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部分(2 / 3)

用大劑量BEAM加自體骨髓移植。結果3年無病存活率移植組為53%,非移植組僅10%,兩組差異顯著。

目前雖對初次複發的HD是否應立即用自體骨髓移植治療仍有爭論,但Armitage等於1994年著文提出,由於自體骨髓移植治療複發的HD的療效優於普通化療,且自體骨髓移植的相關死亡率已降至10%以下,故HD一旦複發,不論其第一次完全緩解期長短均應采用大劑化療加自體骨髓移植救治。

3.非霍奇金氏淋巴瘤(NHL)

非霍奇金淋巴瘤(NHL)對一線治療反應不良或複發的中、高惡度NHL患者用普通治療方案有效率雖可達20-60%,但持久緩解者少見。Gale等指出:文獻中此類患者千餘例,其2年存活率<5%,自體骨髓移植則可明顯提高此類患者的長期存活率。療效與移植時瘤情相關。歐洲自體骨髓移植登記處於20世紀80年代末統計了596例NHL患者移植後的DFS:移植時處於第一次完全緩解、第二次緩解、非耐藥複發、耐藥複發和原發耐藥狀態的DFS分別為67%,47%,29%,17%,18%。美國Sloan-kettering醫院報告的結果與以上多中心相仿,移植時完全緩解、部分緩解及病情進展的DFS分別為70%、62%和13%。由於耐藥複發患者的長期存活率差,故目前一致認為在常規治療隻取得部分緩解或複發的NHL應及時做自體骨髓移植治療,不要延遲到發生耐藥時再做。對中、高度惡性NHL是否應在第一次完全緩解期做自體骨髓移植治療問題,目前意見不完全一致。不少學者傾向於凡有不良預後因素的高危NHL也應早做自體骨髓移植(ABMT)。Freedman等近來報告了有關研究。共選擇Ⅲ-Ⅳ期彌漫性中、高惡度B細胞NHL,經誘導化療後16例完全緩解,10例部分緩解,用全身照射和環磷酰胺預處理,結果無移植相關死亡,移植後不再治療,21例獲長期完全緩解,3例原部位複發,2例在緩解期死亡。28個月時 DFS高達85%。作者認為,將自體骨髓移植作為有高危複發的NHL,在取得完全緩解後的鞏固治療,能明顯提高此類患者的長期存活率。西班牙淋巴瘤協作組報告46例NHL在初次完全緩解期進行了自體骨髓移植後,8年DFS達75%,複發率僅15%。處於初次完全緩解期的的患者一般狀況良好,故移植相關死亡率明顯低於晚期患者,又因瘤細胞尚未耐藥,移植後的複發率也就低了。中、高度惡度NHL的預後不良因素有瘤塊>10cm、乳酸脫氫酶高於正常、第二次以上緩解、耐藥等,而組織類型無顯著意義。

低惡度NHL多數病程長達7-10年,故少用自體骨髓移植治療。但如果完全緩解或部分緩解期短於1年,其中位生存期隻注2.4年,向中、高惡度轉化者其預後更差。已有學者開始探索用自體骨髓治療預後不良的低惡度NHL,但病例較少,目前尚難評價其療效。

4.多發性骨髓瘤。

用一般的化療治療多發性骨髓瘤的有效率50%左右,但完全緩解率不足10%,中位生存期3年左右。異基因骨髓移植雖能治愈該病,但因該病發病時年齡已高,能進行異基因骨髓移植注患者很少。McElwain等在20世紀80年代發現大劑量美法倫能改善多發性骨髓瘤的療效,可是由於骨髓抑製期長,治療相關死亡率較高。之後他們采用了自體骨髓移植,即先給患者用VAMP((長春新堿、多柔比星、甲潑尼龍)治療數個療程,以減少骨髓瘤細胞。50例中有28例經上述治療後,骨髓中瘤細胞減至30%以下(24例<10%,4例10-20%)時,采髓保存,再以美法倫200mg/m2預處理。結果移植後完全緩解率達84%。Barlogie等最近複習了包括他們自己工作在內的近期有關文獻,在571例多發性骨髓瘤的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中,自體骨髓移植389例。用環磷酰胺或美法倫140mg/m2加全身照射者移植後完全緩解率25-35%,用美法倫200mg/m2預處理冊完全緩解率達70%左右。在第一次移植後6-12個月以內,再做一次移植,可進一步提高療效。用外周血幹細胞移植有造血恢複快的優點。有人第一次移植用美法倫200mg/m2,第二次移植用美法倫140mg/m2加全身照射10Gy。15例中11例得到持續完全緩解,5例用PCR檢測克隆特異性免疫球蛋白基因重排,以檢測有無微小殘留病,結果4例在第一次移植後33個月仍為陰性。該結果令鼓舞,值得進一步研究。

5.非造血係統腫瘤

對化療或放療敏感的實體瘤可望通過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骨髓或外周血幹細胞)大幅度提高劑量,從而改善那些常規治療預後不佳患者的生存情況。近年來,不少腫瘤治療單位對複發、難治的某些實體瘤開展了自體骨髓支持下的大劑量化療。據美洲自體血及骨髓登記處到的報告,在1992-1993年共有5496例自體移植,其中實體瘤2492例。在各類腫瘤中,乳腺癌最多,共1938例,其次依次為神經母細胞瘤、睾丸癌卵、卵巢癌、腦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