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如何完善職業良心

職業良心是在履行職業義務中人們內心所形成的職業道德責任感和對自己職業道德行為的自我評價、自我調節能力,是一定的職業道德觀念、職業道德情感、職業道德意誌、職業道德信念在個人意識中的統一。

良心是一種道德意識現象,是社會存在的反映,是社會關係的產物。在階級社會中,良心雖然人人都有,但由於人們所處的地位不同、道德觀念不同,人們的良心也不相同。共同的良心是沒有的,而且社會分工的不同造成了生活方式的不同,也造成了良心的差別。

職業良心與職業責任的區別,主要在於它是一種“道德自律”,是存在於內心的自我道德信念和要求。因此,職業良心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職業勞動者的自我體驗、自我教育、自我鍛煉、自我修養。社會對職業勞動者的一係列道德要求隻有經過自我思想意識,把客體的道德律令轉變為主體的道德律令,才能形成職業良心。職業良心是職業人員對職業責任的自覺意識。

職業良心一旦形成,往往左右著人們職業道德的各個方麵,貫穿在職業行為過程的各個階段,對人們的職業活動有著巨大的作用。這種作用主要表現為:在職業行為之前,職業良心依據職業責任的道德要求,對職業行為的動機進行自我檢查,對符合職業道德要求的動機予以肯定,對不符合職業道德要求的動機進行抑製或否定,從而作出正確的動機決定。在職業行為進行中,職業良心能夠起到監督作用,對道德的行為給予肯定,對不道德的行為給予調整改正。在職業行為之後,職業良心能夠對自己行為的後果和影響作出評價,對履行了職業義務的良好後果和影響給予肯定,感到內心的滿足和欣慰;對沒有履行職業義務的不良後果和影響,深感內疚,進行內心的譴責,以至下決心糾正自己的錯誤。