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粗俗作家(1 / 1)

14 粗俗作家

人類語言,並非在任何情況下均無禁忌。描繪靈物崇拜之詞,為保證“靈物”光輝,就要代之以委婉語詞。

已故語言學家陳原先生舉了個例子:一位被崇拜著的偉人的名字,被分寫在兩行字裏,書寫者就十分倒黴了,仿佛他心懷不軌,硬要把被崇拜者身首異處。而對皇帝老兒之死,也要說成“駕崩”或“薨逝”。隻要特定時代、特定語境存在,這迷信就無法讓位於科學。但咱們是現代人,咱們“現在”當然不能把迷信當科學,所以這樣的規避,也就免了。

涉及人體隱秘部位、隱秘活動之詞,也不能隨便亂用。關於人體隱秘部位以及人的隱秘活動的語言規避,什麼時候都是存在的。比如人類性活動,咱們知道無論中外,都有最粗俗的表述法,但在大多情況下,人們並不直通通、赤裸裸、口無遮攔地亂說出來。咱們的老祖宗創造了諸如“床笫之私”等浪漫語詞,現在咱們也多含混地說“那事”,等等。生殖器官也一樣,有“私處”、“下身”等委婉詞代指。女性月經其實是最尋常之事,但因為與生殖器官有關,一般被說成“例假”,小女生則說“倒黴”,最近有說成“大姨媽”的,外國則有“花期”的美麗說法。另如上廁所,我上學那會兒,女同學多稱為“去一號”,如今則有“去衛生間”、“去洗手間”等文明說法。在一個宴會上,一位穿晚禮服的風姿綽約的女士說“對不起,我去去洗手間”,甚至隻說“抱歉,我出去一下”,多半是“方便”或補妝去了。

人們這樣說話,並不是虛偽,而是為了避免尷尬。這是一種優雅風度和教養,是人類文明的積累,已經成為“不成文約定”。如果說話不分場合、情景,在大庭廣眾之下滿嘴跑馬,連說到隱秘之事,也總是赤裸裸、直通通,就給人以粗鄙和不雅之感,令人側目,叫人不大舒服和愉快。近日,有人對一些小說的“涉性”粗俗書名如《有了快感你就喊》等提出意見,說在家裏都不好意思與子女同看。另有人為之辯護,說這個社會應該“寬容”,不該“遇事拿小孩子說事”,雲雲。我認為,文學語言並不等於粗言鄙語。象征、隱喻、含混等修辭手法,不都是作家的拿手活兒嗎!作家的語言因素,是最容易摻進社會公用語中的。作家給嚴肅的小說起一個名字,當然要考慮到包括小孩子在內的受眾,別讓自己的放肆,把孩子們的視覺聽覺味覺汙染了,還說是給他們奉送“精神食糧”。寬容,什麼時候都是應該的,但“容量”畢竟有個限度。

真正的經典著作,比如《紅樓夢》,書名何其典雅!連寫了淫穢之事的明清小說《金瓶梅》、《姑妄言》等,也不特意把“性”突出在書名上。

如今之世,事物幾乎無所禁忌、無所規避了——這從精神產品電影、電視劇、小說,以及鋪天蓋地的商業廣告的粗俗語言上,即可印證。但咱們不是原始叢林的食人族,社會再開放,也不能動輒明裏暗裏以特別突出人體隱秘部位或以人的性“說事兒”,至少從書名上,就不必把《紅樓夢》改成《大觀園裏的快感體驗》。恩格斯批評過“小商人的氣質”企圖“滲透全部語言”現象——如今書商從贏利出發,動員作家在書名上耍耍花招,以便“大把的銀子滾滾入囊”,我看也是一種“小商人”做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