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內大型田徑比賽仍采用電子和人工計時兩套係統,因此應根據各項目運動員名單把參加徑賽項目運動員的姓名、單位、號碼和報名成績等填寫在“徑賽成績記錄卡片”中,每人每項一張卡片。“接力賽成績記錄卡片”每隊填寫一張。全能運動員,每人填寫一張“全能成績記錄卡”(以男子為例,女子七項全能基本同男子)。田賽項目待最終確認後,再填寫田賽成績記錄表,每項一份。
(2)每日秩序冊
①內容
每日秩序冊包括下列內容:
當日競賽日程;
競賽分組表;
前一天的比賽成績;
獲下一賽次比賽資格的運動員名單。
②完成時間
每日秩序冊中的當日競賽日程和競賽分組名單,應在接收完最後確認表後盡快編寫,比賽成績和後繼賽次的競賽分組名單,應於每項賽後立即收編,其他內容可提前準備好。每日秩序冊最好在前一天送交各參賽單位。為了使各隊便於了解第二天的比賽日程,可於當天比賽結束前提前發出修訂好的競賽日程。
(3)競賽分組的編排
①徑賽項目預賽的分組原則和方法
分組原則:
分組時盡量使每組人數均籌,如不能均等,各組人數最多相差1人。
預賽時,同一單位的運動員在條件許可時盡量避免排在同一組(短距離項目人多組少和長距離不分組項目除外)。
長距離項目人數過多,可分組進行,每組人數最好不超過15人。
有報名成績時,根據報名成績按蛇行排列的方法進行分組。當無報名成績時,可采用表格斜線法進行分組。
各項徑賽賽次、組數、每組人數、錄取參加後繼賽次的方法,應參照規則第條中有關規定。
分組步驟:
根據各項目的參加人數、賽次和各賽次錄取的名額、分道數(直道、彎道)及裁判員的情況,擬定分組計劃表。
根據有無報名成績決定采用何種方法對預賽進行分組,根據規則和規程的規定對後繼賽次進行分組。
根據規則確定運動員的分道。
抄寫徑賽檢錄表。
分組方法:
對第一賽次進行分組時,如沒有報名成績,可將各單位的運動員按順序填人表內,采用斜線法分組,例如有10單位的30名運動員參加100米預賽,分組方法。
注:當以上分組與編排原則不符時,可以適當調整。
當有報名成績時,通常按報名成績對運動員進行排序,然後采用“蛇行”排列的方法將運動員分到各組。例如有32名運動員參加100米預賽,根據報名成績將其排為1—32號,然後按蛇形排列的方法分為四組:
A1891617242532
B27101518232631
C36111419222730
D45121320212829
分組後根據編排原則進行核查,如有問題及時調整。如出現同單位運動員同組比賽,以就近調整成績差的運動員為原則。以上述4個組為例:如A組8號、25號為同一單位運動員時,可將25號運動員和B組26號運動員對調,如26號運動員調入組後又和同一單位運動員在一組時,可將25號運動員和C組27號或D組28號運動員對調。調整組後,由技術代表先抽簽決定4個組的組次然後再抽簽決定道次(預賽8條道一起抽簽)。
編排1500米和1500米以上的不分道項目的預賽分組方法同上,隻是抽簽決定起跑位置順序(從裏道向外排列)。
1500米以上(包括1500米),如采用分組決賽的方法,可將成績相近的運動員分在同一組,並將成績好的運動員編在第一組進行比賽。
②徑賽項目後繼賽次的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