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心理學的原始材料(3 / 3)

人們已完全認識到,世界內部持久存在的相互關係太錯綜複雜,不能以我們所說的台桌上的彈子相撞的同樣方式來說明。但是答案中最常見的隻是原始看法的一種複雜化,而不是一種根本的改造。代替單因的是多因,但據設想它們的作用是完全相同的——彼此分離而互不依賴的。正如韋特海默所說,基本的過程仍然是將單獨的實體相加的“算術和”。我們覺得沒有任何必要來改變對這種複雜事件的基本看法,不管現象多麼複雜,本質上也沒有任何新事物出現。

就這樣,因果觀念被不斷地延伸以適應新的需要,以致於它有時似乎與那些舊有概念隻有曆史上的關聯而並無其他關係。但實際上,它們雖然貌似不同,本質上卻仍然相同,因為它們照樣是同一種世界觀的反映。

特別是一涉及到人格資料,因果理論便會徹底破產,這很容易證明。在任何一種人格症候群中,都有因果關係之外的關係。這就是說,如果我們非得用因果概念,我們就應該這樣說:綜合症的每一部分都是所有其他部分以及這些其他部分的所有組合體的因和果。此外,我們還得說,每一個部分都是這個部分所屬的整體的因和果。如果我們隻用因果概念,便隻有可能得出這樣一個荒謬的結論。即使人們試圖采用循環因果和可逆因果這種比較新的概念來滿足這一情境的需要,我們仍然無法完整地描述症候群內部的各種關係以及部分同整體的種種關係。

這還不是我們必須論及到的因果理論的唯一缺陷。描述一個完整的症候群時,還有一個難題,如何說明症候群和從“外部”影響著它的力量之間的相互作用和相互聯係。例如,自尊症候群已被證明是作為一個整體發生變化的。如果我們想要糾正張三的口吃,並專門致力於僅此一件事,十有八九我們會發現,我們或者什麼都沒有糾正得了,或者不光改變了張三的口吃現象,還改變了他的整個自尊心,甚至他的全部個性。外部影響通常趨於改變整個人,而不隻是他的某一點或某一部分。

不過在這種情況下,還有其他無法用普通因果理論來描述的特征,特別是有一個現象十分難於描述。最接近於能將它表達出來的說法是:就好像一個有機體(或任何其他症候群)“將原因吞下、消化,排出了後果”。當一個有效的刺激物,比如說一段遭受創傷的經曆,作用於人格,這種經驗便會產生某種後果。但這些後果幾乎從來也不會同最初作為原因的那種經曆構成一對一或直線的關係。所發生的事情是:那種經曆如果確有效果改變整個人格,但這一人格已同過去不同,而且他自身和應對舉止也和過去不同。我們暫且假設這一後果是他的麵部痙攣的惡化。這種痙攣10%的惡化是由受創傷的情況造成的嗎?

如果我們說確實如此,那麼,很明顯,我們要想自圓其說就得這樣說:作用於有機體的每一個有效的獨立刺激物同時導致這一麵部痙攣惡化了10%。因為每一個經曆都被攝入了有機體,這同食物被消化並通過內循環過程變為有機體本身具有同樣的意義。我一小時之前吃的那個三明治是我現在寫下的字的原因呢,還是我喝下的咖啡,還是我昨天吃的東西,或者那是我幾年前受到的有關寫作的教益,還是我一周前讀的那本書?

當然,可以很明顯地看出,任何一個重要的表現,如寫作一篇自己感興趣的論文,絕不會由任何特殊事物引起的,而是整個人格的一種表現或創造;而人格反過來又是所有它所經曆的事情的結果。心理學家會很自然地認為,刺激物或原因是由人格通過再調整而攝入的,正如他認為刺激是撞擊或推動有機體是同樣自然的。這裏的最後結果將是:這絕不會是因與果的依然分離,而完全是出現一個新的人格(不管新的程度多麼小)。

還有另外一種可以證明傳統的因果觀點為不能適應心理學的方法,那就是證明有機體並不是一個原因,也不是刺激物對其產生某種作用的被動因素,而是能同原因建立起複雜的雙邊關係,並也可以對原因產生某種作用的主動因素。對讀過精神分析學論著的人來說,這隻不過是老生常談,所以有必要提醒一下讀者:我們有可能對刺激物視而不見,我們有可能曲解刺激物,而一旦曲解,又有可能將它們重新構造,重新定型;我們既可以選出它們,又可以避免它們;我們可以將它們篩選出,從它們中進行選擇;最後,如果有必要的話,我們甚至還可以創造刺激物。

因果概念依賴於某種原子世界的假設,即認為世界是原子論的,其中的各個實體即使相互作用也仍然彼此分立。但是人格卻並不能同它的各種表現、效果或作用於它的各種刺激物(原因)分離開。因此,至少就心理學資料來說,因果概念必須被另一概念取而代之。這一概念——整體動力學——涉及到對觀點的根本性改組,所以不能簡單地敘述,隻能按部就班地進行闡釋。

在這裏,有必要說明一點,比較有頭腦的科學家已經用一種按照“功能性”關係所做的解釋代替了因果理論。這就是說,甲是乙的一種功能,或者說,如果有甲,則須有乙。通過這種做法,我覺得他們已經放棄了因果理論的核心方麵,也就是必然性、作用力等。關聯狀況的簡單線性係數是功能性陳述的例子,但它們卻常常被用來同各種因果關係進行對照。如果它現在的意義同它過去一直有的意義恰恰相反,那麼它也並不適合保留因果理論的目的。無論如何,我們那時就會麵臨著必然內在的關係,以及發生變化的方式等等難題。這些難題必須得到解決,而不是被放棄、被否認、被消除。正是在人體心理學領域,弗洛伊德過於天真的決定論造成的危害最大。弗洛伊德錯就錯在將“被決定”和“無意識地促動”兩者等同起來,仿佛行為再也沒有其他的決定因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