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采取分組單循環賽,如果各組的隊(人、對)數相同,輪數就等於一個小組的輪數;如果各組的隊(人、對)數不同,輪數就等於組內隊(人、對)數較多的一個小組的輪數。例如:18個隊參加比賽,分4組進行循環賽,18/4=4餘2,則2個小組4個隊,比賽輪數為4輪;2個小組5個隊,比賽輪數為5輪,因此,分組循環賽的輪數應按5輪計算。場(次)數等於各組場(次)之和。上例中次數為:4個隊組的比賽次數為4*(4-1)/2=6次,2個組4個隊的組為2*6=12次,5個隊組的比賽次數為5*(5-1)/2=10 次,2個5個隊的組為2*10=20次,則分組循環賽的總次數為12+20=32次。

(四)單循環賽名次的確定

循環賽計算名次的辦法,無論從理論上還是在實際計算中,都是一個相當複雜的問題。因為,在循環賽中,確定某隊(或運動員)在某一範疇(大循環或分組循環)的名次,不僅取決於該隊(運動員)和該範圍之內其他隊(運動員)的勝負關係,而且還取決於其他隊(運動員)之間的勝負關係。有時兩個隊之間的比賽結果要關係到好幾個隊的名次,從而構成一個較複雜的多邊關係。而有的運動隊(運動員)為了在第二階段有一個較好的位置或讓和自己關係好的隊(運動員)出現,便利用這種複雜的相互製約舶關係,不認真比賽、甚至打假球采左右形勢,達到目的。雖然這也是循環賽不可避免的弊病,但確定單循環賽的名次是單循環比賽中重要的一環,裁判長必須親自抓好此項工作,出現任何偏差,都會影響整個比賽的進程,特別是那些要進行兩個階段的比賽,在第一階段比賽結束之後馬上就進行第二階段比賽的抽簽,一旦計算名次出現偏差,將會給組織者帶來非常大的麻煩。

確定名次應按以下步驟進行:

(一)按積分確定名次,積分多者名次在前。

積分按勝一次(場)得2分,負一次(場)得1分,未出場比賽或未完成比賽輸的場次得0分計算。

(二)如果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隊(人)積分相同,他們有關的名次應按他們相互之間比賽的成績決定。首先,計算他們之間獲得的積分,再根據需要計算某個隊的場次(團體賽時)、局和分的勝負比率,直至算出名次為止。場次比率=勝場數/負場數;局數比率=勝局數/負局數;分數比率=勝分數/負分數。

(三)如果在任何階段已經決定出一個或更多小組成員的名次後,而其他小組成員仍然積分相同,為計算相同分數成員的名次,根據上述程序繼續計算時,應將已決定出名次的小組成員的比賽成績刪除。

(四)如果按照上述3條所規定的程序,仍不能決定某些隊(人)的名次時,這些隊(人)的名次將由抽簽來決定。

【例一】6個隊參加男子團體比賽共打5輪,15場。其比賽成績如表:

男子團體賽成績表

甲乙丙丁戊己積分勝負比率各次甲☆3:12:33:23:22:38乙1:3☆3:02:32:31:366丙3:20:3☆0:33:23:28丁2:33:23:0☆3:12:38戊2:33:22:31:3☆3:175己3:23:12:33:21:3☆8從上表可以看出甲、丙、丁、己4個隊的積分相同,為前四名,戊隊積7分為第5名,乙隊積6分為第6名,根據規則規定去除已確定名次的隊的成績,再計算積分相同隊的名次。

甲乙丙丁積分勝負比率各次甲☆2:33:22:34乙3:2☆0:33:25丙2:33:0☆2:34丁3:22:33:2☆5從上表可以看出甲、丁兩隊積分相同;丙、已兩分階段積分相同,且丙、已兩隊的積分大於甲、丁兩隊的積分。去除積分不同隊的成績,得到下表。

丙己積分勝負比率名次丙☆3:221己2:3☆12丙隊的積分大於己隊,為第1名,己隊為第2名。

甲丁積分勝負比率名次甲☆3:223丁2:3☆14甲隊的積分大於丁隊,為第3名,丁隊為第4名。最後的比賽成績為:

甲乙丙丁戊己積分勝負比率名次甲☆3:12:33:23:22:383乙1:3☆3:02:32:31:366丙3:20:3☆0:33:23:281丁2:33:23:0☆3:12:384戊2:33:22:31:3☆3:175己3:23:12:33:21:2☆82【例二】有一個小組由3個隊進行單循環比賽,比賽的成績如下:

甲丙丁積分勝負比率名次甲☆2:33:2312乙3:2☆0:33063丙2:33:0☆31661甲、乙、丙三隊的積分完全相同,根據規則計算他們之間的場數比率

甲=(2+3)/(3+2)=5/5=1

乙=(3+0)/(2+3)=3/5=06

丙=(2+3)/(3+0):5/3:166

因為:166>1>06

所以:丙為第1名,甲為第2名,乙為第3名。

【例三】有一個小組有五個隊進行單循環賽,比賽成績如下:

