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選用題材這樣做便於教師指導,更便於批改。但學生要另寫一處景物,是沒有自主權的。

(2)知識、技法這節課傳授的知識、技法是,按一定的順序、抓住事物的特點觀察、習作。教師的講解緊扣本次作文要求,不可謂不細致。

(3)詞語、句式在28分鍾的講課時間裏,教師不但提供了關於事物特點的9個關鍵詞,還在學生具體說時,提供了不少句子,比如“這麼齊的樹,有如衛兵在保衛操場”、“旗杆聳立在操場上”等。應當指出的是,上課的教師語文功底不夠紮實,用“寬廣”來形容操場極為不妥當。

再來看教師講的效果:盡管教師在傳授作文知識方麵科學、準確,但學生沒有發言、作文的熱情,他們在教師“鋪設”的“軌道”上學習,整堂課“風平浪靜”,沒有起伏也沒有波瀾;35分鍾的課,學生動筆寫的時間隻有7分鍾,其餘的時間都用在了教師的講講問問中。但我們可以預料,學生寫出來的作文肯定大同小異。

總之,這是一堂很有普遍意義的作前指導課,這樣的“講”充斥著各地的作文指導課。從這樣的指導課,我們可以得到教訓,也能有所啟迪。那就是,指導課上,教師要講知識、技法,但得講究藝術,即:講作文知識、技法,須讓每個學生想聽,產生寫的衝動。

一位老師要讓學生寫動物,指導的重點是抓住動物的外形寫具體。他並沒有像上麵的老師一樣“正襟危坐”地逐一傳授知識,而是在課前準備了一隻歡蹦亂跳的小白兔,上課時,放在教室裏跑了一圈,一下子引起了學生的注意。正在學生看得高興的時候,教師把兔子收在一個紙盒子裏,然後讓學生說說小兔子的外形,學生很少有說完全的。因為剛才光注意它怎麼好玩了,沒注意它的外形。

對於老師的提問,學生雖然說不全或答不上來,卻產生了想再看、非看個明白不可的強烈欲望。這時教師才提出觀察兔子的要求,然後再放出兔子,讓學生看個夠。

這節課,教師充分考慮到學習興趣的前提作用,以一隻活蹦亂跳的小白兔為教具,激起了學生的興趣。然後他利用學生沒有看夠想看又看不見的急切心理,再一放(兔),並提出思考問題,很自然地就把學生的興趣引上了學習軌道。

可以設想,如果這位教師一開始就講要求,立即傳授寫動物要抓外形的知識,學生肯定不會像現在一樣始終處在興趣盎然、細致觀察、緊張思維之中。這樣的“講”,似乎沒有把作文的知識“講”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但營造了快樂的氛圍,鉤起了學生自主觀察、寫作的欲望,顯然取得了“少少許勝多多許”的教學效果。

動機是學生學習包括聽“講”的內驅力,沒有情感的策動和參與,教師指導課上的“講”就會成為“塞”與“送”,效果可想而知。

講作文知識、技法,須給學生一定的“自由度”。人的學習主要有三種方式,接受學習、體驗學習和發現學習。筆者認為,作文學習固然需要“接受”,但靠“講”顯然不夠。作文的過程,是學生情感、認識等自然“輸出”的過程,因此,作文本來就應該少一些“規矩要求”。

另外,作文的知識、方法其實並不多(從小學三年級到高中畢業,掛在老師嘴邊的總是題材、主題、詳略等),學生隻要讀多了書、練多了筆,許多知識、方法都可以“無師自通”甚至融會貫通。外國民諺雲:“你聽來的,很快就會忘掉;你看見的就能記住;你做了的就能學會”。

作文主要是學生在習作實踐中學會習作,所以我們做教師的要相信學生,寫景物,可以拿“操場”做例子來“解剖”,但學生真正寫時,要給他們自主選擇題材的自由。實際上,學生喜歡的景物多著呢,寫操場對不少人來講是“無病呻吟”。具體到觀察方法、如何寫具體,學生要“聽”老師“講”的有關知識,但一定要鼓勵學生學習、發展甚至超越,“各顯神通”才是作文。

同樣是上麵的例子,是否可以先寫國旗呢?學生一進校門,一眼就望到了迎風招展的五星紅旗,每天都要向國旗敬禮,熱血沸騰地唱國歌,完全可以先寫國旗呀,為什麼一定要先中間後四周,就不能先印象深的再涉及其它呢?這也是按一定的順序啊!

所以,教師要講規矩,要有要求,但應當給學生一個空間,一個自由的空間。這樣的講,學生才能“走進去”,更能“走出來”,既在“接受”,又在“發現”,並感受到人的自尊、自信和非凡的創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