角逐和其他功利目的。

事實上,遊戲除了娛樂和消遣外,確實也含有智力的成分,在人類社會中,遊戲不僅僅保留著動物本能活動的特質,更重要的是作為高等動物的人類,為了自身發展的需要創造出多種多樣的遊戲活動。它並非為娛樂而生,而是一個嚴肅的人類自發活動,其自身懷有生存技能培訓和智力培養的目標。

德國作家席勒認為,“人類在生活中要受到精神與物質的雙重束縛,在這些束縛中漸漸失去了理想和自由。於是人們利用剩餘的精神創造一個自由的世界,它就是遊戲。這種創造活動,產生於人類的本能。”

換句話說,遊戲不是沒有目的的活動,也並非與實際生活沒有關聯,它是為了將來麵臨生活的一種準備活動。

遊戲的特點

遊戲的定義說明了遊戲的幾個最基本的特性:一是以直接獲得快感,包括生理和心理的愉悅為主要目的;二是主體參與互動。主體參與互動是指主體動作、語言、表情等變化與獲得快感的刺激方式及刺激程度有直接聯係。

另外,遊戲具有興趣性。興趣屬於動機的一個方麵,動機是激發人去從事某種活動的力量。興趣使人對活動采取積極主動的態度,並有愉快的情緒。

人們出於自己的興趣和願望參加遊戲,在遊戲中積極主動,可見興趣性是包含在遊戲之中,而不是外加的。學生參加遊戲,就是為了玩和樂趣而去遊戲,沒有興趣的遊戲,對學生來說就不是真正的遊戲,也不會吸引他們參加。

遊戲的分類

校園遊戲分為創造性遊戲和有規則遊戲,也稱教學遊戲兩大類,其中創造性遊戲包括角色遊戲、結構遊戲、表演遊戲、體育遊戲。

1.角色遊戲

角色遊戲是通過扮演角色,以模仿、想象等手段創造的反映現實生活的一種遊戲。角色遊戲是最適合學生身心發展的需要,是學生期最典型的、最有特色的遊戲,也是孩子們最喜歡的遊戲。

角色遊戲有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同學們豐富的生活經驗是角色遊戲的源泉。角色遊戲是學生對現實生活的一種積極主動的再現活動,遊戲的主題、結構、情節、使用的材料均與社會生活有關。學生以自己對社會生活的種種印象,來對遊戲的情節進行設計和安排,並按照自己的願望、興趣和能力來進行遊戲。

2.結構遊戲

凡利用各種結構材料或玩具進行建構的活動都稱之為結構遊戲。結構遊戲是通過學生利用各種不同結構材料動手造型的活動,構造物體或建築物,實現對周圍現實生活的反映。這種遊戲對學生手的技能訓練和發展思維能力有十分積極的作用。

結構遊戲的結構技能根據材料的不同而不同。主要技能有:排列、組合、插接、黏合,等等。

3.表演遊戲

表演遊戲是指學生按照童話或故事中的情節扮演某一角色,再現文化作品的內容的一種遊戲形式。

表演遊戲的一個最顯著的特點是,表演遊戲是學生根據文藝作品的內容,運用動作、表情、語言扮演角色而進行的遊戲。學生所扮演的角色是文藝作品中的角色,遊戲的情節內容也是反映文藝作品的情節內容。因此,熟悉故事的情節是表演遊戲能夠順利開展的必要前提。

4.體育遊戲

體育遊戲包括很多種類,多數受歡迎的體育運動會收錄成為遊戲,包括籃球、排球、網球、高爾夫球、手球、乒乓球、足球,以及武術和其他競技活動等。

體育遊戲的特點是不按正規的比賽規則進行,而是按照青少年的特點,重新設計遊戲規則,這種規則集趣味性和智力技巧於一體,重在增強學生的應對能力和智力水平。

無論是什麼遊戲都應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學生自願發起的活動,二是活動的主體都是學生,三是有別於日常生活的活動。教師應靈活組織學生開展遊戲活動。

遊戲的選擇和管理

遊戲的選擇

遊戲的內容形式多種多樣,但學校應根據需要,明確地選擇那些對學生身心有益的,並能促進學生學習的遊戲來指導學生參加,具體可以從如下幾個方麵著手。

首先是選擇有益於身體健康的遊戲;其次是選擇教學大綱上規定的需要達標的運動項目的遊戲;三是選擇能使遊戲者大腦皮層的興奮性達到高度集中,把其注意力集中到教學中來的遊戲;四是選擇使學生在情緒上得到調節或在體力上得到恢複的放鬆性遊戲。

選擇遊戲不僅是為了更好地完成教學任務,還應該考慮到通過遊戲培養對體育的興趣,培養遊戲者的意誌品質,並對其進行思想政治教育。

另外,在選擇遊戲時,還要考慮遊戲者的年齡、性別、身體素質及階段水平,注意參加遊戲的人數、場地器材設備和遊戲時間的長短等情況。組織方法要盡可能簡便,做到在較短的時間內取得較大的效果。

遊戲的方法

遊戲活動方法,可以是個人對個人,也可以是集體的對抗,隻有當對抗水平比較接近時,才能激發起遊戲雙方的情緒和興趣,提高競爭的積極性,這就需要加強遊戲和比賽的組織工作,做好恰當的力量分配,以維護公平、均衡的對抗。

遊戲的時間一般比較短,因此在選擇引導人與分隊方麵也應力求簡單。經常采用的分隊方法有很多。

1.固定分隊的方法

就是根據遊戲者的健康和體質的情況大致均等的原則,事先進行分隊,比較簡便,實力也大致均等。

2.報數分隊的方法

如果事先沒有分好固定隊,可進行報數分隊,這種方法簡單,但有時實力不等。

3.隊長挑選的方法

人數較少進行競賽性遊戲時,可采用此方法。優點是兩隊實力均等,缺點是每個隊長都不願意挑活動能力較差的。因此使一些遊戲者的積極性受到壓抑,並且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