甲乙丙丁戊積分勝負比率名次甲☆2:33:20:33:06乙3:2☆2:30:33:06丙2:33:2☆0:33:06丁3:03:03:0☆3:081戊0:30:30:30:3☆45從上表可以看出:丁、戊的積分與甲、乙、丙3個隊的積分不同,可以直接計算出比賽的名次。丁的積分最高為第1名,戊的積分最低為第5名。甲、乙、丙3個隊的總的得分相同,應首先計算他們之間的積分。

甲丙丁積分勝負比率名次甲☆2:33:23乙3:3☆2:33丙2:33:2☆3從上表可以看出:甲、乙、丙3個隊之間的積分仍然相同,均為3,必須再計算他們之間的場數的勝負比率,比較他們場數勝負比率的大小,依據場勝負比率由大到小排列名次。場數比率 勝場數 負場數

甲=(2+3)/(3+2)=5/5=1

乙=(3+2)/(2+3)=5/5=1

丙=(2+3)/(3+2)=5/5=1

由於他們之間的場數勝負比率依然相同,所以必須計算他們之間的局勝負比率。由於公布的成績表中很難寫下有關比賽結果的全部的比賽信息,因此,比賽的原始單據必須按比賽時間或比賽的小組存放好,以便在計算名次時查閱。

根據甲、乙、丙3隊之間的比賽結果計算它們之間的局的勝負比率。然後比較3隊之間局勝負比率的大小,依據局勝負比率由大到小排列名次。局勝負比率的計算公式為:局勝負比率=勝局數 負局數

甲=(1+3+1+3+3+3+1+1+3+1)/(3+1+3+1+1+1+3+3+1+3)=30/30=1

乙=(1+3+1+3+1+1+3+3+1+3)/(3+1+3+1+3+3+1+1+3+1)=30/30=1

丙 =(3+1+3+1+1+3+1+3+1+3)/(1+3+1+3+3+1+3+1+3+1)=30/30=1

由於甲、乙、丙三隊之間的局勝負比率依然相同,則必須計算他們之間的分勝負比率。然後比較三隊之間分勝負比率的大小,依據分勝負比率由大到小排列名次。分勝負比率的計算公式為:分勝負比率=勝分數/負分數

甲=(11+8+7+8+6+11+11+11++8+11+9+10+9+13+14+11+13+8+11+

11+11+11+9+7++9+8+7+11+9+11+11+11+11+9+11+11+7)/(8+11

+11+11+11+9+9+9+11+9+11+12+11+11+12+7+11+11+9+9+11+8+9+8+8+11+11+11+11+11+9+11+9+13+9+9+11+9+13+11)=395/406≈097

乙=(11+9+8+8+7+11+11+11+6+8+11+10+11+11+11+11+11+9+9+9

+11+8+9+8+8+11+11+11+11+11+9+11+9+13+9+9+11+9+13+11)/(9

+11+11+11+11+8+9+8+11+11+7+12+9+8+13+9+9+11+11+11+8+11+11+11+11+9+7+9+8+7+11+9+11+11+11+11+11+11+7)=396/394≈1

丙=(9+11+11+11+11+8+9+8+11+11+7+12+9+8+13+9+9+11+11+11

+8+11+11+11+11+9+9+9+11+9+11+12+11+11+12+7+11+11+9+9)/(11

+9+8+8+7+11+11+11+6+8+11+10+11+11+11+11+11+9+9+9+11+8+7+8+6+11+11+11+8+11+9+10+9+13+14+11+13+8+11+11)=403/394≈102

由於102>1>097而甲、乙、丙三者的名次為第2名至第4名

所以甲、乙、丙的名次為:丙第2名;乙第3名;甲第4名。

在計算分勝負比率時,特別是在計算團體比賽分勝負比率時,由於分數較多很容易發生計算錯誤,因此在計算時除了要非常仔細以外,還必須通過規律及時發現錯誤。由於每場比賽都在兩者之間進行,而且你輸必然我贏,而你贏必然我輸。因此,每場球的分數必然會在兩個隊的分子或分母中各出現一次。例如:11004場次號,乙對丙的比賽,總的分數為200和193;場次號11007,甲對丙的比賽,總的分數為201和203;場次號11009,甲對乙的比賽,總的分數為194和203,因此將兩場球的總分數相加:

甲=(201+194)/(202+203)=395/406≈097

乙=(193+203)/(200+194)=396/394≈1

丙=(200+203)/(193+201)=403/39≈102

如果在計算時沒有發現類似的規律,就有可能在某個環節上發生了問題,必須重新計算。

最後將比賽成績的計算結果填入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