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學生自覺紀律教育的故事17(2 / 2)

劉秉衡作了多方解釋。周恩來聽後,說:

“我的房子一定要處理掉,決不能同毛主席的舊居相比。”

劉秉衡回淮安後,向縣委如實地彙報了周恩來的囑咐,感到不能再違背周總理的指示了。經慎重研究,決定把周恩來誕生和生活過的東邊宅院,作為縣委學習室和兒童圖書館;西邊宅院讓群眾住進去。執行後,寫信給周總理作了彙報。

後來,前去參觀的人們,在局巷三號大門口,看到一塊木牌,上麵寫著:“私人住宅,謝絕參觀。”

然而,周恩來作為國家總理,在國際國內都有很高的威望,隨著時間的推移,前來瞻仰他舊居的人愈來愈多。

周恩來了解到仍有人前去參觀他的舊居後,心理很不安。多年來,為這件事他采取了很多措施,不但沒有實現他自己“不留痕跡”的願望,參觀者反而有增無減。他一直把自己當作毛澤東領導下的一名工作人員,怎麼能讓自己在群眾心目中和毛主席相比呢?

他決定采取行政手段,徹底解決這個問題。

1973年11月13日晚9時,淮安縣委辦公室的電話鈴響了,這是國務院辦公室一位負責人打來的。正在值班的縣委一位負責人拿起了電話。北京打來的電話說:

“周總理聽到反映,要動員住在他舊居的居民搬家,還準備開放,讓人參觀。請縣委調查一下,看有沒有這樣的事,請向國務院辦公室彙報一下。”

縣委了解以後,發現沒有這樣的情況,就如實作了彙報。

11月17日,國務院辦公室又來電話,正式傳達了周恩來關於處理舊居的三條指示:

一、不要讓人參觀;

二、不準動員住在裏麵的居民搬家;

三、房子壞了,不準再修。

第二天,縣委立即把落實情況報告了國務院辦公室。

1974年8月1日,周恩來見到侄媳孫桂雲時,又問起“三條指示”執行情況。桂雲彙報說:

“都執行了。但外地人千方百計找上門來,實在沒有辦法。”

周恩來思索了一下說:

“把房子拆了,你們換個地方住,行嗎?”

桂雲說:“拆遷房屋要經政府批準,我們自己不好決定。”

周恩來點點頭。最後,他又囑咐說:

“你們要勸說參觀的人,叫他們到韶山去瞻仰毛主席的舊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