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法庭上的爭鋒(2 / 3)

“有什麼進展?”

”房間有被翻動過的痕跡,窗台和地麵都有腳印,是一模一樣的,應該是嫌疑人留下的。“其中一個高個子警察回答道。

”你確定?“周餘盯著他問。

高個子搔搔了頭,不好意思地笑笑。

“冷叔!你這邊有什麼發現?”周餘來到冷鋒的麵前。

“屍體的胸部插著一把匕首,刀的四周沒有發現噴濺狀血漬。根據屍斑的顏色來看,死亡時間在八到十小時。根據時間推算死者應該是在昨晚十點至深夜十二點。死者在生前有過痛苦的掙紮.......”

“死者生前有過腸胃炎的病史,會不會是腸胃炎發作而死呢?”周餘疑問道。

“有這個可能,但腸胃炎一般不會導致死亡。”冷鋒摸著下巴。

“具體的要等我回去對屍體進行解剖才能得出結論。周隊你這邊進行得怎麼樣?”冷鋒轉過身問周餘。

“你們這邊勘查得怎麼樣了?”周餘問在事故現場的兩位警察。

“快了!”另外一個瘦警察頭也不抬。

“小周!你幫冷叔先把屍體抬下去,我這邊把鞋印拓下來就完事。”瘦警察對著高個子說。

“我還是等你完工一起抬吧。”小周麵露難色。

“我看你是不敢抬屍體吧!作為警察居然怕一具屍體,傳出去不怕被人笑話!去把車上的擔架拿上來!”周餘厲聲嗬斥。

見隊長發火,小周隻好硬著頭皮跑到樓下去拿擔架。等小周拿了擔架上來,瘦警察也把鞋印拓下來了。

“還是我來抬吧!”

瘦警察把手中的工具包交給小周。捋了捋袖子,準備抬擔架。

“小李!你也別護著他。我今天偏要他抬!他過不去這道坎,就別想當警察!”周餘攔住小李。......

寧州市公安局刑偵二處一隊的辦公室,周餘和他的同事們正在討論案情。

“我先說說案情的大致情況。”周餘清了清嗓子。

“被害人劉尋菡女士的父親昨天早上報案說,女兒在家裏被人殺害。我們六點五十分趕到現場,發現被害人胸口插著一把匕首,未見噴濺狀血液;死者的手緊緊抓住墊在床上的被單;房間有被翻動的痕跡,窗台和地上有男子的鞋印。這是一起疑似入室盜竊殺人案。”

“根據現場留下來的鞋印來判斷,嫌犯身高在一米六五左右,體重七十公斤左右。根據鞋底的紋路可以判斷是一雙運動鞋。”小李補充道。

“我昨天給屍體做了解剖,發現在死者的胸腔內未發現大量的血液,在現場也未見噴濺狀血液,可以判斷被害人在被匕首刺入前就已經死亡。所以可以排除入室盜竊殺人。”

冷鋒說完,看了看周餘。

“我隻是說‘疑似’,並沒有確定。”周餘撇了撇嘴。

“另外,我發現被害人有**********中毒的跡象,但體內並沒有發現**********的殘留物。隻是在胃中發現一些普通的食物殘留物。”冷鋒的語氣中有種不甘心。

“匕首上的指紋有沒有鑒定出來?”周餘問。

“我已經把指紋提取出來,已經叫小周在指紋庫比對,希望能找出指紋的主人。”冷鋒看向小周。

“我找到指紋的主人了!他叫應承天。漢族,出生於一九八五年九月七日。鶴北石岩人。曾經因為盜竊被我們處理過,後來因為被查出有間歇性精神病史而被免於起訴。現在在本市機械廠做鉗工。”

“不管這個應承天有沒有殺人,他現在已經犯了盜竊罪,就該把他抓起來。”.......

旁聽席響起一片竊竊私語聲。

公訴人微微變了臉色。

“肅靜!”法官敲了一下法槌。

“被害人不是被我的當事人所殺,凶手應該另有其人。”邵微一針見血。

法官:“理由呢?”

“我已經說過,被害人在被我的當事人用匕首刺入身體前已經死亡,這是其一;其二,屍檢報告還有這樣一句:‘胃中有殘留的蝦皮和紅棗。’一般人很容易理解為普通的殘留物,我翻閱過醫學書,書中這樣記敘:‘食用過量紅棗中的維生素可將蝦中的五氧化二砷還原成**********。’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砒霜。”

“我敘述的話是否正確,法官大人不妨可以問問旁聽席的醫務工作者。”邵微微笑著看著法官。

法官對著邵微微笑著點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