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在學製改革的同時,蘇維埃聯邦還實施教學內容和方法的改革。1921—1925年間國家學術委員會的科學教育組編製並公布《國家學術委員會教學大綱》(即“綜合教學大綱”或“單元教學大綱”)。“綜合教學大綱”的主要特點在於完全打破原來的學科界限,按照自然、勞動和社會三方麵的形式安排學習內容。為與綜合教學大綱的推行相適應,教學方法方麵則采用“勞動教學法”。在教學組織形式方麵則采用分組實驗室製和設計教學。蘇維埃聯邦推行綜合教學大綱的初衷在於實現學校教育與社會生活實際的密切結合,但卻在事實上打亂了各門學科自身及其間的內在邏輯,影響了學生係統知識的學習。

為培養一批投身於蘇維埃國民經濟建設的“紅色專家”,自20年代末期開始聯共(布)還著手高等教育改革,采取的主要改革措施有:改革招生製度,恢複新生入學考試製度;改革高等學校管理製度,教育人民委員部、最高國民經濟委員會和交通人民委員部共同承擔高等學校的管理工作;加強教學與生產實踐的聯係,重視大學生的生產實習。

(三)30年代蘇聯教育的調整與發展

這一時期的教育改革與國民教育調整的主要依據是1931年8月25日頒布的《關於小學與中學的決定》。《關於小學與中學的決定》建議對正在實施的教學大綱、正在采用的教學方法,進行研究和分析,明確提出學生生產勞動活動的安排必須服務於教育與教學,強調共產主義教育在蘇維埃學校中的核心地位。

為提高普通學校的教育質量,1932年8月聯共(布)中央以頒布《關於中小學教學大綱和教學製度的決定》的形式,對20年代末把普通學校學習年限延長為10年的做法予以肯定,並決定自1932—1933學年始,將七年製的綜合技術教育學校改為十年製學校。

在普及義務教育的發展上,聯共(布)中央從1930年開始連續頒布兩項關於普及義務教育發展的決定。要求“自1930—1931年起,對8—10歲兒童實施普及初等義務教育……在工業城市、工廠區和工人居住區從1930—1931年度開始實行七年製的普及義務教育”。

普及義務教育工作進展迅速,到1934年蘇聯基本實現小學四年的普及義務教育。

在高等教育的發展上,1932年9月,聯共(布)中央執行委員會頒布《關於高等學校和中等技術學校教學大綱和教學製度的決定》。依據此規定和此後頒布的《關於培養科學研究人員和教育科學工作人員的決定》和《關於高等學校的工作和對高等學校的領導的決定》的精神,蘇聯政府對高等教育實施了較大幅度的調整與改革。改革內容主要涉及高等學校專業設置與學校布局、招生製度、教學內容、學校管理等方麵。改革後的高等學校進一步保證了蘇聯經濟發展對高級專業技術人才的需要。

12.日本教育

明治維新之前,日本屬於典型的以封建幕府製度為基礎的封建國家。19世紀中期以後,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農民、商人地主、商業資本家及下級武士要求推翻幕府製度的呼聲越來越高。在一部分主張學習西方以求自強的資產階級啟蒙思想家的領導下,1868年1月3日,開始了以推翻幕府製度,建立大地主和大資產階級聯合執政的天皇製國家政權——明治政府為目的的明治維新。依靠“富國強兵”、“殖產興業”、“文明開化”等革新措施的推行,日本步入資本主義發展軌道。在這一時期日本教育也實施了相應的改革,資本主義教育製度得以確立。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日本社會漸漸發展成為窮兵黷武的極具侵略性的國家,日本的教育也逐步演變成為軍國主義的、法西斯主義的教育。

明治維新至1918年的日本教育

(一)教育管理體製的演進

為加強對教育事業的領導與管理工作,1871年,明治政府在中央設立文部省,統管全國文化教育事業及宗教事務。1872年頒布的《學製令》則進一步確立以“大學區製”為特色的日本近代中央集權式教育管理體製:在文部省之下,全國共劃分為八個大學區,各大學區設立大學1所;每個大學區又分為32個中學區,每個中學區設中學1所;每個中學區又各分為210個小學區,每小學區設小學1所。

