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實施措施及評價考核標準。按照信息論的觀點,任何事情必須有信息輸入(如要求)與信息輸出(如反饋),那麼這事情往往落實到位。例如某位西部校長允許教師隻要發表文學作品,可以此代替教育教學經驗總結,效果不錯。可見,作為教師專業化重要內容之一的寫作,應該有一係列製度與活動保證持之以恒、堅持不懈地開展。

所以,語文教師不寫作文,該打板子的不僅僅是語文教師自己。但是,不寫作文的語文教師肯定不是一個很專業的語文教師,最終,他也做不了一個好老師。

詳批還是略批

說這個問題,首先想到兩個人,其中一個是中學語文著名特級教師於漪先生。她在談高中語文教學時,這樣介紹批改作文的經驗:

“學生寫起作文來,兩三千字是家常便飯,你要和他交流、要改,很多是通過自己的批點和學生心靈交流的,他寫二三千字,要批上個千把字。因為學生最喜歡看你的評語,他對你有一種企盼、一種渴望!

“我想到孩子這樣的一些心情,我就熬夜了,有的時候真是熬到天亮!一學期學生要寫8篇作文,我還要寫8篇小作文,16篇,那是怎麼樣一個工作量!但是我在改作文當中,真是感到學生的青春活力對我的教育,我特別感覺到那些男孩子,十七八歲,寫起來真是慷慨激昂、淋漓盡致,要說我的成長,我真是感謝高中的一些學生對我的教育,那種青春的感染,使我覺得教師真正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業了!”

另外一個是小學語文名師於永正先生。1996年,我在江蘇東台市出席省“教海探航”征文頒獎活動,見到了久仰的於老師。於老師的作文教學當時已聞名遐邇,在小語界有廣泛的影響。覓得一個機會,我便向他請教:“作文詳批與簡批哪個好?”於老師微笑著告訴我,他批學生作文從來都是很簡單的,多畫一些波浪線,好作文再在文後畫一個大拇指以示表揚。

說的都是作文批改,又都是語文教育界的大旗,可兩位名師觀點涇渭分明,截然不同。一個讚成詳批,一個倡導簡批,讓教師如何是好——何況批改的問題本來就一直困擾著語文老師啊!

我們稍加分析,可能會發現一點名堂。於漪老師教的是高中學生,她把作文批改當作是與學生“心靈交流”的工具與載體,於是,不能不詳,每一個學生都是一個獨特而複雜的世界啊!

於漪老師批的是作文,育的卻是“人”;於永正老師呢,教的是小學生,他專注於“言語交際作文實驗”,學生每一次作文都得到了老師精心的輔導。作文批改中,他畫線、畫大拇指都是為了激發學生的自信心,以成功培育成功。可見,兩位名師方法不同,但是“心中都有人”。本質上,他們都是從教育著眼的。

說到這裏,批改是詳是略的問題似乎還沒有解決。一線老師既不敢簡簡單單地批改,又實在無力篇篇精批。

此時,我不由想起我的老師莊關通先生(江蘇省語文特級教師)來,他珍藏著其子莊慎就讀蘇州中學時的作文本,緣何?老師的批語。

我看過那位老師的批語,不但字寫得漂亮,而且評得到位,每篇作文除了眉批,還有總評,字數雖不多,但條條都說到點子上,表揚優點實事求是,提出批評言辭懇切。這樣的修改,讓學生讀一讀,悟一悟,就會像“冷水泡茶慢慢濃”一樣收到成效的。

莊老師不但保存著這些珍貴的作文本,還寫了一篇《紙上談心》的文章,詳細介紹了這位老師批作文的方法,在北京《中學語文教學》上發表。

這位老師的做法其實是“精批略改”:拿到學生的作文,教師讀得仔細,想得深入,是為“精批”。有了這樣的“精心”,有了這樣的“精神”,教師寫起評語來就能說到點子上,學生看著就得益。不但認識上有提高,而且實踐上有收獲,便於動筆修改,提高寫作能力。

看來,作文批改無論詳略,貴在有效,又以“攻心”為上,讓學生動情、動心,進而動筆。

改還是不改

說到“改”,其實不易。重慶南開中學學子在寫回憶錄時,說到這樣一件事,一位同學在作文開頭第一句寫道:“遠遠的東方,太陽正在升起。”語文老師陶光紅筆一揮,隻是在“的”字後麵加了個逗號,變成了“遠遠的,東方,太陽正在升起”。

諸位可以讀一讀,有沒有這個逗號,句子的意思、句子的韻味,是不是大有不同?

有了這個逗號,整個句子就活了起來,讀起來那麼生動,有節奏,有趣味。

顯然,這樣的“改”看似隨意卻艱辛,看似細小卻重大;顯然,這樣的“改”最能讓學生立馬領悟、終生獲益;顯然,這樣的“改”,需要教師具備敏銳的語感。“語感”隻能來自語文教師海量的閱讀與寫作,來自教師大量的“改”的實踐。

好的作文批改,一定改得恰當,改得精心,改得學生心服口服,改得學生“一葉知秋”、“滴水見大海”。

要改好,首先要是明白“為什麼改”。改,當然不是出學生的醜,不是挑學生的刺,不是顯示教師的高明和先知,而是為了學生,幫助學生準確表情達意,通過咀嚼教師的批改,通過之後的修改獲得作文的真本領、做人的真智慧,從此不需老師批改。

於是,在這樣的目的下,我們來探討“怎樣改”的問題。不少老師喜歡“改”出學生作文中所有或大多數毛病,這固然是盡職的表現,卻未必贏得學生的“心”。學生看了不舒服,覺得傷了自尊,那麼,再好的批改也失去了意義。教育總是師生和諧互動才好,作文教學也得遵循接受美學。教師改得再好,學生不接受,又有何用?我們傳統的語文教育很重視“改”,而且提出了“改”不傷學生自尊心的原則。毫無疑問,改,不是“改”出學生所有的語病與問題。

所以,我想,作文還是要改的,那些學生自己動手(比如查字典,請教別人)就能解決的字詞問題,應該而且必須讓學生自己改,否則就是越俎代庖了。教師要改的,應該是學生忽視,或者不注意的地方,比如一個字詞的改動,一個句子的改寫等。每篇習作不宜多,一二處即可,但這很少的“改動”,必須正確,必須要求學生拿到作文本來讀一讀,想一想:老師為什麼這麼改,有什麼好?以教師的“改”來示範,來引導,這樣,日久天長,學生就能學會自己修改。

作文是寫出來的,好作文則是改出來的;學會了修改,學生寫出好作文的日子就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