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1 / 3)

寧復者。責詞何有此事也。泥洹經雲。佛將般涅槃。於中路患痢。爾雅曰。路有九達曰逵。雙樹者。即娑羅樹。此雲堅固。有四雙八隻。四榮四枯。表四德破四倒。如來於中。頭西麵南右脇而臥。示現入滅。靈竭者智滅也。體盡者身滅也。天棺者。以千疊纏身。內金棺中次銀次銅。次以鐵棺。灌滿香油。依輪王棺法。化火焚之也。經中廣有異事。皆是隨機見聞。非謂如來體。有生滅也。

三結責迷情。文三。初責有。

而惑者居見聞之境。尋殊應之跡。

即前所陳有餘行相。皆是殊異應跡耳。

秉執規矩。而擬大方。

秉亦執也。規矩者方圓也。老子曰。大方無隅。方圓豈能擬議。以顯真身。湛寂有相。豈能指陳耶。

二青無。

欲以智勞至人。形患大聖。謂捨有入無。因以名之。

此責前所陳無餘行相。因以名之者。因捨有入無。名為返本真實迷之甚也。

三結責。

豈謂採微言於聽表。拔玄根於虗壤者哉。

採拔皆取也。微言者。諸經之妙言也。即維摩放光等經。玄根者。法性真源也。虗壤者。不實之土。以喻應相。為前難者。執權名滯化相故。今責之。豈能採實教微言於聽表。又豈能取法性玄根。於應化之間。上釋真應異同辨竟。

二有無即離辨二。初有無難出問中二。初章名。

徵出第四

徵者推問也。因前章明涅槃出有無故。今雙牒有無。而推問涅槃出有無之理也。

正問二。初汎敘難端中二。初汎敘。

有名曰。夫渾(上呼)元剖判。萬有參分。

儒道窮五運之前。天地未分三才。渾為一氣。故曰混元。亦曰混沌。至於剖判清濁。則清昇曰天。濁墜曰地。和氣於中曰人。則三才啟運。萬物不過三。而分之也。

有既有矣。不得不無。無不自無。必因於有。所以高下相傾有無相生。此乃自然之數數極於是。

三才是有對有立無。於有無中。復暫有無。或高或下。相向相生。此則物理之數。自然如是非彊使之。

以此而觀化母所育。理無幽顯。

道經雲。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母者母人有生育義故。未有三才名字之前。此為變化之本。今觀此理。幽顯萬物。無不統攝也。

恢憰恑怪無非有也。

莊子雲。恢憰恑怪道通為一。此則言其變怪殊形好醜差別。無不屬有。亦不過有無所攝。

有化而無無非無也。

有而後化。化復歸無。無不屬無。

然則有無之境理無不統。

三才屬顯變怪屬幽竝不過有無故。理無不統。意謂真實涅槃。亦不過無之所統。

二引證。

經雲有無二法攝一切法。

此證前為量。

二正伸難意文三。初別經標指。

又稱三無為者。

小乘說無為有三相宗說六。今約小乘人致問也。

虗空。

一也。太虗非生住異滅故。性離作為。

數緣盡。

二也。數即智也。以智為緣。揀擇諸惑。顯滅盡理。即擇滅無為也。

非數緣盡。

三也。即非擇滅無為。不假智數擇斷而得滅盡。如阿羅漢。永離三界苦果。果非擇斷故。雲非擇滅。但斷集因。即擇滅也。

數緣盡者。即涅槃也。

標指擇滅所顯。以為真實無為之義。然前即雙執有無二相為真。今則已知有相非真故。疑無相必實雖則捨有取無意。謂亦不過二相故。責無為何離有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