以“大學區製”為特色的教育管理體製曾因《教育令》(1879年)的實施而有所削弱,但在1880年日本政府修改《教育令》後被重新加強,並一直延續到二戰結束。

(二)初等教育的發展

明治維新時期,初等教育發展備受政府重視。依據1872年的學製令,先前的寺子屋及鄉學均被取消,全國共設小學53760所,小學分上下兩等,學製各4年,兒童6歲入學學習。由於這一規定脫離當時政府財力而未能落實。1886年《小學令》的規定則較為符合實際:初等教育階段分為尋常小學和高等小學兩個階段,年限各4年。尋常小學為義務教育;高等小學則實施收費製。同時在一些貧困地區設三年製簡易小學作為補充。小學常設科目包括修身、國語、作文、算術、幾何、物理初步、化學、史地知識、體操、圖畫及唱歌等。高等小學則在常設科目之外,加設一至兩門外國語課程。明治維新之後日本初等教育獲得快速發展,1873年日本初等義務教育入學率僅為28%,1891年則猛增至50.3%,1907年則達到97.3%。

(三)中等教育的發展

明治維新之前,日本提供相當於中等教育水平的機構為藩校及私塾,此類機構向學生傳授蘭學、數學及外國語知識。

1872年《學製令》頒布後,一些藩校與私塾被改建為中等學校。1886年頒布的《中學校令》規定中學承擔著實業教育及升學教育兩大任務;中學類型包括尋常中學與高等中學兩類,尋常中學修業5年,由地方設置及管理;高等中學修業2年,每學區設一所,直接受文部大臣領導。尋常中學一般開設修身、國語、數學、物理、化學、礦物、農業知識、第一外國語(英語)、第二外國語(德語或法語)、圖畫、唱歌及體操等課程。高等中學實施分科教育,常設文、法、理、醫、農5科。1894年,高等中學易名為高等學校,專業分科教育性質更為顯著。

到19世紀末,日本已形成包括中學(尋常中學與高等學校)、中等技術學校與女子中學在內的中等教育結構。

(四)高等教育

明治維新後,日本近代高等教育發展開始啟動改革,以幕府時期的昌平阪學問所、和學講習所,19世紀上半葉興辦的開成所、醫學所、講武所及軍艦操練所為基礎創辦了一批新式大學。

1877年在原東京開成學校和醫學校的基礎上成立東京大學。1886年明治政府頒布《帝國大學令》,改東京大學為帝國大學,明確其任務在於講授學術及技術理論,研究學術及技術的奧秘,培養大批管理幹部及科技人才。19世紀末20世紀初,日本又成立了京都大學、東北大學、九州大學、北海道大學、慶應大學、早稻田大學和明治大學。原帝國大學改稱為東京帝國大學。

一戰至二戰期間的日本教育

20世紀初,日本步入帝國主義發展階段。20世紀20年代初日本國內經濟危機及1929—1933年的世界性資本主義經濟危機對日本社會經濟發展產生劇烈影響。在緩和階級矛盾、發展經濟的過程中,與日本在政治、經濟、思想文化領域全麵實施法西斯政策相適應,日本教育也逐步走向軍國主義、法西斯化的發展道路。

在初等教育方麵,依據1907年頒布的《再改正小學校令》,私立小學全部改辦為公立小學。公立小學學製6年,屬於義務教育性質。公立小學主要開設修身、閱讀、作文、算術、日本地理、日本曆史、世界地理等課程。

在中等教育方麵,20世紀初至20世紀20年代日本中等教育的主要內容是高級中學的發展及實現中等教育與初等教育的銜接。

為規範高級中學的發展,1918年12月,日本頒布《高級中學令》,規定高級中學的教育任務是實施高等普通教育和國民道德教育。高級中學的類型多樣化,既有公立高級中學,又有私立高級中學。高級中學學製既有3年製,又有7年製。為加強初等教育與中等教育的聯係,1919年2月,日本公布《修訂中學校令》,廢除中學入學年齡為12歲以上的規定。

在高等教育方麵,日本政府在1918年頒布實施《大學令》。《大學令》規定:大學教育目的在於培養高級專門人才;大學類型有國立、私立及地方公立三種類型;大學既可以由幾個學部組成,也可以辦成單科大學。

為加強對學生的控製和管理,1930年,日本文部省成立學生管理局。1931年又成立“學生思想問題調查委員會”,在強化學生日本精神教育的同時,加強對教師的思想控製。20世紀30年代之後,日本政府加強學校軍國主義教育,1937年,日本教育改革委員會印製的《日本民族實體的基本原則》一書與1941年日本文部省發布的《臣民之道》,加上1890年日本頒布的《教育敕語》,成為二戰前指導日本軍國主義教育的三份重要文件。之後,日本軍國主義教育逐步開始學校化和社會化,日本的學校逐步演變為一座座兵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